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欺騙
① 為什麼大學生更容易受到欺詐
大學生為什麼容易受到詐騙,扮基因為大學生對社會的認知太少,剛剛步入大學,從緊張的學習環境中脫離出來,還沒有真實的認識到這個社會的殘酷,可能會輕易的相信一些人的話,對於某種東西的追求,或者是利益的驅動,有可能讓你陷入對方的騙局中,大學生需要加強防春橡范意識,學習法律知識扒缺旁,才能防範這種被欺騙的可能。
② 大學生為什麼容易被傳銷所騙
大學生為什麼容易被傳銷所騙?
文/妮妮
1
最近大學生李文星因為應聘工作,被傳銷組織所騙,遭遇囚禁、打罵,最終溺水而亡。在他生命的最後短暫時間里究竟發生了什麼,沒有人知道,究竟是意外溺水,還是逃離中被迫跳水,結果溺水而亡?
雖然,我們不曾了解到最後的生命關頭他經歷了什麼,但是從他極力想要逃離傳銷的舉動可以看出,他在生命的最後清醒的意識中,肯定充滿了絕望和不甘。
他不甘心十年寒窗苦,耗盡青春年華卻被傳銷活活地逼迫著丟棄了生命!當初那個努力學習、對未來躊躇滿志的少年形象似乎就在眼前,卻再也不復存森棚在了。
他絕望,當一個對未來充滿希望的自己,面對現實這些八爪魚一樣的傳銷人員的囚禁、監督、洗腦,他卻無力掙脫,只能被動地屈服。當生命不被自己掌握的時候,他的內心肯定充滿了屈辱。
李文星事件爆發之後,隨著媒體的披露,我們發現類似李文星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很多大學生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只不過,有的人幸運地逃脫了,經歷的一切成了一個噩夢;而有的,不幸地和李文星一樣,命喪傳銷。
讓我們震驚的是如今的傳銷已經不再是以往的「親戚騙親戚,同學騙同學」的這種熟人作案,而是演變為大學求職受騙。這就導致很多大學生慘遭傳銷的欺騙,身陷困境。
很多人驚奇,為什麼這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天之驕子卻屢屢被騙,而且還是被看似很明顯的低劣洗腦的傳銷所騙,似乎讓人匪夷所思。但其實,大學生們和沒有文化的普通人一樣,也是一個很容易被傳銷所騙的群體。
2
畢業之際,急於尋找一份工作、實現經濟獨立的想法,讓很多大學生輕易被騙。
臨近畢業之時,看著很多同學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而自己要麼是因為考研或公務員之類卻失利耽誤了最佳求職時間,要麼是因為自己各方面並不優秀,沒有獲得求職單位的offer,要麼是自己之前重視不夠,反正是沒有找到工作。此時,看著同學一個個地走上工作崗位,或繼續求學,而自己沒有著落,心裡不免焦躁。
又因為不好意思告訴父母還沒有找到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有公司同意麵試或接受求職,很多學生就會不加細察,急於入職,這時,很容易受騙。
畢竟,十幾年的求學,家庭花費甚多,很多學生不好意思再繼續向父母伸手要錢。尤其是一些不富裕的家庭,父母期盼孩子早點獨立,解決家庭的困境,那麼這些學生更容易迫切的找一份工作。就像李文星一樣,很長時間沒有找到工作,讓他經濟上陷入困境,精神上也處於焦慮狀態。所以,即使同學曾經提出傳銷的嫌疑,他還是義無反顧地一個人去了,結果命喪傳銷。
對於畢業求職的學生來說,無論自己面臨著多大的經濟壓力,千萬不能自己一個人扛著,應該和父母多一些溝通。只要不是故意懈怠,不願踏入社會,只想啃老,相信很多父母還是願意理解孩子求職的困難,會給他們一定的緩沖時間。
所以,即使求職遇到問題,也一定要理性求職,對應聘公司多做一些了解,千萬不要盲目求職,讓自己陷入被動。
3
一些大學生對工作期望值高,容易被招聘網上的虛假招聘信息所騙。
很多學生認為,兄掘經歷了大學四年的熏陶,尤其是一些211之類的學校的熏陶,自己就比一般的大學畢業生的身價高一些,對工作的要求自然會高一些。但現實是求職困難,尤其是好職位難求,工資待遇和自己理想的有差距,不甘於一個月三四千塊錢,或者是到基層工作。
在這種高不成、低不就的情況下,一旦遇到傳銷組織的虛假招聘信息,因為擔心錯失良機,也會讓他們缺乏理性,在了解不清的情況下,上當受騙。
大此塵則學時候,因為上的是省內高校,招聘單位也多是省內單位。一個同學原本抱定決心找一個省外的單位,但是苦於沒有遇到心儀的單位。
這時她的一位高中同學打電話說可以提供一個好的單位,讓她前去應聘。盡管她有些猶豫,但由於不想錯過一個求職的好機會,她還是決定親自去看一下。
結果到達目的地才發現,被同學騙到傳銷組織了。和李文星一樣,被沒收手機、重要物件,還要受到兩個傳銷人員的形影不離的監督,失去了人身自由。
幸運的是,同學非常的機警和聰明,瞅准時機,尋求警察幫助,果斷逃離。盡管逃離的過程驚險倍出,險象環生,但是還是成功逃離了。
安全回來的她,一直感嘆自己像做了一場噩夢。幸好,夢醒了。之後她認清現實,先找了一份穩妥的工作,然後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一步步跳槽,直到現在找到理想的工作,幸福地生活著。
因此大學生求職的時候,不要總是糾結於自己上的什麼樣的好大學,也不要總是設想一畢業就要拿到多高的薪酬,實現什麼樣的人生。大學,不過是接受了更高的教育,並不能完全因為學校的知名度就一定會有匹配相應程度的職位。
畢竟就業環境、個人綜合能力的高低等各方面都會對求職產生影響。只要自己具備能力,踏實工作,不斷上進,基層之類的工作不會埋沒一個人的才華,只能成為成功的踏板。不要因為攀比或者是期望值過高,而對尋找工作產生盲目的沖動,讓那些傳銷人員有機可乘。
4
重視同學情誼,結果被同學所騙。
相當部分的大學生被騙,都是被同學所騙。因為同學幾年,情誼深厚,所以一旦同學提出要求,很多時候,不假思索就接受了同學的邀請,結果被騙傳銷組織。
人們常說「一輩同學三輩親」,同在一個戰壕里、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努力幾年,那種單純而美好同學情誼是深深地刻在心裡的。那種傷心了可以不加顧忌的流淚,成功了可以肆意狂笑的隨意,讓他們對共同見證青春的朋友心不設防。
所以很多時候,當朋友盛情邀約,希望自己去他所在的城市遊玩,往往大學生們就會欣然前往,懷揣喜悅和對同學的感激,絲毫不會想到此去有可能踏上不歸路。
同學小王當年就慘遭此種騙局。當時他大四畢業,工作已經找到,只等畢業入職。閑來無事,接到高中同學電話,邀請他到南方遊玩。想著在學校無聊,不如畢業之前窮游一番,也算是增長點見識。他就答應了。
結果到地方之後就被軟禁了。整天蘿卜白菜大米,聽課、學習、洗腦,讓他痛苦不堪,身份證之類也被沒收。眼看學校發放畢業證的時間越來越近,他很著急。沉穩的他不露聲色,暗自尋找逃脫的時機。幸運地是他在監視不嚴的情況下,從窗戶里逃脫。
事後,同學也算良心發現,把他的身份證之類的重要物件給他寄送了回來,當然錢是不會寄回了。現如今聊起當年的遭遇,他還感嘆,當時幸好遇上好人,給自己買了一張汽車票,才順利逃脫。
所以大學生在處理同學關系的問題上,也要理性慎重。不要只想著同學情誼深厚,而忘記了時間是可以改變一個人的。
真正的好朋友是平時里經常聯系,有交往的。那麼朋友的一舉一動我們可以通過蛛絲馬跡察覺出來。但往往欺騙你的可能是,之前已經很久沒有聯系的同學,突然頻繁地給你打電話,向你發出邀請,此種情況多是可疑之舉。
這個時候一定要慎重,因為長時間的不聯系,他或許早不是你印象中的那個人了。而你對他的現狀又不了解,很容易受騙。所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多向其他同學了解一下,確認無事,再出發。
不要覺得自己的行為可恥,也不要感覺不好意思。畢竟時間可以改變很多東西,在金錢面前,很多人的心靈是醜陋的,親情都可以出賣,憑什麼友情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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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明知道是傳銷,但是急於成功的迫切心理,讓一些大學生身陷傳銷而不自拔。
傳銷極大的蠱惑力是可以快速掙錢,掙很多錢,而且傳銷金字塔的頂層人物確實掙錢了,還掙得不少,所以身邊的人就眼紅了,不顧一切地加入其中,欺騙著更多的人,只為滿足自己的私慾。
身邊的女孩,在西安上大學,聰明漂亮。一個做家教的偶然機會,她結識了一位家長,一個在傳銷中處於頂層的參與者。在和這位家長開始的接觸中,這個女孩內心是排斥的,她告誡自己,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可是長期的耳濡目染,讓她看到了這種方式帶來的暴利,她眼紅家長的不勞而獲,卻可以輕松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慢慢地,她主動提出加入傳銷。身邊的同學不停地勸阻,可她卻置之不理,她只相信眼睛看到的,那就是可以一夜暴富。
在經歷了長時間的傳銷活動,但終因發展的下線有限,她最終血本無歸之時才幡然悔悟。
金錢,在現如今這個社會,確實迷惑了很多人的眼睛。似乎金錢決定著地位,決定著身價,決定著尊嚴。只要能夠獲得金錢,方式、道德等都不重要。在此情況之下,盲目的行為就極其正常,不合理的途徑就變得合情合理。上當受騙,再去騙別人,一環又一環,就是因為錢在作怪,就是因為不甘心在作怪。
君子曰:取之有道。不管何時,大學生都不要違背了良知,被金錢沖昏了頭腦,喪失了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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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管是大學生,還是其他的人,在求職的過程中,不要盲目、沖動,不要眼前的困境所惑,一定要擦亮眼睛,多一些了解和咨詢,更加理性地求職,不要上了傳銷的當,毀了自己的前程。
而且即使被騙也一定不要對生活喪失希望,只要內心堅定,機智靈活,總會有重見天日、重新開始的一天。
但願,我們的社會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單純,多一些合法,多一些良知,多一些對人生正常的需求和渴盼。
孔子曰:性本善。如果人性中的善多散發些亮光,這個社會會更美好一些吧。
③ 為何每到開學的時候,總有大學生被騙子騙呢
每當我聽到有關於大學生受騙上當的新聞,我總會感覺到難過心酸。因為我也曾親身經歷過,而且那時被騙子騙了的還是對當時的我來說算是一筆巨款的錢財。現在網路上和現實中的騙子實在是太多了,騙人的手段也數不勝數,讓人防不勝防。

④ 大學生被詐騙的例子
高校內詐騙案例的常見類型及例子
1、電話、簡訊詐騙。詐騙分子通過發簡訊說你的銀行卡有欠費,或者中獎,生病等信息,如有疑問請咨詢什麼什麼的電話。當你撥打對方留下的電話,你將一步一步被對方誘導或威脅進入圈套,直至你將自己各個銀行卡上的資金轉到他指定的所謂安全賬戶上為止。
2、傳銷。傳銷組織經常打著工作的名義,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大學生作為互聯網的活躍群體。被傳銷組織利用互聯網平台信息審核不嚴等漏洞精準「設鉤」,在求職、交友、徵婚等平台發布虛假信息,大學生很容易落入陷阱。
3、校園貸和網路刷單被騙。「校園貸」實際就是翻版的「高利貸」,通過簡單的手續誘騙學生上當。不法分子經常向學生推銷「校園貸」業務。與官方政策允許的幫助貧困學生助學貸款完全是兩回事。
4、以「遇困」老鄉的身份詐騙。詐騙分子通過某種途徑獲知被害人籍貫在何處,以家鄉話套近乎,吹噓自己的社會關系,以後幫忙等為誘餌,騙取被害人信任,借出錢物,之後逃之夭夭。
5、以遇困的名校大學生的名義詐騙。詐騙分子往往謊稱自己是某名校的大學生,並出示假的學生證、身份證、介紹信等,在外搞社會調查被盜錢包或錢用光要求借用電話卡使用一下進行試探,步步深入,一旦覺得行騙對象可能上鉤即提出要求幫助、借錢返校。
6、以談戀愛的名義進行詐騙。詐騙分子所選擇的對象多為女學生,他們稱自己是某學校的學生,同女學生接近,吹噓自己來自某沿海發達城市,家境優越,取得女生好感後,即提出以其交朋友、幫助購物,進而稱急用不斷提出借錢,有的詐騙分子不僅騙財而且騙色,嚴重傷害到女生的身心健康。
7、以代購低價物品為借口詐騙。詐騙分子尋找機會與人接近,謊稱「有關系」,「有路子」可以買到價格較低的手機、電腦等物,使受害人將錢交給他代購,騙取他人財物。
8、利用介紹勤工助學詐騙。這是這年來針對較多學生的、常見的詐騙方式。詐騙分子往往在鄰近學校周邊地區。設立職業中介場所(有的是個體職介所與所謂的用人單位聯合詐騙學生中介費、押金等),將求職的學生介紹到騙子自行設立的所謂「用人單位」勤工助學,「用人單位」假意錄用,要求學生交納一定的「建檔費」、「工作卡工本費」、「保證金」、「押金」等,「就業單位」多分配給較多繁重的推銷市場、調查任務,之後以工作不達要求為由拒付工資或以「保證金」抵消處罰等,「用人單位」臨時租用幾間房為「公司」,一旦敗露,即作鳥獸散。
9、借口幫助落實工作單位詐騙。詐騙分子利用學生畢業分配落實工作單位難,吹噓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助落實工作單位,騙取學生及家屬的介紹費、幫忙費。
⑤ 為什麼會有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受到詐騙
大學生因為沒有進入社會,前十幾年一直在埋頭學習,不少人其實對於社會上的騙術並沒有太多防範意識。而很多公司覺得大學生好騙或好拿捏,把目光鎖定在大學生身上。大學生因為經濟來源多依靠父母,還沒有完全獨立,但是有的學生已經有了超前消費的意識,這時候需要賺零花錢或者搞一些借貸,就容易上鉤了。

犯罪分子一般情況下會用“刷單做兼職”的騙局,來誘騙受害者,他們會先製作一個釣魚網站,然後讓你登陸這個網站,讓你把自己的所有信息都輸入上去,剛開始他會給你一些小的利潤,但是慢慢地會讓你刷的單越來越大,從而進行網路詐騙。
⑥ 對於大學生被電信詐騙,你怎麼看
大學生作為主要被詐騙的群體,不是沒有原因的。首先大學生作為成年人,沒有經濟來源,只能靠父母或者是兼職,但是學業不能荒廢,兼職賺的錢也少,難免不會想天上掉餡餅的好事。現在科技發達,手機成了必需品,在現代人的認知里,用手機賺錢是一件簡單便利的事。而且大學生比較單純好騙,沒有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就算知道社會險惡也少有防備之心,只要別人態度誠懇一點就會放低警戒心。其次,大學校園也是小型社會,所謂花花世界迷人眼,接觸的人多了,難保不會有攀比之心,想賺錢的慾望更甚,容易被「高薪,輕松」等字眼欺騙,急於求成,從而被騙。

⑦ 大學生被騙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大學生上當受騙的原因是什麼
(1)思想單純,防範意識較差。大學生從小到大一直在學校里讀書,社會生活經驗少,思想單純,分辨是非能力較差。有的學生感情用事,見到自稱是「落難者」就想「慷慨解囊」,結果疏於防範,落入騙子設下的圈套。(2)貪小便宜,急功近利。貪心是受騙者最大的心理缺點。很多詐騙分子之所以屢屢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人們的貪心等非分之想。一些同學往往為詐騙分子所開的「好處」、「利益」所吸引,不加深入分析,不作調查研究,自認為是用最小的代價獲取最大的利益,結果卻「雞飛蛋打」或「撿了芝麻,丟了西瓜」。(3)有求於人,輕率行事。每個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之事,能否如願要看是何事,對象是誰。如果不辨青紅皂白,為達目的而輕率交友,弄不好會上當受騙。據調查,當前大學生容易被利用的心態是:想經商助學而缺乏經商實際經驗;急於成名愛慕虛榮而無意戒備;想謀到理想工作而到處「尋找門路」等等。
大學生安全 防盜、防騙、防搶劫系列之一
在當今的大學校園,大學生上當受騙的事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加選擇地結交朋友
當今的大學生大多是從學校走進學校,進入大學後吃住在學校,每天過著宿舍—食堂—教室(實驗室)三點一線的生活。大多數學生喜歡結交朋友,但一些同學防範意識差,警惕性不高,從而導致上當受騙。
(二)缺乏社會生活經驗和辨別能力
在大學校園里,每個學生都可能遇到一些來訪的老鄉、熟人、同學,或同學的同學、老鄉的老鄉、朋友的朋友之類的人。然而,這其中有的是真,有的是假,可許多學生又缺乏刨根問底的習慣,在不辨真偽的情況下寧可信其有而不信其無,而且有些學生常常把他人來訪看做是自己的一種榮耀,這就給騙子以可乘之機。
(三)疏於防範是大學生上當受騙的主要原因
據資料顯示,在校大學生被騙取錢物,絕大多數是疏於防範。事實上,很多大學生(特別是新生)熱情奔放,性格直率,經歷的事情很少,沒有處事經驗,防範能力也比較差,大多數人被騙後方知後悔莫及。
(四)求人辦事,成事心切,從而導致上當受騙
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之中,難免求人相助。在校大學生涉世不深,有時為了辦事而輕率交友行事,不分青紅皂白,弄不好就要被騙。據了解,當前大學生容易被利用的心態一般為:急於求成,愛慕虛榮而無戒備之心;想經商助學而缺乏資金和經驗;想找到理想的工作單位而又沒有門路;不經過自己勞動而想搖身一變為富翁等等;這些都是導致上當受騙的誘發心理因素。
[典型案例1] 2003年3月,一男同學王某報案稱:在校門附近遇到兩個年齡在20歲左右的女子,他們主動與該同學搭話,自稱是南京醫科大學的學生,因為與家裡發生矛盾而出走長春,錢已經用完,得到王某的同情後,便向王某借IC卡假意往家裡打電話,並讓王某接聽,對方證實了該情況,得到王某信任後,以吃住急需用錢為由,向王某錯錢或儲蓄卡,稱家裡會將錢匯還到該卡上,並給王某留下一個假電話,從而騙得王某人民幣1000元。當第二天王某用留的假電話與其聯系時,方知受騙。接到報案後,保衛部門立即布控,幾日後將欲再次作案的上述兩名詐騙團伙的成員姜某及其弟弟抓獲。
[典型案例2] 某校一個女同學在宿舍里接待了一個「過去廠里師傅同事的姑娘」的陌生人,此人一口一個「師妹」,聲稱是特意前來「看望一下的」。這個女同學出於對昔日師傅的信賴,根本沒有細問,就留陌生人住下。殊不知這個陌生人正是一個女騙子。趁同學們上課時,將該生寢室洗劫一番,盜走毛衣、大衣和數百元現金。
[典型案例3] 某校學生宿舍住有六個剛入學的學生,六個人在互作自我介紹之後將各自姓名、籍貫都張貼在門上,不想卻引發一樁「同鄉詐騙案」。一天中午,一個20來歲的人前來,直呼室內一個山東籍學生陳某的名字,自稱是本校三年級同專業的學生,也是山東人氏,陳某以為異地遇見老鄉,十分高興,同室其他人也為之慶幸。略事寒喧,來人提出因住院需借一點錢,並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陳某一聽慷慨應諾、隨即掏出200元。該人激動地表示「真是人不親土親,如不嫌棄願交個朋友」,說罷,立下借據。事後,陳某找遍校園,也找不到這個「老鄉」。一年後那個主動上門認老鄉的傢伙被公安機關抓獲後才知道是個專門詐騙的流竄分子。
[典型案例4] 某校應屆畢業生董某,為了能找到理想的工作,又缺少門路,四處奔波。經過託人再託人,結識了一位自稱與理想單位領導的兒子是好朋友的胡某。胡某聲稱只要交上800元介紹費,保證沒有問題。董某寫信向父母要來800元介紹費交給胡某。胡某錢一到手就再也沒了蹤影。
[案例解析5] 作為在校大學生,大多數人都喜歡交朋好友。誠然,多個朋友多條路,但是,交朋友切不可一味跟著感覺走,交朋友既要熱情誠懇,又要謹慎有餘,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忌感情戰勝理智。遇到問題要多問幾個為什麼?怎麼辦?以上四個案例所提到的上當受騙的大學生
⑧ 大學生為什麼更容易被詐騙該怎樣提升學生的防詐騙意識
大學生為什麼更容易被詐騙?
由於思路簡單,預防意識差。主要原因是大學生從小就在學校學習,社會生活經驗少,思維簡單,辨別是非能力差。有些學生情緒激動。結果,他們忽視了預防,落入了騙子設之下的陷阱。大學生屬於一個尷尬的群體。一方面,沒有經濟來源,另一方面,慾望特別強烈,比較的心很強。為了滿足他們的慾望,他們經常在網上刷卡賺錢。對於學校裡面廉價的兼職學生來說,他們經常覺得自己資歷過高,沒有得到充分利用,所以他們會關注網上的兼職工作。在我們的理解之中,用手機賺錢是一件簡單方便的事情。

不要盲目地追隨自己的感覺和缺乏理性。學會傾聽、觀察和辯論。知道如何理性地分析問題。被騙之後不要驚慌,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總之,我們應該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在日常生活之中,我們不應輕易泄露我們的支付密碼,不應輕易與他人處理大量資金,在去銀行取錢時要保持警惕,不應與陌生人打交道棚好,取錢之後直接去等。我們應該在金錢方面保持理性,並遵循緊急欺詐預防的指導方針。
⑨ 如果大學生被網路詐騙,一個人去派出所報案,會通知學校和家長嗎
大學生被網路詐騙,一個人去派出所報案,是不會通知學校和家長的。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許可權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具有以下情形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1、不知是偽造、變造、作廢的金融票據而使用的;
2、將他人的金融票據誤認為是自己的金融票據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誤簽空頭支票或者誤簽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的;
4、簽發匯票、本票時因過失而作錯誤記載的;
5、不知是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而使用的。
詐騙主要形式包括:
1、熟人借關系進行詐騙
此類騙子往往是冒名頂替或以老鄉、朋友的身份進行詐騙的。而受害人往往礙於面子或出於「熱心腸」,上當受騙
2、中介借中介為名進行詐騙
當前,此類詐騙案件有上升的趨勢。而此類騙子就是利用同學急於找到好的兼職、家教的心理,以招工點、兼職家教介紹所等名義進行詐騙或利用同學們作為其兼職勞動力,從中大撈一把。
3、特殊身份
此類騙子多以「能人」的名義進行詐騙,如謊稱自己是導演、公安人員、氣功大師、醫生等,對找工作等難辦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決。這類詐騙手段較為單一,較易識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