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博士石河子大學學分
『壹』 石河子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石河子大學(SHIHEZI UNIVERSITY),國標代碼:10759。
學校地址:
校本部:新疆石河子市,郵編:832003。
石河子大學醫學院(塔里木大學)分院:新疆阿拉爾市,郵編:843300。
第三條石河子大學是一所擁有經濟、法、教育、文、歷史、理、工、農、醫、管理、藝術等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西部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選高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18年入選「部省合建」高校,納入教育部直屬高校排序。
第四條 石河子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後,畢業時頒發石河子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石河子大學學位證書。
第五條 石河子大學招生錄取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確定的錄取分數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六條 石河子大學招生接受紀委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七條 石河子大學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間由招生工作委員會主要成員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重大問題的處理方案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第八條 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校黨委的領導,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石河子大學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以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為原則,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重點支持政策及歷年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以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05%。
第十四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五條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
第十六條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必測科目5合格。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進行排序和專業確定。
第十七條考生等效成績相同時,偏遠貧困地區考生優先錄取。理工類依次按照實考總分、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實考總分、語文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後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採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省文件規定的投檔原則和投檔比例予以投檔。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統考成績各佔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當年普通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50%+藝術類統考成績×50%),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按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大類進行錄取,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佔40%和藝術類統考成績佔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當年普通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40%+藝術類統考成績×60%),藝術類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運動訓練專業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相關規定,實行提前單獨招生。根據考生當年考試情況,按文化課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對文化課考試總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報考高水平運動隊足球項目的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運動訓練提前單獨招生的足球項目西北分區統測。專項測試成績合格後方可報考。
第二十一條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建築學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進校後學校將組織相關測試,測試成績不能滿足專業學習需求者,根據其高考成績調整到錄取分數相當的專業就讀。
第二十三條石河子大學醫學院(塔里木大學)分院招收的學生在塔里木大學校區進行培養,學籍在石河子大學,達到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分別頒發石河子大學畢業證、學位證。
第二十四條報考石河子大學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基本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將按照《石河子大學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費標准為:
本科:理工類農科專業3000元/年;文科類專業3100元/年;財經類專業3200元/年;體育類專業3300元/年(運動訓練專業4500元/年);理工類其它專業3500元/年;外語類專業3800元/年;醫學類專業40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
高職:2900元/年—3900元/年。
住宿費:暫定800元/年(6人間)(如果學校住宿條件發生變化,由學校統籌安排,住宿費根據變化後的標准執行)。
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收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已建立了以綠色通道為先導,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國家獎助學金為主渠道,校內獎學金、特困補助、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為補充的獎、貸、助、補、減為一體的資助體系,為全面解決貧困生的求學問題提供了可靠保障。
附則
第二十八條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石河子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93-2092827; 傳真:0993-2057933。
石河子大學招生網網址:zsb.shz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條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貳』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和清華聯合辦學三年研究生,一年在石河子兩年在清華是不是真的
作為一名石河子大學保研的同學,奉勸你一句千萬不要來石河子大學,你會後悔的。另外這個所謂的聯合辦學是子午須有的,請注意辨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