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生犯罪案例
Ⅰ 結合實例談一談大學生應如何遵守法律。
眾所周知,大學生正處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亟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強大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是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方針的基本要求,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學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意識。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1)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礎》課學時有限,要想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是很困難的。因此,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也是有限的。
(2)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擇沉默,而不是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是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
(3) 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較為典型的就是馬加爵事件,馬加爵為了報復那些傷害他尊嚴的人,選擇走上犯罪的道路。還有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先後兩次把摻有火鹼和硫酸的飲料,倒在北京動物園飼養的狗熊身上和嘴裡,造成多隻狗熊受傷。劉海洋在被拘留後說,自己學了法律基礎知識。
二、如何提高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1) 分析和把握大學生的思想特點,強化對大學生社會責任感和心理的教育。我認為人的性格對世界觀的形成有著直接的重要的影響,現階段的大學生思想並未成熟,對一些事情往往會做出偏激的舉動,例如馬加爵事件,實質上,馬加爵犯罪是他受到周圍環境的歧視和不公平對待的結果。而他自己又不會調整心態去適應並正確面對現實、難以排解痛苦,終於有一天在一點小事的刺激下積郁爆發、心理崩潰並鋌而走險、報復殺人,鑄下彌天大罪。如果馬加爵的老師和同學對他給予更多的關愛,如果那些同學不去傷害他的尊嚴,如果馬加爵的法律意識在強烈一些,那麼馬加爵事件就可能會避免。處於像他這樣境況和地位的人很多,採取像他這樣極端手段的人卻極少,無疑是他個人的性格、品質和心理缺陷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與他相似的那些人也可能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去報復別人。劉海洋事件就更說明了心理健康對大學生的重要性了。由此可知,在大學階段,一定要把握大學生的心理、思想特點,多進行一些心理教育,一些法制教育,從根本上解決大學生的犯罪現象。
(2) 理論聯系實際,積極拓展法制第二課堂活動。如果只依靠課堂教育來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不夠的。畢竟,《法律基礎》課只有有限的十幾堂課,因此,我們要拓展第二課堂活動。例如,聽專家講座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制演講、辯論賽、討論會、專題論壇、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審,使學生能在自主參與、身臨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啟迪;多組織學生參加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此外,還可以廣泛關注「今日說法」之類的法制節目,閱讀參考法律書籍。這些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 加強道德教育,是道德與法律意識共同進步。加強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自我,認識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的人生追求目標,增強大學生的公德意識。通過道德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
三、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重大意義。
(1)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大學生健康成長和將來適應法治社會的需要。2002年發生的北京的大學生劉海洋硫酸傷熊案,2003年發生的周一超考公務員被拒錄殺人案,2004年發生的馬加爵殺害舍友案等。一系列案例的發生表明了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淡漠和人文素養的缺失。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利於他們抵禦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預防和減少犯罪,能夠更好地健康成長。
(2)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當代大學生―未來的市場經濟主體,只有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才能自覺地遵守法律,運用法律調整和規范自己的行為,維護社會的法律秩序,才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做出應有的貢獻。
(3)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實行依法治國的需要。必須提高大學生法制觀念,才能使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才能對立法、執法和司法進行有效的監督,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的早日實現。
總之,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對於國家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養需要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
Ⅱ 洪曉慧殺人溶屍案:女子與閨蜜愛上渣男,反目成仇下殺手,後來怎樣了
1998年3月7日,台灣「清華大學」發生一起謀殺和屍體溶解案,震驚了整個社會。當時,「清華大學」研究生洪小慧在學校殺死了她的女同學徐佳珍,還用強酸腐蝕了她的身體。這種方法非常血腥和殘忍。
究竟是什麼讓一個女大學生對她的同學如此殘忍和痛苦的謀殺?下面就讓小編帶你一起回顧一下整個案例吧。

1998年6月10日,新竹地區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判處洪小惠有期徒刑18年,並剝奪她的公共權利10年。
2008年11月27日,台灣「司法部」批准了洪小暉的假釋案。殺害好友並溶解好友屍體的女子獲得了假釋。
犯罪和被害人本應是兩個親密的好閨蜜,卻因為一個壞男人玩弄女人的感情,兩人反目成仇,害人害己,試著問這樣真的值得嗎?
Ⅲ 關於大學生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溫州警方宣布,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7·28」跨省版搶劫殺人案權告破。令人震驚的是,干下搶劫殺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羅吉軍和卓科,竟是從長沙嶽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來的「天之驕子」。而他們作案的動機,則是為了獲取創業的「第一桶金」,早日實現當老闆的夢想。警方同時查明,他們此前還在深圳劫殺了一名的哥。
案例二:馬加爵錘殺同學案。
案例 三:清華學生動物園硫酸燒狗熊案。
Ⅳ 大學校園不安全的事例
11月13日凌晨,北京清華大學內清華學堂修繕工地起火,消防部門出動44部消防車、308名官兵,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撲救將大火撲滅,現場無人員傷亡。 11月15日14時,上海餘姚路膠州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起火點位於10-12層之間,整棟樓都被大火包圍著。截至11月19日10時20分,大火導致58人遇難, 70餘人受傷。事故原因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 12月7日上午8時40分左右,西安建築科技大學一男生宿舍內發生一起血案。咸陽某民辦院校大一學生李博用刀刺傷2名男生後逃跑,2名受傷的男生被緊急送往鄰近的醫院,其中李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段某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 11月29日12時許,新疆阿克蘇第五小學發生踩踏事故。事故發生時正是課間操時間,學生從樓上蜂擁而下,前面的學生摔倒後引起踩踏。事故發生後123名學生入院檢查,目前41名住院學生中有1人因臟器嚴重受損病危,有6人重傷,另有34人為輕傷。 4月5日晚上9點左右,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平川鎮的楊如華(女,22歲)到雲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找其男友李建昌(男,20歲,大理州賓川縣人,雲南民族大學2008級物理與電子電氣信息工程學院學生)。當晚10點20分許,雙方在學校食堂門口因感情糾葛發生爭執,楊如華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傷李建昌胸部,李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底,上海黃浦檢察院受理的大學校園內盜竊案件48件55人,這些盜竊案件涉案財物價值近30萬元。這些案件共涉及20所高校,復旦大學佔了11起居首位,交通大學以9起次之,財經大學以8起排名第三。據介紹,作案人大多系20多歲的外來人員,其裝束、相貌與在校大學生相仿,容易混入校園內各個區域。這些作案人員對高校內建築布局、作息時間均了如指掌,對校園環境的熟悉程度甚至超過了在校師生,盜竊時熟門熟路,逃脫起來也相當容易。 【愛戀無極限 出租屋】為您解答,如果你滿意請「五星採納+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