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學生入伍
① 2016年大專畢業生應征入伍年齡是多少
高中學歷士兵年齡要求:
以下均按照2016年計算:
高中畢業生士兵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
年齡要求:在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考生入伍時是在校大學生士兵以及少數民族士兵年齡放寬一歲;
年齡要求:在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機要、護理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周歲以下, (截止到當年1月1日)。
兵齡要求:
義務兵考生必須服現役滿1年,士官考生必須服現役滿2年、不超過3年,
且在本軍級單位工作滿半年(截止2016年6月30日)。
回答不容易,滿意請採納
② 2016年全國徵兵作為大學生征入伍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服役期間享受的優惠政策
1. 享受優先政策。大學生入伍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大學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 享受優待政策。優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相關優待。
3. 大學畢業生可選拔為軍官。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選拔為軍官,所稱選拔軍官包括: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報考軍隊院校和保送入學。
(1)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學歷,截至當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間取得學歷和學位的應當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薦的旅(團)級單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條件的,可以列為提干對象;根據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優先列為提干對象。
(2)報考軍隊院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專科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入有關軍隊院校學習,學制2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畢業學員分配計劃。報考條件、考試組織、錄取辦法等另行規定。
(3)保送入學: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選拔辦法按照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有關規定執行。大學畢業生士兵保送入學對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具有專科學歷的,安排2年本科層次學歷培訓。
4.優先選取為士官。對於符合士官選取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要優先選取;師(旅)級單位范圍內相同專業崗位的士兵,在任職能力相當的情況下,應優先選取高學歷士兵。
二、退役後享受的優惠政策
1. 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2. 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 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
5. 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
6. 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7. 復學(入學)政策。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8. 國家資助學費。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准,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9. 考試升學加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10. 高職(專科)升學。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11. 政法幹警招錄。各地拿出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於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並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③ 大學應屆畢業生的參軍政策
國家對大學應屆來畢業生的自參軍政策有:
1、大學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兩年,國家按每學年最高限6000元返還在大學期間的全部學費或者是助學貸款,就相當於是免費上大學。
2、入伍以後,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在技術崗位等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隊基層幹部。
3、高職高專畢業生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所在省專升本考試,入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3)2016年大學生入伍擴展閱讀
大學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及其他優待安置政策外,還享受優先選拔使用、考學升學就業優惠、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
每年5至6月份,按照兵役機關的統一安排,預征報名畢業生參加身體初檢、政治初審,通過的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征對象。6月30日前,高校協助兵役機關,將《登記表》和《申請表》審核蓋章發給預征對象並完成網上信息確認。
④ 2016年什麼時候走兵
7、8月份開始。
走兵即徵兵。根據國防部徵兵事務辦公室通知,全國徵兵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徵兵開始,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退伍時間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陸續下達各單位。
男性,自願服役,一大部分入伍,進行服役,時間為兩年;年齡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4)2016年大學生入伍擴展閱讀:
徵兵流程:
1、網上登記:每年8月5日前,有應征意向的男性大學生(含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可登錄「全國徵兵網」,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成功後,自行下載列印《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
2、初審初檢:大學生在畢業離校或放假前,根據學校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
3、體檢政審:大學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或者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選擇一個作為自己參軍入伍的應征地。徵兵開始後,應征地兵役機關會將具體上站體檢時間、地點通知大學生本人,大學生可根據通知要求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4、走訪調查: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預定新兵: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5、張榜公示: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批准入伍: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
⑤ 徵兵時間2016當兵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今年徵兵工作即將全面展開。近日,省徵兵辦公室負責人就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徵兵工作安排和有關政策規定,回答了記者提問。下面我們一起來關注下。
問:今年徵兵工作是怎麼安排的?
答:今年繼續實行夏秋季徵兵,具體時間安排與去年大體相同,8月1日開始徵兵,9月10日起運新兵,9月30日徵兵結束。在普通高等學校組織大學生徵集的時間可適當提前。在大學生離校前組織體檢、政審和預定兵。新兵起運的具體時間,由部隊與省、市徵兵辦公室協商確定。
問:今年徵集的對象和范圍是怎樣規定的?
答:徵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重點做好大學生徵集工作。今年,國防部明確我省大學生徵集比例要達到42%,優先批准學歷高的青年入伍,優先批准應屆畢業生入伍。福州、廈門城區全部徵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其他地區減少並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徵集,原則上初中生比例不能超過6%。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應當徵集。徵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優先徵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准入伍。少數民族居住集中地區應當多徵集懂雙語言、文化程度較高、有專業特長特別是部隊建設需要的優秀少數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區應當多徵集老紅軍、老復員軍人後代入伍。有台灣省籍人口和歸僑、僑眷的地區,應當盡可能多徵集一些台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今年7月2日,省徵兵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各地大學生徵集比例提出明確要求,福州市要達到48%以上,廈門市要達到52%以上,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市要達到42%以上,龍岩、南平、寧德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達到38%以上。
問:今年徵集對象的年齡條件有哪些規定?
答:男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以放寬至24周歲,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過20周歲。女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根據本人自願,可徵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畢業生入伍。
問:徵集條件是怎樣規定的?
答: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頒發的《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總參謀部、總後勤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執行。比如,關於身高,男性在160cm以上、女性在158cm以上為合格;關於體重,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標准體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為合格。
問:今年,國家出台了哪些大學生徵集優待政策?
答:今年5月11日,國家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在已有鼓勵高校學生入伍優惠政策基礎上,又出台了6項新的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一是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二是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三是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四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五是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六是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問:我省有哪些鼓勵大學生入伍的優惠政策?
答:近年來,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大學生徵集優惠政策,涉及大學生入伍優待、就業創業、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等方方面面。這里,我著重介紹一下「省五條」。2013年,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明確鼓勵大學生入伍的5項優待政策:一是每年安排全省公務員(含政法幹警)招錄總數10%,用於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筆試成績分別加3分、5分、8分。國有企業招錄(聘)安排15%、基層專職武裝幹部招錄安排15%,用於定向招錄(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學生士兵畢業後2年內或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後2年內享受上述優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算工齡。二是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應征入伍後由高校保留其學籍,退役後2年內可以復學就讀。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給予規定學分。參軍入伍的高職(專科)翌年畢業生,已取得規定學分,可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徵集入伍時由所在學校按學制規定的畢業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入伍前為高職(專科)畢業生,或入伍前為高職(專科)在校生,退役後完成學業准予畢業的,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可以在同科類范圍內優先選擇專業。三是退役後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依法享受稅收優惠,3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每年可向當地支持創業小額創業擔保中心申請最高2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四是省和設區市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退役大學生士兵企業專場招聘會,鼓勵企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學生士兵,並以此作為評選雙擁模範單位的重要條件。五是大學生返鄉應征,按公路和鐵路運輸費用標准予以核算報銷差旅補助,按照往返途中時間和體檢時間(原則上1天)累計天數,每人每天發放不低於100元的生活補貼。對參軍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其中,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於5000元、3000元,本科、專科在校生分別不低於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經費納入縣(市、區)財政統一安排。
問:今年徵兵徵集辦法是怎麼規定的?
答:適齡青年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應征,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且取得當地居住證3年以上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應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應征公民經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合格並符合其他徵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時間統一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軍齡從9月1日起算。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規定的2年執行。
⑥ 教育部對高校生2016年應征入伍有哪些優惠政策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高等學校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退役後自願回校復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國家給予資助。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高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下簡稱「高校學生」)。
下列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不享受國家資助:
(一)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國防生;
(三)其他不屬於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學生。
第五條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二章 標准及年限
第六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准,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據實補償或者代償。退役復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超出標准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如補償金額高於國家助學貸款金額,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第七條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後,國家助學貸款停止發放。
第八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准,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餘期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復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
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學習時間或碩士已學習時間計算,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專科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第三章 申請與審批
第九條 高校學生申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登錄大學生徵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計劃書。
(二)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標准、金額(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應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確認貸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後,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三)學生在徵兵報名時將《申請表》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徵兵辦)。學生通過徵兵體檢被批准入伍後,縣級徵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並返還學生。
(四)學生將《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第十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學生寄送的《申請表》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後,對各項內容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向學生進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對於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按照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對於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根據學生簽字的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或由學校將代償資金匯入學生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賬戶,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向銀行償還;學校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還應同時將償還貸款票據復印件寄送學生就讀高校。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第十一條 退役後自願回校復學的學生,到學校報到後向學校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填寫並提交《高校學生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表》和退出現役證書復印件。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及時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第十二條 資助資金不足以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與經辦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償還剩餘部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往屆畢業生,如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應由學生本人繼續按原還款協議自行償還貸款,學生本人憑貸款合同和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銀行憑證向學校申請全部代償資金。
第四章 資金撥付和管理
第十四條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以下簡稱中央高校)國家資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方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地方高校)國家資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各省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 地方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採取「當年先行預撥,次年據實結算」的辦法。中央財政於每年5月底前,對各省份上一年度實際所需資助經費進行清算,並以上一年度實際支出金額為基數提前下達各省份當年資金預算。
第十六條 中央有關部門、各省級財政和教育部門應及時將資金撥付至所屬高校。各有關高校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支付資助經費,確保國家資助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第十七條 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應將本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經費使用等情況,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將本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經費使用等情況,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 各地財政、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或截留、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九條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受助資格,並不得申請學費減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及時將被退回學生的姓名、就讀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並按照學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
被部隊退回並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如學生返回其原戶籍所在地,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如學生返回其原就讀高校,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原就讀高校會同退役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應在收回資金後十日內,逐級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按規定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經費。
第二十條 因部隊編制員額縮減、國家建設需要、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因病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役、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退出現役等原因,經組織批准提前退役的學生,仍具備受助資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學生的資助資格認定,由學校所在地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對應征入伍高校學生的入伍資格、資助資格等進行認真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對符合要求的高校應征入伍學生,學校應及時辦理資助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09年4月20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印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35號)和2011年10月19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印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11]510號)同時廢止。
⑦ 2016年應屆本科大學生入伍當兵需要准備哪些流程手續
2016年國家大學生徵兵政策及徵集程序
義務兵徵集
(一)徵集時間
依據國防部徵兵命令,自2013年開始實行夏秋季徵兵,時間劃分為:8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體檢、政審和審定新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集結束。
(二)徵集對象
徵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優先批准學歷高的青年入伍,優先批准應屆畢業生入伍,徵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徵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當年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年齡條件
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根據本人自願,可徵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四)徵集程序
1.網上兵役登記。每年3月1日至8月5日,符合兵役登記條件適齡公民登陸全國徵兵網(網址HTTP//GFBZB.GOV.CN)進行兵役登記,並列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持此表到所在社區(高校)武裝部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提交登記表。
2.網上應征報名。每年3月1日至8月5日,已進行兵役登記且有參軍意願的適齡公民,登陸全國徵兵網進行應征報名。其中是大學生的,還要自行列印《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學費補償代償申請表》,持此表到高校武裝部進行現場確認並提交該表。
3.初審初檢。縣(區)徵兵辦公室登陸網上平台,下載列印兵役登記和應征報名人員花名冊,並下發至鄉鎮(社區)和高校武裝部。鄉鎮(社區)和高校逐一通知報名適齡公民和大學生參加初檢初審。
4.預征管理。鄉鎮(社區)和高校武裝部從初審合格的青年中,擇優確定預征對象,並上報縣(區)徵兵辦公室,由縣(區)徵兵辦公室把預征結論錄入徵兵網。同時,會同高校武裝部審核簽字蓋章後,將《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學費補償代償申請表》發給學生本人,作為優先徵集憑證。
5.體檢和政治考核。縣(區)徵兵辦公室在網上確認送檢對象,通知體檢時間、地點等信息,體檢後的3日內將結果錄入網上,不合格的註明原因。縣(區)徵兵辦公室在網上確認政治考核對象,政治考核後的3日內,將結果錄入網上,不合格的註明原因。
6.預定新兵。由縣(區)徵兵辦公室將體檢、考核雙合格青年確定為預征新兵,結果錄入網上,並在社區(高校)公示,不少於5日。
7.辦理入伍手續。應征公民由縣(區)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
8.檢疫復查。新兵到達部隊後,要按照規定進行檢疫和復查。新兵在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
(五)體檢標准
主要依據國防部2014年印發《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試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試行)》(國征〔2014〕4號)文件執行。
⑧ 2016二次入伍的條件
2016二次入伍的條件為:
1、退伍後被編入預備役或者民兵後,戰時所在部隊轉入現役。
2、戰時國家動員適齡公民入伍。
3、和平時期退伍後因有專業技術可能再次被徵召入伍。
4、在地方考取軍校被錄取的。
近年來,二次入伍的數量呈現上升趨勢,根據《中國國防報》報道,在2017年廣東省湛江年徵兵工作中,再次報名應征選擇的退役士兵共有20名。
這些退役士兵大多在第一次義務兵服役期滿後就回到地方就業,依舊滿腔熱血,擁軍愛民。訓練場景時常在他們腦海閃現,對軍營生活的眷戀促使他們再次入伍。

(8)2016年大學生入伍擴展閱讀:
為激勵更多適齡優秀青年參軍入伍,7月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由市委、市政府、鄭州警備區聯合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徵兵工作的意見》,適齡青年參軍入伍政策更加優惠,大學生參軍將得到更多實惠。
鄭州警備區有關負責人就該意見七大「亮點」進行了詳細解讀,想進入綠色軍營的年輕人可以多多了解。 鄭州晚報記者 裴蕾 通訊員 段利豪 馬濤
1、 提高優待金
根據新規,自2016年起,按照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原則,普通兵優待金老數發放標准不低於全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8倍。2016年普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有望提升為30888元。
到四類(含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潛艇、潛水等有特殊要求專業崗位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發放標准比普通義務兵每人每年增加侍陵首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標准比普通義務兵每年增加20000元。
2、發放差旅補助
意見提出,鄭州籍在外地上學、務工人員返鄉,外地籍在鄭上學汪做的大學生返校應征體檢,每人每天發放不低於100元的生活補貼。
3、大學生入伍發放獎勵
2015年(含)以後入伍的大學生義務兵,按照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於5000元、4000元,本科、專科在校生(含大學新生)分別不低於3000元、20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獎勵金。
4、拓寬優先徵集渠道
將對新考(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區工作人員、「村官」的男性青年優先納入徵集范圍,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優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退役後選擇復職的。
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對進藏進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幹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經歷並計算工齡。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落戶
2015年(含)以後,從鄭州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含在校生),在部隊服役期滿且表現良好,退役安置入戶後,在鄭州落實就業單位,符合遷鄭條件的,可直接辦理入戶手續。
6、 加大就業扶持力度
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在全市事業單位招聘中的畢業大學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計算成績,服役期間獲優秀士兵的另加2分,獲三等功另加4分,獲二等功及以上獎勵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級獎勵,不累加。加分政策從2015年入伍大學生士兵退出現役後執行。
7、加大擁軍優屬力度
每年重大節日,各級政府要組織慰問現役軍人家屬、傷殘退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烈軍屬活動。要適當增加擁軍優屬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二次入伍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鄭州徵兵7大新政全解讀本科畢業生入伍獎勵5000元
⑨ 2016年應屆大專生畢業入伍有什麼政策待遇
1、根據,當前的政策、是不主張在校生 去當兵,如果你願意去,也是可以的。 2、自2009年有了,鼓勵大專生入伍的政策,現在大學應屆畢業生,競爭激烈。 3、如果你大二結束 參軍,則會按高中學歷,或在校大學生,可以保留學籍。如果在部隊發展好即可留部隊。如果 退伍可以繼續上學,按政策免學費。(沒有完成學習,學校不給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4、建議畢業參軍,有好處, 第一,應屆畢業生、如果在你的學校 有特招兵,你可以招為士官。 第二,不能特招,可以在冬季參軍,國家有優惠政廳薯散策,補賞學費,到部隊後、成績優秀的本科生、有直接提乾的機會手納。 但是你的年齡不要超,(大專23周歲,本科24周歲) 不過我還是想在校當,即使扮氏在部隊考不上軍校,轉不了士官,提不了干,退伍後接著上,還能專接本.
⑩ 2016年徵兵時間
你好:徵兵時間是全國統一的時間。2016年的徵兵時間是8月1日,9月5日批准入伍,8月30日起運,9月30日徵兵工作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