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博士
① 大連理工博士畢業要求
大連理工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二OO七年四月修訂)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校暫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十一個學科門類授予碩士學位,按哲學、法學、理學、工學、管理學五個學科門類授予博士學位。 第三條 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由學校報請國家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 學位評定委員會 第四條 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按博士級學位組織。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由本校主要負責人和指導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組成,任期二到三年,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產生是根據各院、系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的多少,由院、系學術委員會提出候選人,經校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徵求意見和協商後,最後由校長審定上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後公布。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下按相近和相關學科設若干學科評定組,學科評定組設正、副組長各1人,組長和副組長應是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組員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聘任。 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由7-15人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員會設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擔任。分委員會的產生過程是:經院、系學術分委員會協商推薦,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最後由校長批准。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主要由教授組成,應為本學科領域的學術帶頭人,有博士點的院、系,博士生導師應在分委員會成員中占較大比例。 第五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一)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1、聽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位授予工作的匯報; 2、作出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 3、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 4、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5、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6、作出撤銷已授予學位的決定; 7、研究和處理有爭議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二)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職責: 1、審查申請學士學位者資格,組織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作出授予學士學位的建議; 2、審查申請碩士學位者資格,組織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建議; 3、審查申請博士學位者資格,推薦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並組織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建議; 4、審定碩士、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推薦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三) 學科評定組職責: 學科評定組受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委託,對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進行復審。 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出席方得召開,作出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建議時需聽取答辯委員會(含預答辯小組)的匯報,所形成的決議以不記名投票、並過全體成員半數方為有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出席方得召開,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時需聽取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匯報和學科評定組復審報告,所形成的決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並過全體成員半數方得有效。 碩 士 學 位 第六條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且具備以下條件者,視為達到碩士學位授予要求: (一)按培養計劃要求修滿學分; (二)發表符合學校要求的學術論文; (三)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第七條 課程要求 在規定期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含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外國語、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參加由研究生院組織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規定的學分。 第八條 學術水平 學位申請人通過碩士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 (一) 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 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四)在正式
② 大連理工大學的博士好考嗎
相對於研究生考試而言,博士入學考試比較容易。一般抽出時間溫習一下結構動內力學部分和英語即容可。博士考試不是選拔性的,一般提前都找好了導師,確定要讀什麼方向。另外,博士生不存在不讓畢業的,看你幾年能完成論文,也看導師放不放你,一般是四年。至於補助,因學校和老師而異,每月大概兩千到三千之間吧。另外導師會有部分項目給你,這部分收入不菲
③ 大連理工大學專業碩士可以考博士么
1、大連理工大學專業碩士可以報考博士研究生。
2、專業碩士研究生可以報考博士研究生,但專業碩士研究生不能直博。
④ 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畢業問題
博士畢業要有幾篇見刊了的文章的。
⑤ 大連理工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博士哪個比較容易畢業
大連理工相對來說好畢業,哈工大的博士要求太嚴格了。
⑥ 請問大連理工大學的軟體學院的博士,怎麼樣
就本科生來講,軟體學院學的課程以軟體為主,大連理工軟體學院有軟體工程和網路專工程兩個方向,屬於工科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應該理科和工科都包涵吧。但考研時專業課的科目都是一樣的。軟體工程本來就是計算機技術的一個分支,因為他以培養工程型人才為主,所以就業上相對要好一點。但是繼續深造搞學術的話,大家都希望去一個學校的計算機學院。我是大工軟院的,軟體學院是獨立的一個學院,地方較偏,距離校本部比較遠,但至於軟體學院的博士是在哪做研究就不清楚了。我個人認為你應該看哪裡有你感興趣的方向的導師就去哪裡,其他都是浮雲。
⑦ 大連理工大學工科真的不招收在職博士嗎
大連理工大學土木工程方向在職博士,
招生簡章中說理工科原則上不收在職,
原則上是指基本不收。
如特別優秀的,
是某領域的領軍青年人才,
當然是會收的。
⑧ 大連理工大學數學博士好畢業還是哈工大好畢業啊
哈工大數學博士好畢業,因為大連理工數學專業對博士生的要求比哈工大嚴格。
⑨ 大連理工大學 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工資待遇大概什麼情況
大連理工大學
國家承認學歷 學信網查詢 網路教育 最快 2.5年畢業
專科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回電力系統自動答化技術、建築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機械製造與自動化、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船舶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築工程管理、公共事務管理、工商企業管理
"本科
(學位)"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道橋方向)、網路工程、傳播與海洋工程、機械設計與製造及其自動化(起重機械方向)、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互聯網營銷方向)、公共事業管理
⑩ 有人知道大連理工大學計算機博士的畢業要求么比如一般幾年能畢業需要發幾篇EI或者SCI
第十三條 課程要求
博士生在申請論文答辯之前必須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外國語、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和學術活動)並參加研究生院組織的考試、考查,成績合格後取得規定的學分。
第十四條 學術水平
學位申請人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學位:
(一) 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 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三)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 在本學科領域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條發表論文要求
申請博士學位的博士生在學位論文預答辯之前,必須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而且:
(一) 博士學位申請人必須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須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二)論文第一署名單位應為大連理工大學。
(三)我校根據學科門類分為以下三類:
1) 理科類學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必須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其中必須有一篇為SCI收錄的外文期刊論文;
2)工科類學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必須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其中必須有一篇為SCI或EI收錄的外文期刊論文;
3)人文、經管、建築類學科各專業必須在本學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學位委員會指定並報校學位委員會批准和學位辦備案)上發表二篇學術論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會議論文。
(四)各門類學科的博士學位申請人在本學科指定的有重要影響力的國內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學位委員會指定並報校學位委員會批准和學位辦備案)上發表一篇文章等同於本學科發表論文要求。
(五)在我校主辦的同一種期刊上發表多篇論文只以該期刊一篇論文計。
(六)各院系可以根據本院系的情況制訂高於本細則的標准。各個院系制訂的標准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具體實施由各個院系審查、學位辦復核。
第十六條 博士學位論文要求
(一) 學位論文的基本科學論點、結論和建議,應在學術上有理論意義或對國民經濟建設有實踐價值。
(二) 對學位論文所述及的各個問題反映出具有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三) 學位論文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並對所研究的課題在本學科領域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新性成果。
(四) 掌握本門學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論文內容和書寫格式的具體要求, 參見附件3。
各院、系可參考上述要求,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提出本學科、專業學位論文的具體學術標准。
第十七條 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在通過預答辯後方可印送有關單位同行專家評閱和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一)博士生要在預答辯前向所在學科點點長提交如下材料申請預答辯:①列印的學位論文初稿②《大連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③博士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原件。
(二)各學科點點長根據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擬訂預答辯小組名單,預答辯小組至少由三名本領域的專家組成(不含指導教師),其中至少兩人為博士生導師。博士生把論文初稿在預答辯前一周送交預答辯小組的老師進行評閱。
(三)預答辯小組老師對學位論文初稿進行審閱,對學位論文的創新性和學術水平以及學位論文完成的工作量、學位論文的理論研究和實驗研究的立論依據、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及創新點摘要等做出評價,提出具體修改意見,並記錄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評審表》中。
(四)博士生預答辯通過後應根據預答辯小組的意見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修改稿經預答辯小組組長和學科點點長確認後到研究生院申請送校外專家評審。
第十八條 博士學位論文評閱
(一)博士生根據預答辯小組的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後,再將學位論文和創新點摘要(編號逐條簡述)、《大連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博士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原件、《導師提議明審評閱人名單(不少於六人,一個單位不多於兩人)》交各院系的研究生教學秘書,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整理後交各學科點點長;
(二)學科點點長可以根據情況對導師提議的明審專家名單進行調整和補充,提出三位明審專家;
(三)研究生教學秘書將上述材料一並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批,學位辦公室可根據情況對學位論文評閱人進行調整,確定三位明審專家,並從專家庫中隨機選取兩位盲審專家。
(四)五份學位論文評閱書(以下簡稱評閱書)由研究生院學位辦直接寄給評審專家,評閱時間約為四十個工作日,評閱書寄回學位辦登記,並由學位辦及時把回收的評閱意見反饋給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五份評閱書需全部收回,如不夠份數要及時補寄。
第十九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
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按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規定,結合培養計劃對答辯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學位辦主任根據五份評閱書的評閱意見做出是否同意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決定。
(一)五份評閱書的評閱意見全部為同意答辯的可以申請答辯;
(二)如果評閱意見為修改後答辯,則研究生需根據評閱意見認真修改,然後由相關學科點組織專家對修改後的論文進行評估和認定, 給出書面意見以及是否同意答辯的決定;
(三)如果有一份評閱意見為修改後再審,則研究生需根據評閱意見認真修改後送原評審專家再審。再審通過後方可申請答辯;
再審後仍為否定意見的,博士生要在收到意見後的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對博士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預答辯和送審;
(四)如果兩份以上的評閱意見為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需在收到意見後的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 重新申請預答辯和送審。
(五)如果研究生和導師認為外審的否定意見屬於學術觀點之爭,可以提出復議申請。校學位委員會將組成由相近學科點點長為組長的復議小組,由復議小組就是否是學術觀點之爭給出書面意見。如果復議小組認為是學術觀點之爭,則需再進行送審,送審原則是:有一份否定意見需再送兩份論文外審。 如果復議小組認為不是學術觀點之爭,則需按第十九條(三),(四)條款執行。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受學位申請或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1. 未達到本細則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者;
2. 有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者。
第二十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五至七人組成,其中博士生導師應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應包括兩名非本院、系與博士論文課題相近研究領域的博士生導師,必須有申請人所在院、系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以及預答辯小組的成員,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會主席由教授(博士生導師)或相當職稱的人員擔任。
(二)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後,由申請人的指導教師提議,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五至七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或學位辦主任審核簽字,獲准答辯。
(三)答辯委員會設秘書一人,由講師及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或相當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協助組織答辯事宜。
(四)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五天把學位論文送交每位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會成員預先審閱。
(五)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以公開方式將答辯題目、時間、地點等答辯信息提前公告。
(六)答辯會由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按答辯程序(參見附件4)進行答辯,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的水平(包括評閱人對學位論文的學術評語和對學位論文創新點評價)和答辯的情況就是否授予博士學位做出決議,決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過,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院系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應有記錄。
(七)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認為申請人的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的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而且申請人又尚未獲得該學科碩士學位的,可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八)學位論文答辯不合格的,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1年內修改論文後重新答辯一次。若答辯委員會未做出修改論文後重新答辯的決議,或申請人逾期未完成論文修改,或重新答辯後仍不合格者,以後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第二十一條 內部答辯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一般應當公開舉行。如果論文涉及國防、軍事或國家機密,或由於技術秘密等原因,需要進行內部答辯的博士生,須填寫學位論文內部答辯申請表報研究生院審批,按《大連理工大學關於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辦法》執行。
對進行內部答辯的論文,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共同協商提出五名專家,匿名評閱,評閱意見密封返回研究生院學位辦。五名論文評閱人的評閱意見一致通過,則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內部答辯;若有一份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重新修改論文,半年後再次向研究生院提出評閱申請。
第二十二條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時未滿足發表論文要求,但滿足其他畢業條件,允許組織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者可以先予以畢業,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暫不審議其學位,直至博士生畢業兩年內,滿足上述發表論文要求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再審議其學位。博士生畢業兩年後仍未達到授予博士學位所要求的發表論文要求的,校學位委員會原則上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第二十三條 對於在校學位委員會會議上沒有通過授予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校學位委員會可以在當次學位會以後的一年內再受理一次其學位申請,但是需重新進行預答辯、外審和答辯。如果第二次在校學位委員會上仍然沒有通過,校學位委員會將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