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醫葯大學博士招生簡章
㈠ 廣州中醫葯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廣州中醫葯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廣州中醫葯大學辦學基礎為創立於1924年的廣東中醫葯專門學校,1956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廣州中醫學院,是新中國首批四所高等中醫葯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為廣州中醫葯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始於1978年,是全國首批獲得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是全國首批獲得中醫專業學位(碩士、博士)授予權的高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模和培養質量居全國同類院校前列。學校是教育部確定的首批實施“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和承擔“中醫拔尖創新人才模式改革試點項目”高校(中醫學“5+3”一體化、中醫學九年制)。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18年晉級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2020年成為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共建單位。學校秉承“崇德遠志、和衷有容、汲古求新、篤學精業”大學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醫葯、護理、人文、管理等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本學科科研、教學、醫療、管理等工作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類型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於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培養高級醫學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於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包括中醫專業學位、中葯學專業學位、護理專業學位。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以“105”開頭的專業均培養此類型碩士研究生。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規模
2021年我校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免生、中醫學“5+3”一體化轉段生、普通招考生),包括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兩類。面向全國招收有志獻身於中醫葯科學、哲學、管理學的報考青年。我校暫未開展非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招收數量以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具體參見《廣州中醫葯大學2021年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含專業目錄)。
2.中醫學“5+3”一體化轉段生:廣州中醫葯大學在校醫學長學制本科生按要求於2021年轉入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具體參見轉段工作相關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相關要求如下。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熱愛醫葯衛生事業。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即1981年9月1日以後出生)。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 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即往屆本科畢業生)。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根據有關規定,我校對部分專業的考生來源有一定要求(詳見報考專業資格要求)。
(二)報考專業資格要求及其他規定:
1.我校不接受高職高專、本科結業生等以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自2016年起,已不再招收“非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攻讀中醫學碩博連讀研究生”,即“非醫攻博”。
2.我校暫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研究生。
3.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但可選擇報考中醫學學術型研究生。
4.正在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學員,報考全日制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者,需與相關單位辦理終止規培的手續;未辦理好相關手續者,一經發現核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復試與錄取資格。
5.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在院校培養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升學管理。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就業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0〕18號),定向本科醫學生畢業當年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後可以報讀全科專業臨床碩士學位研究生。未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報讀研究生的,或者報讀其他類型研究生的,視為違約。
6.報考我校醫學各專業的考生要求具有相應的醫學教育背景。
(1)報考攻讀中醫學臨床類各專業(含中醫學學術學位,專業代碼1005、1006;或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7)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畢業於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不含葯學、中葯學、護理學、醫學技術等非臨床類專業)。
根據有關規定,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含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採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報名考生應為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中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且獲醫學學士學位(具體參見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11號],以下簡稱“醫師報名規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取得 執業醫師資格證 ,或取得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學歷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條件(具體參見最新版的“醫師報名規定”),網上報名在備用信息如實填寫相應內容。
(2)報考攻讀中醫學基礎類專業(專業代碼1005)的學術學位研究生要求本科畢業於相應的醫、葯學專業。
(3)報考攻讀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代碼1006)、中葯學(專業代碼1008、1056)、葯學專業(專業代碼1007)、基礎醫學(西醫)(專業代碼1001)學術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畢業於相應的醫、葯學、生物學專業。
(4)報考攻讀臨床醫學(西醫)學術學位(專業代碼1002)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畢業於臨床醫學(西醫)相關專業。
(5)報考攻讀護理專業學位,要求大學護理學本科畢業,須符合報考護士資格的條件,或通過國家注冊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或具有注冊護士執照。
3.其他非醫葯類專業(科學技術哲學、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等)報名考生,要求本科畢業於相關學科。
五、報名
(一)報名形式: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二)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
網上(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11月10日前(以各報考點公告為准)
(三)網上報名網址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http://yz.chsi.com.cn(公網)或http://yz.chsi.cn(教育網),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地點:由各省市招生辦公室指定報名點。擬在其他地市報名考試的考生,可選擇所在地市招生辦報考點,所在地市未開設報考點的,可就近選擇報考點進行報名。按照就近報名的原則,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為了充分保障師生健康,盡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如選擇我校考點(“4426廣州中醫葯大學招生辦”),本考點接受的廣州市范圍內考生指以下三類:(1)廣州市戶籍或就讀廣州市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工作或戶口所在地是廣州市的往屆本科畢業生考生;(3)在廣州市實習應屆本科畢業生。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流程:
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成功提交後通過 “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並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報考點規定的方式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信息。請考生密切留意有關通知。
(五)報考資格審查:
1.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對照我校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方准予報名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在網上確認期間上傳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準予網上確認,不準予考試。
考生在報名期間可隨時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招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並在網上報名時填寫在線驗證報告碼,往屆生填寫12位學歷報告驗證碼(填在備用信息處,格式為:“學歷驗證碼:************”),應屆生填寫12位學籍報告驗證碼(填在備用信息1處,格式為:“學籍驗證碼:************”)。考生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應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及時查缺補漏。
在招生單位核查報名考生信息、審核復試考生資格、上報擬錄取考生數據時,全過程均需核驗認證報告,故請確保在線驗證報告至少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最長有效期6個月,免費申請延長方法如下:https://www.chsi.com.cn/xlcx/rhyq.jsp)。
註:《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申請辦法詳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學信網)。如學信網無法做出相關學歷在線驗證,請提供省級教育相關機構(本省,如廣東省教育廳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此類方法認證周期較長,請考生務必提前准備。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登錄教育部網站(網址http://www.moe.e.cn/jyb_zwfw/http://www.moe.e.cn/)查詢認證,並獲取書面認證報告。同時將對應驗證報告碼按上述要求填寫在指定位置。
2.以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身份報考的人員,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考生報名審核不通過、無法考試、影響錄取,後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取消報名考試資格並通知公安機關。
(六)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務必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報名點要求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工作,逾期將無法補辦相關手續。
2.考生網上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院所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和我校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進入我校復試名單的考生可按照學校、各招生院所的復試安排,結合自己的初試成績在復試時實行導師考生雙向選擇。
3.我校報考點網上確認工作要求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請密切關注。
4.我校部分專業對考生來源有一定限制(詳見前文及《招生專業目錄》),考生在網報時,請務必詳細閱讀我校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
我校2021年招收碩士生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類。考生報考時,請仔細辨認院系所(代碼)、專業(代碼)、研究方向(代碼),按代碼填寫不得錯漏。尤其是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專業代碼不同,注意加以區分。
2021年我校將繼續開展“1+4”創新班,按“碩博連讀,中期考核、五年貫通”的形式,復試時各院所公布招收“1+4”創新班的導師名單,在復試時選拔招收中醫拔尖創新人才,以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目標,通過五年一貫的培養,產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學位論文,合格者授予學術型博士學位;“1+4”創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參加統一復試後根據綜合排名擇優錄取。
推免生、中醫學“5+3”一體化轉段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詳細要求參照具體通知。
5.考生必須如實、准確填寫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認真閱讀招生章程、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擔。
特別注意:①“報名點”、“考試方式”、“考試科目”的選擇是否正確;②如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則只能在研招網規定開放的網報時間內重新網報,逾期所有報名信息將無法修改;③身份證號碼不能填錯,出生年月日必須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畢業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填電子注冊的證書編號(往屆畢業生未電子注冊者填紙質證書上的編號,並及時進行《學信網》學歷認證)或在學期間的學號(應屆畢業生填寫學生證上的學號,並確認學籍信息《學信網》可查詢),同時按上文要求在“備用信息”處填寫12位驗證碼;⑤往屆生畢業年月按證書落款日期填寫,應屆生畢業年月填寫2021年7月或實際畢業時間即可;†考生本人的通訊地址(省、市、縣、門牌號<信箱號>、郵編等)和聯系電話應認真、慎重填寫,並且確保到2021年8月10日之前不會變化,以免錄取通知書投遞錯誤。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中醫學“5+3”一體化轉段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或長學制轉段生錄取資格。
7.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8.考生應在 2020年12 月 19日至12 月 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建議同時保存好電子版,以備復試期間使用)。《准考證》使用A4 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㈡ 廣州中醫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中醫葯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7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東路232號,郵政編碼:510006;
三元里校區: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12號,郵政編碼:51040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中醫葯大學,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通過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錄取進入本校的定向培養考生免學費和住宿費,原則上不得轉學及轉專業,須與定向縣(市、區)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後派遣到指定的定向縣(市、區)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定向縣(市、區)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督促定向服務單位落實考生就業崗位並在有空編時優先入編。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本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願,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分兩步進行錄取。第一步:依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專業志願」的方法,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第二步:未被前三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再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如無投檔總分排名,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專項計劃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
出檔後,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如無投檔總分排名,依照體育術科統考成績、文化課總分成績、高考語文、英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上述省份(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本校在江蘇省的錄取原則按先分數後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制葯類、葯學類、生物科學類、醫學類專業、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專業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三條 本校收費標准按《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准執行。其中中醫學(九年制)、中醫學(「5+3」一體化)按本科、碩士、博士培養階段的學費標准分段收費:
醫學類7660元/生·學年;理工外語體育類6850元/生·學年;文科類6060元/生·學年。
住宿費:18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本科學年綜合獎學金、優秀實習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新生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及社會捐助獎助學金等20餘項。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開通「綠色通道」。符合助學貸款申請條件的,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9357999、39357088
傳 真:020-3935845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s://www.gzucm.e.cn
招生網址:https://xsc.gzucm.e.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並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李彩雲
監督電話:020-39358439
傳 真:020- 3935912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州中醫葯大學授權廣州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准。
㈢ 廣州中醫葯大學醫學研究生可以考中山大學的博士嘛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及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三)有2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四)醫學臨床學科學術型專業只接受本科或碩士為醫學專業畢業的碩士學位獲得者(含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
(五)報考臨床醫學各專業學位的考生,除須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考生報考或錄取前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往屆生還須獲得國家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 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只接受獲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及學術型學位的考生(含應屆碩士生)報考。
3.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只接受獲得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及學術型學位的考生(含應屆碩士生)報考。
(六)中山大學不接受學生在中山大學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七)已獲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八)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九)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校的學生將被取消學籍。
㈣ 2020年博士招生考試什麼時候開始
博士招生考試不是全國統一的哦,是學校自己定時間的。你要確定你想考的學校,然後去查往年這個學校什麼時候發招生考試公告,大體上時間每年都是差不多的。有的是在年末,有的是在年初。如果有核心或者雅思托福高分的話可以嘗試下申請考核(不需要通過統一的筆試初試)。很多名校都可以申請考核的。
補充一點:如果有心儀的博導,先搞清楚導師有幾個名額,有沒有內定的。不然考了也是當炮灰的節奏。
㈤ 2021廣州中醫葯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廣州中醫葯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廣州中醫葯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㈥ 廣州中醫葯大學考研要求四六級嗎
不需要,學校沒有考研沒有四六級的要求。

㈦ 廣州中醫葯大學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 廣州中醫葯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057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大學城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東路232號;郵政編碼:510006
校區1:三元里校區: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12號;郵政編碼:51040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 廣州中醫葯大學 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在廣東省,學校本科錄取為第一批次,專科(高職)錄取為第三批A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六條 通過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錄取進入我校的定向培養考生免學費和住宿費,須與定向縣(市、區)的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後派遣到指定的定向縣(市、區)定向服務單位就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 廣州中醫葯大學 投檔要求的情況下, 廣州中醫葯大學 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先按 "專業志願優先",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即先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錄取。高考總分相同時,如有 高考成績排名 ,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如無 高考成績排名 ,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考成績的排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對高考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培養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分檔及錄取: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的考生,本科層次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專科層次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我校體育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 由於專業的特殊要求,患有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考生慎重報考我校醫葯類相關專業。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准:醫學專業每生每年5760元;理工、外語、體育專業每生每年5160元; 管理、財經專業每生每年456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800元。
第八章 獎、助學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學校的獎、助學金項目有:高考優秀考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年綜合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優秀實習生獎學金、鄧鐵濤獎學金、新南方獎學金、仲明助學金、慈濟助學金、何恩惠助學金、周密助學金、香港新華中醫中葯促進會助學金、中一助學金、張步桃助學金等20多項。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 廣州中醫葯大學 紀委監察處
聯系人:方義潔
監督電話:020-39356588
傳真:020-3935912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9358450
傳真:020-3935854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zucm.e.cn
招生網址:http://xsc.gzucm.e.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 廣州中醫葯大學 3月18日校長辦公會議討論並審查通過,適用於 廣州中醫葯大學 2015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 廣州中醫葯大學 委託 廣州中醫葯大學 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㈧ 廣州中醫葯大學 在這,能學到正宗,有用的東西嗎
廣州中醫葯大學位於美麗的羊城,成立於1956年,為新中國首批興建的4所中醫葯高等學府之一,原屬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領導,2000年轉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廣東省管理為主,是國內首批有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以及臨床醫學專業學位、非醫攻博試點單位,擁有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兩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結果均為優秀,屬廣東拾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現在學校由單一的醫學門類發展成為集醫、工、管、理、經、文和教多學科協調發展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已全面覆蓋了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葯學三個一級學科項下的所有二級學科;博士點19個,碩士點24個,學校還有中醫葯高校唯一的科學技術哲學碩士點。現有中醫學博士後流動站3個。
2002年,該校成為國家首批開展非醫攻博(非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攻讀中醫學博士學位)試點工作的單位之一。
2004年,在全國學位教育一級學科評估中,該校中醫學一級學科整體水平全國排名第一,當時,全省只有2個學科排名第一,該校占其中之一。該校是最早授權招收外國公費留學生的中醫葯院校之一,現對外教學層次包括本科、碩士、博士各個層次,人才遍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廣州中醫葯大學2013年招收非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攻讀中醫學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簡章
http://www.chinakaoyan.com/info/article/id/2344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