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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本科生選課通知

發布時間: 2023-03-04 23:11:40

Ⅰ 山東大學學生怎麼查各學期期末考試名次啊

各科的分別排名在資料庫里就有,每學期或者每學年(看各班自己)會算出績點排名,評為獎學金做准備。學習進步獎貌似是給進步幅度最大的學生,名額不多,要查名次一般得問輔導員,班委可能也會有這方面的數據。

Ⅱ 2020山東大學大一新生開學時間

山東大學大一新生報到時間為9月12-13日。

2020年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新生入學須知:

1. 通知書寄出後,可在錄取查詢界面查詢EMS快遞單號。

2.新生報到時間為9月12-13日。接站時間:9月12日8:00至9月13日24:00。

3. 港澳台僑新生待學校通知後報到(港澳台僑新生QQ群991384676)。

4. 2020級新生在8月30日後登陸山東大學電子迎新平台,完善個人信息並了解相關資訊。

其他通知請查看附件入學須知。

師資隊伍:

據山大官網信息顯示,山大擁有專任教師4530人,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含雙聘)19人,青年項目入選者12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53人、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37人;「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7人、青年拔尖人才12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36人。

學術實力穩步攀升,現有國家級科研平台12個,國家「111創新引智計劃項目」6項,國家級人才培養基地6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4個,部委級平台64個,另有大批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山東大學

Ⅲ 山大大學本科生院的選課外網進得去嗎

你所說的「山大」是指山東省濟南市的「山東大學」,還是山西省太原市的「山西大學」?


濟南市的「山東大學」與太原市的「山西大學」,簡稱均為「山大」。

Ⅳ 山東大學研究生入學報到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山東大學2016級研究生報到須知
一、報到安排
1.憑證報到: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和學位證(無學位證者可不帶)的全部原件辦理報到手續。
2.報到時間:2016年9月3日(醫學院、口腔醫學院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到時間為7月14日)。
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前向錄取學院(所、中心)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未請假或者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接站地點:濟南火車站、濟南火車西站、濟南長途汽車總站。
4.報到地點:錄取學院(所、中心)所在校區。
中心校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洪家樓校區:濟南市洪家樓5號;
趵突泉校區:濟南市文化西路44號;
千佛山校區:濟南市經十路17923號;
軟體園校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中段。
二、組織關系轉移
新生須自帶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並於入學報到時交至錄取學院(所、中心)黨委。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填寫時,接收單位一律填寫「山東大學**學院(所、中心)」。組織關系介紹信出具單位、抬頭的填寫要求如下:山東省內各高校的黨員,由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抬頭寫「山東大學黨委組織部」;山東省內其他單位的黨員,由當地縣(市、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抬頭寫「山東大學黨委組織部」;其他省(市)的黨員,由當地縣(市、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抬頭寫「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組織處」。(咨詢電話:0531-88364793)
團員須持原學校(單位)介紹信和團員證到錄取學院(所、中心)團委辦理,具體可咨詢錄取學院(所、中心)團委。(咨詢電話:0531-88369960)
三、檔案轉移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學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非在職學生須轉檔案;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非在職除外)的學生不轉檔案。檔案請寄至錄取學院(所、中心)黨委。如需調檔函,可向錄取學院(所、中心)索取。
四、戶口遷移
按山東省公安廳通知,山東省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現在山東省內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可自願選擇是否遷移),非山東省新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學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非在職學生可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需遷移,須本人持戶口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證中的姓名用字必須同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中的姓名用字一致,並加蓋戶口專用章。戶口遷移證上必須填寫18位數字的身份證號碼,戶口遷移證上人數只限錄取學生本人。戶口遷入時還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照片電子版,以備落戶使用。戶口遷移只在入學報到時辦理,之後不再受理。
錄取單位為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經濟學院、經濟研究院、法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儒學高等研究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歷史文化學院、文化遺產研究院、數學學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海洋研究院、生命科學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晶體材料研究所、國家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研究院、管理學院、山東發展研究院的,戶口遷移地址一欄填寫: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咨詢電話:0531-88364952)
錄取單位為基礎醫學院-臨床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醫葯衛生管理學院、口腔醫學院、護理學院、葯學院的,戶口遷移地址一欄填寫:濟南市歷下區文化西路44號山東大學。(咨詢電話:0531-88382551)
錄取單位為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熱科學與工程研究中心、機械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現代物流研究中心、土建與水利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體學院、體育學院的,戶口遷移地址一欄填寫: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7923號山東大學。(咨詢電話:0531-88392536)
五、工資關系轉移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若入學前有工作單位,須轉工資關系。2015年及2015年前畢業且沒有工作經歷的新生,調取檔案時須開具檔案代管證明。轉移流程請查看山東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2016級研究生辦理研究生助學金發放手續的通知》。具體事宜可咨詢錄取學院(所、中心)。
六、住宿安排
新生住宿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新生在報到時查詢自己所住宿舍樓,並憑錄取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到各宿舍樓辦理入住手續。(咨詢電話:0531-88362860;軟體園校區管理部咨詢電話:0531-88391619)
為方便學生,保證質量,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學校,學校通過山東省纖檢局、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統一采購了合格的學生公寓床上用品,學生入學時到學校指定地點自願購買。其他生活用品自帶。
七、迎新系統
為方便新生入學報到與注冊,所有新生須在學校迎新系統中完善個人信息,並按時完成系統要求的業務申請。新生還可在迎新系統中閱讀相關文件,瀏覽相關通知信息。
新生迎新系統將於8月1日開通(參加臨床醫師規范化培訓提前報到的考生請於7月6日-10日登陸系統)。迎新系統的網址為: http://gradms.s.e.cn。用戶名為個人學號,博士生初始密碼為D+身份證號碼後7位,碩士生初始密碼為M+身份證號碼後7位,身份證號碼中最後一位若為「X」,須大寫。
八、選課和英語分級考試
所有研究生均須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選課,具體事宜請於7月20日後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院網站(www.grad.s.e.cn)查看關於研究生選課的通知。
學校將於開學後組織學術型碩士英語分級考試,具體安排請關注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九、其他事宜
1.新生報到時須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
2.山東大學(威海)、濟寧醫學院報到事宜以山東大學(威海)、濟寧醫學院安排為准。
3.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入學安排以培訓學校安排為准(其中,醫學類各專業在江西中醫學院進行基礎培訓,其他專業在遼寧石油化工大學進行基礎培訓)。

Ⅳ 關於大學選課的幾個問題

提前守在電腦前面,呵呵,比如通知的時間是今天下午2點開始選課,那你上午12點開始就可以不斷刷新試試看了,如果有事離開也請同學幫忙,(把你的學號密碼告訴其他年級朋友)。

不會篩選學生,先來後到。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等開課了跟任課老師說,想轉班,然後任課老師去教務幫你改。不過一般任課老師不會費這個事兒的,除非情況太特殊了……

我們學校要求的是選修課要修滿10個學分,一般2學分一門課,也就是5門課,一般都在大一大二修完拉倒,最多留一門到大三。主要大三要考研啊出國啊事兒多,大四又要畢業實習啊論文啊,沒時間耗在選修課上。

選過的課已經上了一學期了,當然下學期不會重復選,選其他課好了。

Ⅵ 山東大學本科生院在哪裡

山東大學本科生院是山東大學的本科生管理機構,類似於其他大學的教務處,具體負責管理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學工作。那麼山東大學本科生院在哪裡呢?

1、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2、 建立本科生院是山東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舉措和大部制改革的重要突破。

3、 山東大學本科生院承擔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學籍管理工作,批准休學、復學、轉學,組織轉專業和交流生工作,對成績不合格學生給予學業警告和學籍處理。承擔本科課程管理工作,制訂全校教學計劃,批准本科專業培養方案,設置和調整通識核心課與其他選修課。

4、 承擔本科教學管理工作,核算教師工作量,排定全校課程表,組織本科生選課,安排課程調整,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檢查。承擔本科考試管理工作,排定考試計劃,安排考場,組織監考和巡考人員,對考試試卷命題和批閱質量進行檢查,出具成績單,對違紀考生進行處理。負責山東大學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公共考試報名和組織。

5、 承擔本科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工作。承擔山東大學泰山學堂、山東大學尼山學堂管理和招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組織實施山東大學卓越應用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管理山東大學暑期學校。管理山東大學教學促進與教師發展中心,維護山東大學課程中心網站和各教師、學生網上管理系統。

以上就是給各位帶來的關於山東大學本科生院在哪裡的全部內容了。

Ⅶ 2020年山東大學新生開學入學須知指南和報到時間

親愛的2015級新同學:

祝賀你考入 山東大學 !在你入校之前,請詳細閱讀以下信息:

1.報到證件請憑 山東大學 錄取通知書、高考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來校報到。

2.組織關系轉移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接收單位一律填寫「 山東大學 **學院」。凡屬於山東省內黨員的,應由當地縣(市、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介紹到「 山東大學 黨委組織部」;凡屬於其他省(市)黨員的,應由當地縣(市、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介紹到「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組織處」。新生須自帶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於報到時交至錄取學院黨委。

3.戶口遷移根據山東省公安廳通知,山東省內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非山東省的新生按照公安部「入學時可以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原則,凡戶口要遷至 山東大學 的新生,其戶口遷移證中的姓名用字必須與錄取通知書、准考證、居民身份證中的用字一致;填寫18位數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加蓋戶口專用章,不得塗改。戶口遷入學校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照片電子版,備落戶用。戶口遷移地址一欄,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經濟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藝術學院、外國語學院、歷史文化學院、數學學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限生物科學類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的新生填寫: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 ,(聯系電話:0531-88364952);公共衛生學院、醫學院、口腔醫學院、護理學院、葯學院的新生(含七年制)填寫:濟南市歷下區文化西路44號 山東大學 ,(聯系電話:0531-88382551);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土建與水利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體學院、體育學院的新生填寫: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7923號 山東大學 ,(聯系電話:0531-88392536)。戶口遷移只在入學報到時辦理,之後不再受理。

4.考生檔案因各省對考生檔案的管理規定不同,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請認真咨詢本省的檔案交接辦法。所在省份規定自帶檔案的,報到時須將檔案交至所在學院;統一郵寄檔案的,請郵寄至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

5.照片報到時請攜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張。

6.住宿新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為方便學生,保證質量,便於公寓管理,學校通過山東省纖維檢驗局、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統一采購了合格的學生公寓床上用品,學生入學時到學校指定地點自願購買,價格為326.4元/套。若學生自帶卧具,請統一花色與尺寸,滿足要求:棉被(2.1m×1.48m)、棉褥(2.0m×0.9m)、青藍相間方格床單(2.3m×1.2m)、被套(2.2m×1.55m)、硬質棉床墊(1.95.m×0.9m)、蚊帳(2.0m×0.9m×1.7m)、枕芯(0.45m×0.27m)、青藍相間方格枕套(0.65m×0.4m)。每生限帶一個箱子(限定尺寸:長0.8m、寬0.5m、高0.4m),其他日用品自帶(咨詢電話:0531-88362860)。

7.體檢、預防接種及醫保新生入學時在校醫院進行體檢(需攜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體檢收費標准按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執行(咨詢電話:0531-88364460,88382060,88395382)。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入學時需攜帶預防接種卡備查(丟失者須到原接種單位補辦並把近三年預防接種的相關記錄或證明一並提交),校醫院根據濟南市衛生行政部門免疫規劃要求進行預防接種(咨詢電話:0531-88364682,88381470,88395382)。按照國家要求,將在校大學生納入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80元(咨詢電話:0531-88364101)。

8.繳費請見《 山東大學 本科新生繳費須知》,財務部咨詢電話0531-8836453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需經濟資助可參閱資助政策宣傳材料,咨詢電話:0531-88365117。

9.報到時間9月5日。接站時間:9月4日12:00至9月5日24:00;接站地點:濟南火車站、濟南火車西站、濟南長途汽車站;另外,我校將於9月4日下午18:00,9月5日上午11:00、下午17:00各安排一次濟南遙牆機場的接站工作。

10.請假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形式向 山東大學 招生辦公室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報到時帶證明銷假。不請假而逾期一周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聯系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11.報到地點 山東大學 有中心校區、洪家樓校區、趵突泉校區、千佛山校區、興隆山校區和軟體園校區六個校園。生命科學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的新生在中心校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報到;藝術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學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新生在洪家樓校區(濟南市洪家樓5號)報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體學院、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歷史文化學院的新生在軟體園校區(濟南市舜華路中段)報到;經濟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土建與水利學院、管理學院、體育學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新生在興隆山校區(濟南市二環東路12550號)報到;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護理學院、葯學院的新生在趵突泉校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西路44號)報到。

12.電子迎新2015級新生在8月16日後登錄電子迎新平台(登錄地址http://yingxin.s.e.cn),完善個人相關信息,列印報到通知單並了解相關資訊。系統用戶名為錄取通知書編號,初始密碼為考生身份證號碼的最後六位數字(不含X)。新生入學後的校園卡、校園網、電子郵箱等使用說明信息請從迎新系統中查閱、辦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531-88369882,88391680。

13.通訊聯絡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郵編:250100;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s.e.cn;本科招生在線網址:http://www.bkzs.s.e.cn。

山東大學 熱情期待各位學子的到來,並提醒大家來校途中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祝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

Ⅷ 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生學籍的管理,《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業經學校研究通過,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教學管理,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山東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留學生、交流生、進修生等學生的學籍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課程學分和畢業學分要求由專業培養方案規定。

第四條 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學生可在標准學制的基礎上提前一年或推遲兩年畢業(不含因病休學時間)。

第五條 學校實行每學年兩學期制,暑期學校作為正常教學的有益補充。

第六條 學校實行大類招生,學生可根據相關規定通過轉專業、專業分流等方式確定修讀專業。

第二章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組織或者參加學生團體、文娛體育活動等;

(三)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等;

(四)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得到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時,可向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及教職員工侵犯個人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學業;

(四)按規定繳納學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履行歸還貸學金的相應義務;

(五)履行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入學與注冊

第九條 被山東大學錄取的新生應持《山東大學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合格者予以注冊,建立學籍。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 罹患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醫院確診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經治療確已康復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到學校指定醫院復查,確認合格者隨下一年級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在校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時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注冊手續。不能按期注冊者應辦理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要求按期注冊超過兩個周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未按規定繳納學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者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學生不予注冊。未注冊者不得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

第四章 修課與學分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學生選課自主負責制。學生應按教學計劃選課,每學期選修最高不超過35學分。

第十四條 學生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並繳納相關費用後,可輔修其他專業的課程。

第十五條 學生選修相關課程,參與考核並獲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可獲得該課程對應的學分。

第十六條 學校允許學生自修部分課程。學生須在開課兩周內申請辦理自修手續。申請自修的學生,應按要求參加日常考核和期末考試,以獲得相應的成績評價。思想政治理論課、體育課、軍事課、實驗課、專業實習和社會實踐等必修課程不得申請自修。

第十七條 課程和學分的互認和置換。學生可根據校際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在其他學校修讀的課程成績和學分,經學校審核後予以承認。轉學、轉專業和國內外校際交流的學生可申請課程置換。課程置換由學院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和專業的要求進行,須在每學期成績登錄前完成。

第十八條 因健康原因不能參加正常體育課的學生可由本人申請,經校醫院簽署意見後報學校同意,參加“保健體育課”的學習和考核。

第十九條 學生所選教學計劃內必修、限選課程考核不合格時必須重修;任選課達到教學計劃規定學分時,考核不合格課程可免於重修。重修可採取插班重修和自學重修等方式。

第五章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二十條 學校實行學分績點管理。課程成績記錄和學分績點的計算按照山東大學學分制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 課程考核成績由日常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等組成,具體成績組成方式由任課教師確定並預先告知學生。

第二十二條 未辦理選課手續不得參加相關課程的考核。

第二十三條 除申請自學重修的課程外,學生必須按時上課並完成各教學環節。無故缺課累計達到該門課程三分之一以上學時者,取消考試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期末考試時,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學院申請緩考,緩考隨期末考試進行,經學院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報本科生院辦理緩考手續。未辦理緩考手續而不參加考試的按曠考處理。參加考試但不上交試卷的,按曠考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對成績不合格或不理想的課程進行重修時,應辦理相關手續。對於成績不合格或學分績點低於70分的課程進行重修時,首次重修免費,二次及以上重修時,須按學校相關規定繳費。

第二十六條 凡考試違紀或者作弊者,取消考試資格,該門課程記零分。學校將依據《山東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七條 在校生的中英文成績單由成績自助列印機列印,顯示最高成績。離校生的成績證明由學校檔案館提供。

第六章 轉學與轉專業

第二十八條 學生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我校繼續學習時可以申請轉學。轉學須由本人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由學校報山東省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辦理相關手續;跨省轉學者應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山東省教育廳協商,經審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入山東大學學習: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或三年級及以上的;

(二)非教育部所屬重點高校的;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或者委託培養的;

(四)受所在學校紀律處分的;

(五)無正當理由的。

第三十條 在讀一、二年級的學生,達到學校規定的轉專業成績要求,或通過學校組織的轉專業考試,或因特殊疾病不能在原專業學習者,經學生申請並得到接收學院同意的,可轉入新的專業學習。

第七章 學籍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籍處理方式主要包括成績警示、留級、休學、復學、退學等形式。

第三十二條 對於平均每學期所修教學計劃內規定不足15學分的學生,學校給予成績警示。

第三十三條 學生必修、限選課程不合格達到25學分時,須降入下一年級修讀。

第三十四條 休學與復學:

(一)學生申請休學時應提交休學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經學院和學校同意後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申請休學最多不得超過兩次。

(二)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辦理休學手續,學校為其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三)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其醫療費用按學校規定處理。

(四)休學期滿,學生應於學期開學前向所在學院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在學校規定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二)休學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三)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

(四)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五)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無正當事由的;

(六)本人申請退學的。

第三十六條 對學生的退學處理,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對退學的學生,由學校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同時報山東省教育廳備案。

第三十七條 退學的學生,按學校規定期限辦理退學手續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八章 畢業、學位、結業與肄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獲得規定的學分,學校準予其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十九條 符合畢業條件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70分及以上,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要求,無重大學術違紀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十條 在完成本專業學習的同時,跨專業或者跨學科門類選修其他專業課程的,達到輔修要求的,學校頒發輔修專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授予其第二學位。

第四十一條 已選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內容,但學分未達到畢業要求且修業年限超出學校允許的最長修業年限的,經學校審核後作永久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

第四十二條 學滿一學年以上,但未完成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而退學的,經學校審核後頒發肄業證書。

第四十三條 畢業、結業、肄業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時,學校不予補發。可經本人申請,學校檔案館經審核後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或者出現重大學術違規行為者,學校將取消其獲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權利。對於已經發放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校有權追回,並報請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從2013 級學生開始實行,2012 級以上學生的學籍管理仍按原規定(山大教字〔2007〕68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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