青島本科生買房
❶ 青島本科生購房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政策,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購房補貼500元。
法律依據:《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等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補貼標准和期限 (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緊缺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在緊缺專業目錄發布前領取2018年度及以後住房補貼,申領人所學專業列入緊缺專業目錄的,住房補貼不足部分予以補差。 (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未滿36個月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提交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❷ 戶口在青島的本科生去臨沂買房有優惠嗎
有。青島地處山東半島東南部,南瀕臨黃海,東北與煙台市毗鄰,西與濰坊市相連,戶口在青島的本科生去臨沂買房有優惠,旨在滿足群眾的不同需求。
❸ 本科青島落戶買房有優惠政策嗎
法律分析:有補貼的。(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提交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❹ 青島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一)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二)畢業三年內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三年內來青就業創業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
(三)2020年4月20日 (《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 經貿合作示範區、中國 (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人 才集聚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的通知》印發之日)及以後,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 (以下簡稱 「兩區」)就業創業的畢業三年內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二)申請人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 (在 「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三)申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並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 (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僱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 報」模塊提交 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一)學歷確認。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採集平台,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照片;留學 人員上傳《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學信網)等國家學歷信息查詢平台,對畢業生學歷情況給予確認。核實結果通過 「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反饋。
(二)個人申報。申請人可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也可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的,由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錄入相關信息,並對提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到現場辦理的,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窗口辦理。申請人在青島行政區域外繳納社會保險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由申請人提交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相關材料。
(三)審核發放。申請人提交申請後,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次月首個工作日開始通過系統進行線上匯總核實,系統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按照審核時間要求提供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補貼資金到賬後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五、資金來源和撥付方式
(一)資金來源。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所需資金從市、區 (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中,在中央、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就業 的,由市財政負擔;在中央、省駐青企業單位、市直企業單位就業的,由市財政和區 (市)財政各負擔50%;其餘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
(二)撥付方式。市財政採取 「先預撥、後清算」方式,根據區 (市)上年度補貼發放情況,年初將市本級承擔的資金預先撥付區 (市),不足部分由區 (市)墊付。第四季度,市財政根據發放情況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一)已按 《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 〔2019〕17號)規定申領住房補貼但未享受政策期滿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領取剩餘期限的住房補貼;符合 《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補貼范圍但尚未領取住房補貼的留學人員,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二)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後安家補貼、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人已申領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
(三)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由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進行申請,提供申請人護照首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決定書、工作居留許可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學歷學位相關材料等,經 「兩區」有關部門核實後,符合申領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具體經辦程序由 「兩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四)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不享受住房補貼。非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上學期間在用人單位有過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可享受住房補貼,但須對是否在職提高學歷情況作出信用承諾。其中,對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線下核實。
(五)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就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後在青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准;創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後在青創辦創業實體登記注冊時間為准。
❺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1、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學位,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
2、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申報人員自申領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享受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未申領滿36個月且要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交暫停補貼申請,待取得新學歷再次來青就業後,仍符合現行住房補貼政策的,可按新的學歷補貼標准在畢業三年內提交申請,繼續申領剩餘月份補貼。
這些情況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1、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2、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補貼標准:
本科畢業生500元/月
申報對象
1、2018年及以後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2、2018年及以後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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