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青島購房
A. 青島市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
(一)人才范圍:城陽區企事業單位、高校院所、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用人單位的七類人才(詳見附件);人才在城陽區繳納社保的可不受城陽區戶籍限制。
(二)購買原則:必須符合青島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區屬國企與人才實行共有產權,屬於一至四層次的人才,產權比例為3:7,共有期限為8年;屬於五至七層次的人才,產權比例為2:8,在城陽西部地區購置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比例為3:7,共有期限為5年。
(三)主要工作流程:1、人才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屬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報至相關區屬國企。2、區屬國企對人才購房資格認定後,辦理住房團購手續。3、選定房源後,區屬國企與人才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以不動產共同持有人身份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辦理共有產權登記手續。4、屬於第一至第四層次的人才,在城陽區持續工作滿8年後,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區政府批准後,由區屬國企無償贈送30%產權。屬於第五至七層次的,在城陽區持續工作滿5年後,由人才將區屬國企持有的20%產權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孰低」原則,即5年後市場價高於原購房價的,人才按原購房價回購;5年後市場價低於原購房價的,人才按5年後市場價回購。
法律依據:
《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發放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城陽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優化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環境,吸引更多高層次優秀人才到城陽區發展,根據《青島市城陽區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城發〔2017〕12號)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發放工作由區教育體育局具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
第三條 補貼發放人員范圍
(一)教育系統急需型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
1、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不含城陽區)在編在職教師;
4、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5、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
6、擔任一線文化課教學工作,從事本專業教學5年以上,具有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慎空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教育綜合性或教學類榮譽稱號,或取得地市級以上優質課比賽、教學技能比賽二等獎及以上等次,或出示過地市級及以上公開課。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教育系統「雙高型」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以上職稱,從事對口專業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年齡原則上要求在45周歲以下。
第四條 補貼發放標准
(一)具有地市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教育綜合性或教學類榮譽稱號,或取得地市級優質課比賽、教學技能比賽二等獎及以上等次,或出示過地市級公開課的,一次性發放5萬元生活補貼;
(二)具有省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教育綜合性或教學類榮譽稱號,或取得省級優質課比賽、教學技能比賽二等獎及以上等次,或出示過省級公開課的,一次性發放7萬元生活補貼;
(三)具有國務院或教育部授予的教育綜合性或教學類榮譽稱號,一次性發放9萬元生活補貼;
(四)經研究確定為教育系統「雙高型」人才的一次性發放10萬元生活補貼。
第五條 補貼發放程序
(一)申請。引進的教育系統區外優秀人才工作滿一年後,用人單位向區教育體育局提出補貼發放書面申請,同時提交如下材料:
1.《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城陽區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補貼發放匯總表;
3.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定的合同復印件;
4.引進人才的戶口簿或《青島市居住證老橡》、身份證復印件。
(二)審核。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對用人單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補貼發放意見,經局黨委會進行研究同意。
(三)上報。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局黨委會意見,將申請材料提交區委組織部審核。
(四)發放。區委組織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按侍孝旁照相關規定進行發放。
第六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實行,
第七條 本辦法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B. 青島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一)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二)畢業三年內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三年內來青就業創業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
(三)2020年4月20日 (《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 經貿合作示範區、中國 (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人 才集聚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的通知》印發之日)及以後,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 (以下簡稱 「兩區」)就業創業的畢業三年內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二)申請人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 (在 「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三)申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並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 (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僱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 報」模塊提交 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一)學歷確認。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採集平台,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照片;留學 人員上傳《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學信網)等國家學歷信息查詢平台,對畢業生學歷情況給予確認。核實結果通過 「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反饋。
(二)個人申報。申請人可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也可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的,由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錄入相關信息,並對提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到現場辦理的,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窗口辦理。申請人在青島行政區域外繳納社會保險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由申請人提交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相關材料。
(三)審核發放。申請人提交申請後,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次月首個工作日開始通過系統進行線上匯總核實,系統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按照審核時間要求提供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補貼資金到賬後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五、資金來源和撥付方式
(一)資金來源。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所需資金從市、區 (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中,在中央、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就業 的,由市財政負擔;在中央、省駐青企業單位、市直企業單位就業的,由市財政和區 (市)財政各負擔50%;其餘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
(二)撥付方式。市財政採取 「先預撥、後清算」方式,根據區 (市)上年度補貼發放情況,年初將市本級承擔的資金預先撥付區 (市),不足部分由區 (市)墊付。第四季度,市財政根據發放情況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一)已按 《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 〔2019〕17號)規定申領住房補貼但未享受政策期滿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領取剩餘期限的住房補貼;符合 《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補貼范圍但尚未領取住房補貼的留學人員,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二)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後安家補貼、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人已申領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
(三)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由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進行申請,提供申請人護照首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決定書、工作居留許可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學歷學位相關材料等,經 「兩區」有關部門核實後,符合申領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具體經辦程序由 「兩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四)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不享受住房補貼。非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上學期間在用人單位有過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可享受住房補貼,但須對是否在職提高學歷情況作出信用承諾。其中,對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線下核實。
(五)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就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後在青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准;創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後在青創辦創業實體登記注冊時間為准。
C. 青島住房補貼申請條件
青島住房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2、申報人員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畢業生,由申請人所在的用岩橘人單位或創業實體進行申請。
3、申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並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僱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不可申請補貼
1、申報人員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 住房 (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 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 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2、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粗悉團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後安家補貼、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人已申領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
青島購房政策
1、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2、售房單位應在將本通知實施前已形成實際交易尚未完成網簽備案的商品住房明細及交易證明材料(包括商品住房的認購協議、認購單,購房發票、稅控收據、非稅控收據和資金支付憑證等)報房屋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
3、買賣雙方或經紀機構應在將本通知實施前已經形成交易尚未完成網簽備案手續的存量住房完成網簽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陸襪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 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D. 青島市本科生住房補貼怎麼申請
青島地處中國華東地區、山東半島東南、東瀕黃海,是山東省經濟中心、國家重要的現代海洋產業發展先行區、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海上 體育運動 基地,更多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申請指南請點擊「 補貼申請 」查看。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怎麼申請
(一)學歷確認。
申請人登錄_網進入 「青島人社·學歷匯」 畢業 生學歷信息採集平台,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 《 教育 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照片; 留學 回國人員上傳《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傳成功後,由申請人就業地所在區 (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_網等國家學歷信息查詢平台,對畢業生學歷情況給予確認。核實結果通過 「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反饋。
(二)個人申報。
申請人可通過_網申請,也可到市或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通過_網申請的,由申請人進入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 模塊錄入相關信息,並對提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到現場辦理的,申請人持身份證,到市或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窗口辦理。
(三)審核發放。
1.對在中央、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住房補貼受理、審核和發放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在其他單位就業或創辦創業實體的, 住房補貼 受 理、審 核 和 發 放 工 作孫閉 由 用 人 單 位 注 冊 所 在 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2.對享受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信息, 通過國家或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進行比對,無法比對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全市有關情況後,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確認。
3.市、區 (市則賣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核實上月25日前住房補貼申請情況,25日後申報信息下月匯總。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對外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各級財政部門於5個工作日內,將住房補貼資金撥付到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住房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住房補貼的相配遲關規定
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相關規定:
1、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 入職 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3、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4、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住房補貼發放標准根據職務有所不同,例如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等。
住房補貼是什麼意思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是指將單位原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不同時間或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住房問題。對不享受國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職工,單位應當按照地方政府規定的補助標准,住房補貼按一次或每月一次計入職工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戶,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青島市本科生住房補貼怎麼申請相關 文章 :
★ 購房補貼的領取流程
★ 租房補貼申請書
★ 個人住房補貼申請書
★ 住房補貼申請書的最新精選五篇範文
★ 住房補貼申請書範文
★ 什麼條件符合申請購房補貼的要求
E. 青島畢業生住房及一次性安家費補貼指南!
一、 住房補貼
前提條件:青島戶籍、青島公司就業並繳納社保
其他條件: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獎勵:本科生500元/月 研究生800元/月 博士1200元/月
申請周期:≤36個月(中間社保中斷,則當月不能領)
申請流程:
1.青島人才網:
登錄注冊,在青島人社.學歷匯埠進行學歷認證;
2.認證通過後找到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埠進入填寫信息,確認之後提交審核;
3.審核通過之後選擇補貼發放方式,綁定銀行卡之後等待發放。
注:需要每個月提交1次申請
二、 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前提條件:青島戶籍,青島公司就業並繳納社保
塌亮其他條件:2018年後首次在青島就業創業,購買青島當地唯一一套住房;年齡要團乎寬求:碩士在35周歲以下;
獎勵:購房補貼碩士10萬;博士15萬,一次性補助頃輪
申請流程:
1.青島人才網:
登錄注冊,在青島人社.學歷匯埠進行學歷認證;
2. 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埠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審核。
【聚信匯智整理】
F.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青島本科生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1、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學位,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
2、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申報人員自申領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享受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未申領滿36個月且要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交暫停補貼申請,待取得新學歷再次來青就業後,仍符合現行住房補貼政策的,可按新的學歷補貼標准在畢業三年內提交申請,繼續申領剩餘月份補貼。
這些情況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1、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2、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補貼標准:
本科畢業生500元/月
申報對象
1、2018年及以後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2、2018年及以後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
;G. 本科青島落戶買房有優惠政策嗎
法律分析:有補貼的。(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提交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H. 青島本科生購房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政策,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購房補貼500元。
法律依據:《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等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補貼標准和期限 (一)補貼標准。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緊缺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在緊缺專業目錄發布前領取2018年度及以後住房補貼,申領人所學專業列入緊缺專業目錄的,住房補貼不足部分予以補差。 (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未滿36個月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後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餘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提交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I. 青島購房補貼政策2022
住房補貼的發放標准如下:
1、發放住房補貼後購房,職工個人承擔住房支出的款額不能代於房改成本價買房;
2、以職工20年分期付款購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價不低於家庭工資收入的15%作為依據;
3、住房補貼發放比例,主要根據房價收入比,即以當地的住房價格和職工的收入水平來控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孝餘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巧州滾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跡虛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是什麼
1、必須是低收入群體,收入和財產都要低於標准;
2、並且要求是無住房;
3、外來務工人員還需要滿足一定的就業年限,可以根據我國公共租房管理辦法的申請標准來判斷。
J. 青島10萬元購房補貼領取條件
(一)博士生年紀40歲下列,研肆毀究生年紀35周歲以上下列(以審報時具體年紀為標准
(二)本科畢業並得到對應的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具備當地戶口。
(三)在本市各種公司或黨政機關、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企業、社團組織等公司單位學生就業的,須與學生就業企業簽署1年及以上勞動者(聘請)合同書;在青自己創業的,須注冊登記創立公司、非營利性企業、社團組織、公司及其個體戶1年及以上,並出任法人代表或個體戶責任人。申請人須由公司單位或自主創業實體渣弊線按照規定交納城區企業員工保險總計滿12個月。
(四)申請人須於2018年6月6日及之後在青島市行政部門管轄區內新選購首套房商品住房(以合同書網簽備案_間為標准),並合乎青島現行標准選購商品住房相關現行政策。在其中,選購新創建商品住房的,須進行預售登記並獲得不動產登記證明;選購二手商品住房的,須獲得房權證登記證書。申請人單身的,所買商品住房須為申請人獨立全部;申請人已經結婚的,所買商品住房須為申請人或另一半獨立全部,或夫婦一共有。
(五)安家費每個人只可享受一次。對申請人夫婦彼此與此同時具有安家費領取標準的,可各自享受。
申請人需要注意什麼?
申請人已選購青島產權年限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住房(指導價商品房、經濟發展可用住房)及享受過當地引入出色高端人才買房安居補助等購房優惠政策的,不會再享受安家費。已分派租用型人才公寓、公共性租用住房的應撤出後才可申請辦理安家費。已享受過在青學生就業碩士研究生住房補助或大學畢業生住房補助的工作人員,合乎安家費領取標準的,可申請辦理安家費,已領取的住房補助在安家費中給予扣除。
總結: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三年內的國(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等人員可申請青島住房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如雹族,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