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本科生綠色通道
㈠ 2022年內蒙古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內蒙古財經大學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學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三個辦學層次,具體內容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內蒙古財經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內蒙古財經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內蒙古財經大學2022年本、專科招生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招生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開展招生錄取雹高信工作的重要依據。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自覺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內蒙古財經大學
2.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
4.學校代碼:10139
5.學校地址:西校區:呼和浩特市北二環路185號
東校區:呼和浩特市海拉爾大街47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國家和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源輪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第六條學校紀委負責招生期間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受理考生和家長投訴意見,依據相關規定對行為違規考生和工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內蒙古財經大學2022年面向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以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為原則,制定2022年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結合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錄取工作全部採用網上遠程錄取的方式。
第十條提檔比例按照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對於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准。
第十二條專業安排以專業志願清為原則。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如考生所填報專業已錄取額滿,並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根據剩餘專業的專業一志願報考比例和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依次調劑;未填報專業服從調劑者,在其所填報志願專業已錄滿時,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由省念兄級招生部門按規定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先執行教育部相關優先錄取政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對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擇優錄取;對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外語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優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英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00分(滿分以150分計)。
第十五條本科專業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投資學(財富管理方向)專業、國際商務(跨境電商方向)專業、旅遊管理(數字化運營方向)只錄取填報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高職高專專業中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國際商業管理方向)只錄取填報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十六條預科班學制為五年,第一年為預科階段,不分專業,目的是提高漢語及基礎課水平。預科結束後,根據教育部、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及規定,轉入相關招生專業學習。
第十七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減、免」七位一體的資助工作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五章 學費、學歷與學位
第十九條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培養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制期限內,對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並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並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考生可通過信函、電話或登錄網站獲取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專業介紹、錄取結果等詳細信息。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https://www.imufe.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 https://www.imufe.e.cn/zsxxw/
招生咨詢電話: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5300319
通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北二環路185號內蒙古財經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010070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具體招生專業以上級主管部門實際審批為准。
第二十四條內蒙古財經大學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第二十五條本招生章程由內蒙古財經大學負責解釋。
㈡ 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大學生創業貸款如何申請,有什麼條件
1、程序更簡化。梵谷校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內,下同)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申辦私營企業的,可通過各級工商部門注冊大廳「綠色通道」優先登記注冊。其經營范圍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一律放開核准經營。對限制性、專項性經營項目,允許其邊申請邊補辦專項審批手續。對在科技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區申請設立個私企業的,特事特辦,除了涉及必須前置審批的項目外,試行「承諾登記制」。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書、驗資報告等主要登記材料,可先予頒發營業執照,讓其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高校畢業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抵充40%的注冊資本。
2、減免各類費用。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自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收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補照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各種證書費。對參加個私協會的,免收其1年會員費。對高校畢業生申辦高新技術企業(含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資金確有困難,允許其分期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高新技術」、「新技術」、「高科技」作為行業予以核准。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經居委會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後,1年內免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免收各項工商管理費用。
提醒:據省工商局個體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有關政策已經執行,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要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
金融貸款方面
1、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加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支持力度,對於能提供有效資產抵(質)押或優質客戶擔保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可由高校畢業生為借款主體,擔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親屬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對於資信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合理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在一定期限內周轉使用。3、利率優惠。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扶持,視貸款風險度不同,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可適當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在榕的中行、農行、建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銀行相關人士均表示,該行目前沒有開辦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這項業務,這種尷尬情況主要緣於此類貸款的高風險。中信實業銀行福州分行辦公室有關人士表示,銀行在追求資金收益性、流動性的同時,也要考慮其安全性。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相對其他貸款,風險高。大學生剛畢業,缺少社會工作經驗,又沒有合適的抵押物或擔保,銀行一般不會輕易貸款。另一位業內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學生手頭上有合適的項目,但這也只是個別現象。作為企業,銀行發放這樣貸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