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文件
㈠ 就業證明和三方協議一樣嗎
不一樣,就業證明是讓單位出具一份你已經就業的文件,是一個證明信,沒有任何的法律效率和程序。三方協議是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招聘、錄用,如果沒有幹部身份就會有一定的影響,甚至可能無法到該單位工作還有一些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和幹部身份有關將來進入公務員序列提干或評定職稱,也需要有幹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戶也要求幹部身份。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限定時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兩方權利和義務而達到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證,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解決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通常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辦理就業證明並提供下列材料:
1、領取《失業證》的失業人員,持《居民身份證》和一寸照片2張。
2、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新成長勞動力,需提供學歷證書和肄業證書。
3、就業轉失業人員,需提供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產、破產停止經營的,需提供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歇業、停業、破產停止經營證明;原靈活就業人員虛提供當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的失業證明。
4、失地無業農民需提供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徵用證明。
5、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人員需提供復員退役證明。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人員,需提供勞改、勞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㈡ 大學生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有什麼作用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作用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對於應屆生的影響
三方協議比較針對的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在正規的單位進行實習期間,必須簽取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就業單位或者實習單位的,雙方的一個書面協議.雙方正式蓋章或者簽字後,具有法力約束能力.實習生簽此協議後,單方面提出毀約,要按協議上的毀約金賠償金額.
所以簽取該協議之前,有必要在用人單位和本人的見證下,就毀約金額,實習時間與實習期發放工資等明細進行公開與了解.
注意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簽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學生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以便於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因而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㈢ 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大學生就抄業的政策,每個城市每襲個區的政策扶持不一樣,具體要咨詢你所在區的這個勞動人力資源部門,那就我而言很多的城市他有這個創業基金啊,有這個資金的減免,所以都可以多咨詢多問一下每個區的這個政策,然後選一個合適的辦公場所和經營種類
㈣ 大學生就業政策是什麼
大學生就業政策是如下:
一、升學擴招吸納行動。教育部已經安排碩士研究生擴大招生規模18.9萬、普通專升本擴招32.2萬。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在第二學士學位進行擴招。
二、充實基層專項計劃行動。「特崗教師」計劃將增加招募規模5000人,今年招募規模將達到10.5萬。適當擴大「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中央基層項目實施規模。將招收40多萬畢業生補充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採取「先上崗、再考證」的舉措,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配備。

三、擴大畢業生參軍入伍行動。今年將加大力度推進精準徵兵、精準動員,進一步落實好畢業生參軍入伍的優惠政策。
四、大力開拓科研、社區、醫療等基層崗位行動。努力開發適合畢業生的科研助理崗位。有關部門將推動全國城鄉社區和基層衛生部門新增崗位優先招錄畢業生。
五、推進企業穩崗擴就業行動。國有企業今明兩年將連續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有關部門將落實一次性補貼、返還失業保險等優惠政策,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