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投毒事件反思
⑴ 大學生殺人案反思_對大學生殺人事件的反思
近年來,因人際關系處理問題引發各類惡性事件,諸如轟動社會的滅門慘案、大學同宿舍同學傷人、殺人、毒害等危機事件層出不窮,讓人驚嘆。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大學生殺人案 反思 ,歡迎參考。
大學生殺人案反思篇一靜謐的星空下,我徘徊在寧靜祥和的校園里,享受著大學這所“神聖的知識殿堂”帶給我的滿足感與自豪感,暢想著自己將來如何在紛繁塵雜的社會揚名立萬,豪言著我的未來定然不一般。然而就在這時一條不速的信息“武漢某高校一大四學生,從宿舍跳樓自殺,據說是考試掛科太多擔心不能正常拿到學位......”,簡短的一句話又再一次完全擾亂了我充滿野心的心,把我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拖回了布滿荊棘的現實。
在看似平靜的大學殿堂里像我這樣的小角色又不得不重新審視我的未來,此時一系列不該出現的名字也悄然浮現在了我的腦海中——馬加爵、郭力維、葯家鑫,就是那些寧願拋棄了自己美好前程、冷視他人與自己寶貴生命的一群人,一群大學生。他們輕輕離去了,留下了小部分學生的縮影,同時也拋給了我們無盡的困惑:到底誰戕害了我們本該年輕有為的“國家棟梁”?是什麼導致了大學生頻頻發生攻擊性與自毀性行為?又是什麼使得大學生對自己乃至他人的生命如此漠視?
自我們泱泱大國入世以來,這頭曾經一直沉睡的東方雄獅似乎將要覺醒:經濟蓬勃發展,科技飛速進步, 文化 、生活百花齊放„„;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偉大的而且可以讓我們國人普天同慶的、完全驕傲的時代,究竟給這些處於“金字塔”塔尖的大學生們帶來了什麼?是財富,滿足感,或者還是些其他的一些東西?
其實我們可以看幾組數據,答案就不言而喻了。從1999年高考考生不足300萬到2005年的880萬,再到2008年的1050萬,我想著不僅僅是幾個數據那麼簡單的問題。事實上,在國家進行逐年高考擴招、一步步普及高等 教育 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有志”青年踏上了這條通往“羅馬”的捷徑。然而當我們走在這條看似平坦的路上時,我們才不經意間發現,也許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而且錯的一塌糊塗,因為從一開始根本就不存在叫做那個叫“羅馬”的地方。在這樣的社會現實下,接受高等教育無可非議,畢竟這是我們中國孩子最簡單的出路,然而令人心寒的是在我們真正步入大學,等到 畢業 之後,現實回報給我們的是什麼?我們這群80、90後的大學生被公認為“天之驕子”,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承載著父母、社會的無盡期望,因為我們將是未來社會的中堅力量和行動楷模,為了獲得父母的笑容、老師的誇獎和同學的重視,我們一直努力著,可明亮的天空依舊不能支撐起我們灰暗的心,大學過後我們有什麼?我們又要什麼?誰陪我們走過?百轉千回的思索後,是殘酷的社會現實把這群人推向了高高的雲顛,然後把他們重重的摔下——粉身碎骨。
我們可以簡單的分析一下,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大學生殘暴殺人、自殺現象。通過調查我們可以發現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來自窮困的農村,而且家裡子女較多、家境貧寒,導致求學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因此在這種特定的家庭環境下,社會大環境的急速發展,雖然帶來了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然而它的快節奏、高風險、強競爭在激發和調動我們潛能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沉重的心理壓力。曾幾何時,我們用美好的青春去奮斗,不惜一切地去經歷高考的廝殺,當
我們懵懂地踏進大學殿堂,模糊地走出這座靜穆的“象牙塔”時,我們才清醒地發現這樣一個黑暗的社會現實:在今天的中國,一個主張“先富帶動後富,最後達到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國家裡,官僚權貴、既得利益集團的存在已是不爭的事實。他們的子女,即大批的官二代、富二代們一出生所得到的社會財富,可能是我們這些所謂的“天之驕子”們奮斗終生、竭盡全力去謀取卻最終也可能無法獲得的。與此同時更讓人痛心的是,和我們一起去爭搶這些“牛奶”、“麵包”的卻仍然還是些純粹的或是高級的大學生,像研究生、博士之類的,甚至與我們年齡相仿接近10歲的都會來搶一杯殘羹。正是因為這種強烈的社會反差嚴重的扭曲著大學生的心理,最後一部分人連我們最基本的信念——“有付出總有回報”都拋棄了,他們不再去改變自己,而是去控訴別人。當強者對弱者暴力撒野的同時,弱者也曾經彷徨過、吶喊過,而最終疲倦的時候他們選擇了對強者的極力暴力報復,導致了一幕幕慘劇的出現與重演......
雖然大學生殺人或者自殺事件僅僅是極少數,但它可以很好地給我們傳達一個信息:目前很多的大學生他們生活的並沒有社會所想像的那麼完美,他們的群體是要特殊關照的。當今文化殿堂里學術文明的萎縮與物質追求的過度已嚴重的侵蝕了大學的教育體系,這也直接成了很多大學生產生畸形心理、甚至心理危機、出現過激行為的始作俑者。
在當下這已經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了,社會還在進步出現問題在所難免,關鍵是我們如何去凈化這個有點兒渾濁的社會。有些人說
是現在的大學生自己要求的太多了,步入社會了,大學生卻什麼也不會,還老是好高騖遠。我想這不是根源,目前的問題是社會的公平、公正、道義已有所喪失了,如何找回我們對社會的公信力,才是要解決的關鍵。當 “知足者,常樂”“有付出必有收獲”這些簡單的道理重回到廣大學子的懷抱的時候,我想所有的問題也就不將在是什麼問題了。
大學生殺人案反思篇二1995年清華朱令被用鉈鹽投毒,1997年,北京大學化學系王小龍用鉈鹽向同學投毒;2004年雲大馬加爵錘殺舍友;2007年,中國礦業大學常某用鉈鹽向三同學投毒;2012年,鳳岡一學生將高效氟氯氰菊酯農葯投放到桶裝水內;2013年復旦黃洋被舍友投毒,2013年南航彭某被舍友刺死„„
一個個年輕生命在大學校園逝去。這絕不只是個體生命的隕落,而是整個社會的傷痛。類似極端事件透出的學生心理健康問題不容忽視。要成才應先成人,我們是否過多注重學業,而忽視了人格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的本質,不僅在知識的傳授,更在於心智的健全、人格的豐滿。教育不應該視為簡單的技能培訓,切不能忽略人品而重於技能;培養健全的品格和健康的思想是前提,沒有這個前提,一切都是捨本逐末。因為品德不全而技能超眾的所謂人才,一旦誤入歧途,高學歷高智商的罪,更惡更毒,所以,干起壞事來危害性就越大。
復旦投毒事件中,林某不擇手段地清理掉品學兼優的黃洋,“廉價”地使用卑鄙手段來清理掉自己的對手,其實,恰恰影射我們社會的現實。比如我們社會中的“逆淘汰”現象,說明人們不再顧忌手段的卑鄙了,讓自己撈到實際好處才是王道,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小人得勢、惡人當道”的社會。
著名的“路西法效應”告訴我們:人們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而作惡。即一個惡的環境,再好的種子也受之影響,最終開出惡之花來。
作為國人,都爭名奪利,樂此不疲:爭著發財,爭著買房、爭著 出國 、甚至要爭自己的墓地„„其實,這些人們要爭的,正是權力者制定並拋出來的,就像拋出肉骨頭一樣,給大家來爭,互吠互咬,大家一嘴狗毛才好。競爭就這樣激烈起來的!
作為校園也概莫能外,學生也要面對各種競爭:入黨要爭、獎學金要爭、貧困生名額要爭、榮譽要爭、選調生要爭、先進分子要爭、連當個班,級小小幹部也要爭,學校推薦工作的名額也要爭„„學生們就是在為爭這些榮譽,弄得耳紅面赤。
而這些各種競爭的名目,也是學校拋出來的,美其名曰是“激勵”。許多競爭的名目,實則無關人品,甚至無關學術,只是有利於學生們將來的就業與升遷。所以,這種機制根本沒法培養出什麼大師級的人物。相反,培養出一大批思想有問題的人,他們非常功利,又喜歡萬事都做絕,以確保自己在競爭中處於優勢。
例如黃洋與林某之間的恩怨,可能緣於兩人之間的競爭:兩人成績很好。不生惺惺相惜之感,反生既生瑜何生亮之嘆!林某可能是為了能夠出一口被黃洋蓋住“光輝”的惡氣,選擇的 方法 並不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超越競爭者,而是通過違法的不正常手段幹掉競爭者。如果林某投毒屬實的話,那麼這一事件毀滅的,將是兩個風華正茂的高學歷人才,以及他們背後原本滿懷期待的父母家人,爭來爭去,竟爭得一場空。
目前,關於這類事件各種疑點的爭論,在網上已如火如荼地展開。在各種議論中,最讓我感到驚異的是一些網友對此事件和自身處境的感嘆,讓人寒毛倒豎,有很多回帖稱:“我也曾想幹掉過我的室友”;“幸好我杯子隨身帶,否則早沒命了”。這些半真半假的跟帖背後,隱藏著的是大學生們在寢室人際關系中的緊張和焦慮感。
一項針對大學生寢室關系狀況的問卷調查顯示,在12所高校的數萬名大學生中,僅四成
“90後”大學生對寢室關系滿意,三成大學生對寢室矛盾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而另有三成則認為,在學校里最不開心的,就是寢室里與室友們相處時產生的矛盾,這些矛盾包括睡覺關不關燈,起床的輕重,性格沖突和財務糾葛,或甚至是別人莫名其妙的成功對自己的傷害…… 教育專家認為,造成大學生寢室關系緊張的原因大致有:這個年齡段的年輕人個性比較自我、以自我為中心不習慣別人的生活方式,不善於處理新的人際關系。這些作為人生的新課目,有的人在各種磕碰中逐漸磨合、學習並適應下來。有的,雖然不適應,但最終隱忍下來。但還有的人,沒有這么幸運,他們不適應更不隱忍,最終以慘烈和尖銳的方式表現出來了,甚至引發各種悲劇。曾經引人注目的馬加爵和朱令事件,就是其中最令人痛心的兩起。而還有更多沒有這么轟動的事件,還在校園中悄然發生。而最令人感到擔心的是,包括學校在內的管理機構,都認為大學生和研究生們已經是成年人,不需要像對小孩子們那樣,在這類生活細節和瑣事上投之以過度的關注。 大學投毒事件一再發生,無疑是給全社會提了個醒。雖然,這代價,似乎太有點大了。 教育的本質,不僅在知識的傳授,更在於心智的健全、人格的豐滿。從當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黃洋,頻繁的殺人案出現在大學,我們該反思的不僅是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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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復旦投毒案事件對我們有何啟示或警示,從法律和道德兩個角度
你好,這也算是先前的熱點事件了;
首先、說明敏逗皮當代教育體系的失敗,對於培養學生處理生活中瑣事能力缺失;
二,道德品質無從談起,缺乏愛心和人文精神的缺失;
三,法律底線幾經失守,社會環境與家庭教育落後法制觀念淡薄;
四,當今社會國人整體的(包括各行各業各階層)道德品質處於中華民族的歷史最低點橋差,這么一個社會環境中出現任何怪事都是正常的;
五,我們要好好反思,重塑民族的魂魄,在這個問題上指掘要推行綜合治理而且是全方位的;
⑶ 復旦投毒案反應了哪些方面的問題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社會環境競爭日趨激烈,在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中,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已經成為現代社會衡量人才質量的重要參數之一。近年來,關於高校大學生群體由於人際溝通問題引發的心理問題也愈發嚴重,「復旦研究生黃洋疑遭室友飲水機投毒身亡」案件再一次引發了我們對高等教育體制的思考。
一、塌腔純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的重要性及現狀分析
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是在社會互動中不斷變化著的,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也不斷隨之變化。溝通指將某一信息(或意思)傳遞給客體或對象,以期取得客體作出相應反應效果的過程,即信息交流。大學生的人際交往較以前相比,復雜性、廣泛性增大,各種心理需求也隨之擴大,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對於大學生可能會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引發一系列心理問題,影響身心健康。
從1994年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案,到2004年雲南大學馬加爵案,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國礦業大學鉈鹽投毒案,到最近的復旦研究生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因瑣事發生口角致一人死亡……這些案件無一不反映出大學生因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引發的社會問題。今年1月,武漢長江工商學院新聞專業學生針對大學生寢室關系,在華中師范大學等12所高校做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僅43%的大學生對寢室關系表示滿意。調查發現,容易引發寢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習慣以及溝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表示,團咐一些大學生缺乏人際交往能力是近年來高校死傷事件頻頻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人際溝通是社會服務的基本要求,信息社會的溝通需要,事業成功的重要藝術,社會服務的必備素質,有利於充實自我,包裝自我,完善自我,服務自我,實現自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里提出,人際溝通的最終目的是學會共處。以上校園死傷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人際關系處理不當,缺乏有效的理解和溝通,都是導致慘案發生的原因。馬加爵慘案的發生貧困不是直接的原因,與他人溝通不良導致精神孤獨,自我封閉以至於最後漠視個體生命的存在才是深層次原因。
二、影響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因素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一項調查顯示,40%的大學新生、50%的畢業生有不同的心理問題,人際交往、學習壓力、就業壓力、情感困境是四大主因。
所謂溝通的障礙,就是信息溝通不通暢,因為信息必須與接受者所知道的范圍相關聯,如此才可能使信息為接受者所了解。引起溝通障礙的因素有移情(同理心)、控製程度、自我表露、信任程度等其他因素,如生理、情緒、智力、社會、感覺與態度、目標以及性格因素。調查表明,在當前的大學生人際溝通過程中,明顯存在著社交迴避、社交焦慮、憤世嫉俗、自我中心等問題。在社交迴避與社交焦慮這個問題中,大學生特別是來自農村的大學生表現得比來自城市的大學生更加突出,原因是生活環境的不同、接受信息量的差異。溝通心理壓力增大,嫉妒心理的破壞效應也增加了人際溝通成本。所以,大學生的人際溝通障礙,信息不通暢是表象,根本原因還是一個深層次的心理問題。
相互作用分析理論將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影響因素劃分為四個層次。從社會層面說,不同的文化環境、知識素養、價值觀念,都會影響人們在實踐中目標的確定和行為的選擇。在校園層面看來,大學生在人際認知上的偏差及處理人際關系技能的缺失是導致人際關系不和諧的內在根本原因。復旦投毒案中,學校主要偏重於對學生遵守紀律和制度方面的管理,而對於學生之間在人際關系方面出現的問題並不重視。在家庭層面看來,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和父圓悉母應激方式異常也會導致子女人際關系不良。在個體層面,個體的認知、情感、性格等主觀因素影響了個體對別人的認識。
三、建立有效溝通人際關系的理論方法及實踐意義.
相互作用分析(Translational.analysis,TA)作為一種人格理論與治療方法,從人格與心理治療的視角對人際交往進行了全新的解讀。伯恩認為,人格結構的PAC分析理論包括父母(parent)意識、成人(alt)意識、兒童(child)意識三部分,分別代表3種心理狀態:父母意識特徵(以權威和優越感為特徵)、成人意識特徵(以客觀和理智的行為為特徵)、兒童意識特徵(像嬰兒般沖動)。人們在相互交往中都要表現出某種人格特徵的某種心理狀態,通過按照對方期望作出反應,即可以建立友好的人際關系;然而交往中出乎對方期望,容易導致友好關系的中斷。由此可見,成人心理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因此,其實踐意義有以下三點:
(一)完善人格,以成人心理處理人際交往問題是成功人際交往的重要條件。人格特質的完善是三種心理狀態的平衡。強化成人意識特徵的主導地位,在成人心理狀態的調節下,適時、合理地採用不同的心理狀態處理實際問題。
(二)自信、尊重是良好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在自信的基礎上尊重他人,與他人在相互交往中進行良性互動,形成「雙贏」模式,有利於良好健康人際關系的形成。
(三)互補溝通是人際關系的目標途徑。不斷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以自我良好的成人意識特徵,輔助採用其他人格特徵,滿足他人的需求,互補互惠,促進有效溝通是良好人際關系形成的重要途徑,也是最終目標。
總之,TA理論可以幫助我們很好的了解自己的自我狀態和心理地位,從而在與人溝通時有意識的掌控自己的心理地位,達到有效靈活溝通的效果。這對人際交往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大學生處理人際關系最根本的途徑就是善於運用人際溝通的技巧和方法。在當今人際關系廣泛的社會中,培養學生正確的交際觀和交際技巧,克服在人際溝通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對於大學生心理健康成長有重要意義,為大學生盡快地融入社會,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打下堅實基礎。
望採納。【高考蜂背,聽著背】
⑷ 復旦大學投毒案原因
問題一:復旦大學投毒案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層原因 樓主求採納~
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分屬不同的醫學專業。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復旦大學某宿舍樓421室。一年後,黃洋調入該寢室。之後,林因瑣事對黃不滿,逐漸懷恨在心。 [2]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學宿舍聽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愚人節即到,想做節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黃洋笑得很得意,便聯想起其他學校用毒整人的伍尺事件,便計劃投毒「整」黃洋,讓同學難受。[3]
作案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系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同住一間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決意採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黃洋。
毒物來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學呂鵬,准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林森浩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到實驗室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葯瓶和一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注射器帶走。[3]
投毒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4]
案件經過編輯
投毒經過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為借口,從他人處借得鑰匙後,進入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11號樓204影像醫學實驗室,取出其於2011年參與醫學動物實驗後存放於此處的、內裝有剩餘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原液的試劑瓶和注射器,並裝入一個黃色醫療廢棄物袋中帶離該室。
2013年3月31日17時50分許,林森浩攜帶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無人之機,將試劑瓶和注射器內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投入該室飲水機內,後將銀渣試劑瓶等物裝入黃色醫療廢棄物袋,丟棄於宿舍樓外的垃圾桶內。
2013年4月1日9時許,黃洋在421室從該飲水機接水飲用後,出現嘔吐等症狀,即於當日中午到中山醫院就診。4月2日下午,黃洋再次到中山醫院就診,經檢驗發現肝功能受損,遂留院觀察。4月3日下午,黃洋病情趨重,轉至該院重症監護室鋒橘悄救治。
警方調查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對黃洋中毒事件報案,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林森浩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員調查詢問時,
林森浩在法庭上接受二審宣判
始終未說出實情。
2013年4月12日零時許,公安機關確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並對其傳喚後,林森浩才如實供述了其向421室飲水機投放二甲基亞硝胺的事實。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黃洋經搶救無效,於當天下午3點23分在上海某某醫院去世。經法醫鑒定,黃洋系因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壞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黃浦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黃洋父母給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寫親筆信,質疑學校推諉避責,官僚作風。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診斷稱林森浩無精神異常。
提起公訴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披露,市檢察院二分院對嫌疑人林某的公訴已被該院正式受理,公訴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
案件審理編輯
一審審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時30分,「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
問題二:復旦大學投毒案林森浩為什麼要投毒 一、復旦林森浩為什麼投毒?
林某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上承認投毒行為,但表示這是個巧合。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與同學一起做實驗,當天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葯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打游戲時說起愚人節快到了,他要想個節目整人。林森浩當時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裡暗想,先投毒「整」黃洋,而投毒是為了給受害人開個愚人節玩笑,讓他難受些。
上述是林的辯解,事實上,林是蓄謀已久!
二、檢方將動機被歸納為「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系不和,心存不滿」。
但警方、檢方始終未明確「瑣事」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
三、林森浩其人
1、林森浩(林沐,林木),復旦附屬中山醫院超聲科,學生會副主席,中山大學免推生,得到過第一三共制葯獎學金。研究趨向是肝臟這面,業績也相當優秀。本科中山大學醫學院,分到中山醫院讀博。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進、好強、善良的一半,始終沒有停止與苦悶、自責、充滿挫敗感的那一半的戰爭。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與外界溝通,卻始終難覓出口。這場一個人的戰爭最終以毀滅的方式結束。
2、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決定下毒。目標是他的室友、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
此時,復旦大學醫學院西苑20號樓421室里沒有其他人。常住的兩個人――林和黃洋――都長年在醫院實習,少有同學來這里串門。
林取出試劑瓶,里邊是從實驗室偷帶回來的N-二甲基亞硝胺溶液。這是一種淺黃色油狀液體,高毒、無味,易溶於水。這瓶致命的毒葯,林儲藏已久。
他熟悉這種試劑,過去3年裡,林先後將這種試劑注入數百隻大鼠體內,製造肝臟纖維化的樣本,然後處死它們,以採集數據。
毒葯被注入寢室門邊飲水機的水槽,致死的將不再是大鼠。
3、在同學與朋友的回憶中,林曾是本科學生會學術部部長,科研能力驚人,論文發表數遠超一般學生,熱心同鄉會的活動,愛打籃球,玩三國殺,甚至擅長講冷笑話。
他們看到的是一個積極規劃人生、在公開場合略帶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裡擅長溝通合作的瘦高個男生。但即便身處林的圈子,絕大部分人也從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質。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獨特的方式處理與異性溝通上長期積累的挫敗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網路上習慣使用的極具攻擊性的侮辱性語句――無論是對自己的同學,還是公共人物;至於林的家庭――其實相當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鄉,則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隱藏在與人交流的話題之外。
更少有人體會過,迥然相異的兩面,在林的內心長期煎熬、發酵――盡管林始終在述說和排遣,以難為人察知的方式。這些不為人知的特質共同構成了一個隱匿於視線之外的林,殺死室友的,是否正是這個看不見的人?
4、飲水機與水票
其實連警方也一直困惑於林投毒的動機。在被警察帶走後,林對投毒過程供認不諱,但對動機一直閃爍其詞。林曾對警方自稱投毒是一個愚人節玩笑,令辦案人員很難採信。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與飲水機有關的爭執。
林與黃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過爭執。黃和葛提出三人平攤購買桶裝純凈水的費用,但林拒絕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攤的方式不合理。
爭執以林退出平攤、「自己買水喝」告終,林的同學回憶,3月31日前後,林開始出入隔壁寢室借水。但這次爭執應該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早在半年前,林就從QQ好友列表上刪除了「五官科-黃洋」,而黃洋當時也將林刪除。兩個共處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對方的網路聯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憶不起當時兩人為什麼網路「絕交」,但從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夠確認,......>>
問題三:你那個復旦大學投毒案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教育只在於知識不在於人心和關懷的失敗
問題四:復旦大學投毒案林森釀成悲劇的原因 我認為這與他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處理人際關系及情緒調節能力低有關。具有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產生憤怒、怨恨、敵視等消極情緒體驗
問題五:復旦林森浩為什麼投毒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2004年,黃洋參加四川高考,考出600分(滿分750)。因為想讀北大金融,他選擇了復讀,並在次年考出了690分的高分。但在填報志願時,家人認為報考北大有點風險,於是選擇了復旦,就讀於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之後轉專業到臨床醫學。其後,黃洋獲得直研資格,成為復旦大學醫學院2010級在讀研究生。在放棄直博機會找工作未果後,不久前他又通過考試考取了博士。黃洋同學因喝飲水機里的被投放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水,經搶救無效,於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
新華社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獲悉,復旦投毒案已移送至該院,進入審查批捕階段。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該校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某自4月1日引用了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正在醫院搶救。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某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警方19日向記者證實,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系不和,心存不滿,經事先預謀,3月31日中午,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4月1日晨,黃某飲用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中毒症狀,後經送醫救治無效於4月16日下午去世。
黃洋的最後一條微博更新於3月13日,他引用了《黑暗騎士》里的歌詞:別問我惡類或善類,我只是渴望飛的哺乳類。善惡的分界,不是對立面,而是每個人,那最後純潔的防線,都逃不過考驗。
嫌疑人林森浩,廣東汕頭潮陽去和平鎮人,微博@大漢漠北,博客practical。大漢漠北微博原文:有時候挺痛恨這個行業的,名義上叫做醫生,但是面對病人,尤其面對那些急切想從這里解決困惑的病人,幫忙總不能幫到底,好比帶一個問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後跟他說,你找別人幫忙吧。盡管超聲介入如火如荼,還是有不少局限性,經常只是幹些搭把手的活。而且,離開了機器,就沒辦法為病人解決一丁點問題。
有網友發現:一個叫「誅姜成」的ID曾於2012年在網路知道提了數個關於「氫氟酸怎樣讓人毫無察覺」「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方法」等問題,讓網友推測嫌疑人#林森浩#本來是想殺害同寢室室友姜成,誤被#黃洋#喝下錯算計量的水導致其死亡!
版本一:直博競爭說
一種猜測是兩人在直升博士生競爭時發生了矛盾,而最終黃洋勝出,林森浩懷恨在心。
不過醫學院老師否認了這種說法黃洋是來自四川的貧困生,平時學習很努力,成績也很不錯。但是他和林森浩並不在一家醫院,也不是同一個專業,因此即便都在考博,也不可能因為名額競爭而產生瓜葛。
黃洋的同學也證實,投毒者與被害者兩人成績都很好,他們在兩家醫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競爭。復旦大學方面有關負責人也否認他們存在考博競爭的傳言。
版本二:為情殺人說
昨日,有人在網路上稱,黃洋和林森浩曾一起追求過一個女生,最終這個女生選擇了黃洋,這讓林森浩難以接受,所以對黃洋進行報復。
針對這個問題,黃洋的父親昨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據他所知黃洋並沒有女友,在同學中人際關系很好,應該不會因此惹來殺身之禍。復旦大學方面也否認兩人因爭奪女朋友而產生矛盾的說法。
版本三:誤殺說
網上流傳的另一說法為林森浩下毒目標本為同寢室的另一位同學,他們所住的宿舍共有三人,不想被黃洋誤食。
對此,記者從多種渠道獲悉,林森浩、黃洋所住的寢室確實是三人間......>>
問題六:2013年4月16日,復旦大學 投毒案件 林浩殺害黃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層原因? 南方周末記者從可靠渠道了解到,林與黃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過爭執。黃和葛提出三人平攤購買桶裝純凈水的費用,但林拒絕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攤的方式不合理。
爭執以林退出平攤、「自己買水喝」告終,林的同學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3月31日前後,林開始出入隔壁寢室借水。
葛林沒有否認這一細節,他只是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不做評論。」
但這次爭執應該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南方周末記者查證,早在半年前,林就從QQ好友列表上刪除了「五官科-黃洋」,而黃洋當時也將林刪除。兩個共處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對方的網路聯系人之中。
居然因為水費引起的,亮瞎了。。。
問題七:復旦大學投毒案林浩森殺害黃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層原因? 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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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八:復旦大學投毒案反映了當代大學生怎樣的價值觀 「前生回首今生緣,數載同窗情義堅。」同窗之誼從古代傳頌到現在,為何現在卻屢屢出現「同室操戈」的現象?最近的復旦大學投毒案引發熱議,有人說最可怕的不是毒葯,而是人心。本該是國之棟梁的天之驕子們,又是因為什麼走上了不歸路?
細細盤點近年來的在大學校園內發生的種種慘案,從1994年清華大學女生朱令鉈中毒事件,到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再到2004年,雲南大學馬加爵連殺4名同學;同年,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案,副教授投毒毒害上司;2007年6月,中國礦業大學發生3名大學生鉈中毒事件;2010年,四川大學曾世傑因被人嫌丑,殺1人,砍傷2人;再到最近的復旦大學黃洋案。
5月8日晚,「@人民日報」「你好,明天」欄目表達了對逝去生命的反思:「黃洋,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扼腕。相同的痛惜,給逝去的生命,也給那個迷失的靈魂。該是何等的仇恨,怎樣的扭曲,才忍心對同窗下此毒手?教育的本質,不僅在知識的傳授,更在於心智的健全,人格的豐滿。從當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黃洋,該反思的不僅是校園。因你,我們今夜難安。」
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表示,一些大學生缺乏人際交往能力是連日來高校死傷事件頻頻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這背後是長期以來相關教育的缺失。無論是學生自身還是學校、社會,都應該盡快亡羊補牢。此外,鄭曉邊建議,設置相應的服務機構,對大學生提供危機干預,及時為大學生提供心理疏導方面的幫助。
大學生投毒案真正該引發的是我們對當代大學生的思考,我們該看到事件與我們自身息息相關的一面。雖然近些年來對大學生心理問題的關注度日益增強,但遠遠沒有將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提到與學習成績同等的高度。學習,先學做人,再學做事,最後學做學問。但是由於社會等諸多壓力,幾乎所有的學校老師家長都把做學問放在了第一位,從而忽略了對學生人格的教育。大學校園中的爭執與碰撞的原因何在?在復旦大學投毒案發生後曾有一家雜志做過一次問卷調查,在大學中最容易引起摩擦的問題就是,同寢室的室友來自四面八方,生活習慣的不同和價值觀的差異。又因為當代大學生心理承受能力較差,遇到不滿、打擊容易偏激,說出過激的語言和作出過激的行為,導致了校園慘劇的發生。
如果要從黃洋案談中國教育的缺失,那大概不只是專業性的「關注大學生心理問題」。 一味地注重知識的填鴨,忽視對學生的人格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機制的弊病。但是中國的教育機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場投毒案,一個鮮活生命的逝去,各大高校該思考的,該做到的應是把大學生心理教育融入到整個教育體系中去,而不是只是打著旗號,喊著口號,卻一無作為。而作為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我們該思考的,能做到的就是,努力端正自身心態,充分認識生命的可貴。正所謂: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在與同學室友的交往中,要學會換位思考,要能看到自身的錯誤,不要一味的指責他人。
一場投毒案,不單單是給大學校園,而是給整個教育機制敲響了警鍾,重視學生的心理、人格教育刻不容緩。
問題九:大學生投毒事件原因 復旦投毒案:
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分屬不同的醫學專業。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復旦大學某宿舍樓421室。一年後,黃洋調入該寢室。之後,林因瑣事對黃不滿,逐漸懷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學宿舍聽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愚人節即到,想做節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黃洋笑得很得意,便聯想起其他學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計劃投毒「整」黃洋,讓同學難受。
作案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系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同住一間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決意採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黃洋。
毒物來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學呂鵬,准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林森浩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到實驗室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葯瓶和一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注射器帶走。
投毒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
問題十:分析復旦大學投毒案的犯罪要件 犯罪構成要件:1犯罪主體,2犯罪主觀方面,3犯罪客體,4犯罪客觀方面。
⑸ 復旦投毒案應帶給人們哪些反思
該案體現我國法律意識、規則教育淡薄。雖然我國大中學校課堂中,都有法律知識的教育,但很多學生並沒有樹立法律意識,沒有遵守法律的意識和責任感。就像復旦投毒的學生,反復辯稱自己是開玩笑,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嚴重犯罪。事實上,在中小學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惡性惡作劇,也確實不少,比如,銀沒同學上課站起來回答教師問題,有同學悄悄把凳掘悶子移走,結果導致同學在坐下時嚴重摔傷。而對於判搏彎這些惡作劇,往往都被學校從保護學生出發淡化處理。而實質上,這是嚴重傷害事故,應該追究當事學生的法律責任。由於沒有嚴肅追責,結果學生並沒有形成牢固的法律責任意識,也不把規則當回事。
⑹ 復旦大學投毒案,你怎麼看
對復旦大學投毒案的看法:
復旦大學投毒案,使大學生的心理問題成為關注熱點。但在數據上看,一次次的關注沒有顯著改善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北京社會心理研究所和北京高校學生心理素質研究中心在2002年的一次大規模調查中的數據表明有16.51%的大學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健康問題。而十年後,據《2010-2011年度中國大學生心理健康調查報告》顯示:分別有27%、66%的大學生認為自己經常或偶爾有心理方面的困擾,近九成學生心理出現困擾。
兩個調查的統計口徑不一,但數據表明大學生心理問題確實是持續和普遍存在的。為應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問題,各高校都配備了心理咨詢室,可力度顯然過於單薄。這方面,美國大學的架構或可學習:內容上看,美國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學生心理健康咨詢,生活指導,生涯輔導等;而實施途徑上看,有學生自我心理保健教育,校園生活的滲透作用、進行社會服務,設立健康圖書館等。這些遠較國內簡單的心理咨詢室或者幾個課時的心理健康課更系統和全面。
而面對寢室矛盾,哈佛大學的經驗也十分值得借鑒。新生入學第一年,校方新生主任就會刻意將不同文化背景、社會階層、興趣愛好的學生安排在同一寢室,讓他們迅速體驗文化沖突、生活習慣沖突和個性沖突等帶來的強大壓力,為他們走上社會提前鍛煉適應能力。
復旦投毒案
復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進入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階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復旦投毒案,又現新進展。昨天上午,林森浩重新委託的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請 。
上海復旦投毒案,林森浩死刑復核階段再有新進展。7月31日,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親林尊耀及其新任代理律師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請求最高法院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書》)及10餘項鑒定申請。《意見書》中林森浩父親及其代理律師認為,兩審法院認定的毒物分析結果與案發之初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進行的鑒定存在重大矛盾。
2015年8月上旬,備受媒體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熱議--被告人林森浩父親林父請求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並與最高法法官為此見面了數個小時的消息引爆了輿論。專家表示,死刑復核階段,法官見被告人家屬是非常罕見的,但對其意見,最高法可答復也可不答復。林父的代理律師謝通祥則介紹,林父的意見對案件有重要意義,他們近期將提交《請求最高法院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意見書(二)》。
⑺ 如何看待「復旦投毒案」問題
2013年4月16日下午15時29分,復旦大學官方微博發布通報,該校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上海警方證實,和黃洋同寢室的林某有重大嫌疑,現已被刑事拘留,作案原因和動機還在調查當中。
在校學生傷人事件已非獨例,多年前的校園鉈中毒案、馬加爵事件還讓我們記憶猶新。我們要對其反思,分析其背後的社會和教育等問題,如果不能深刻的反思,尋找出解決方法和對策,也許還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之死,突顯了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問題。當下,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只重視智育而輕視德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教育缺失,到處充斥著虛榮、享樂、拜金主義,有的老師甚至說不掙夠多少錢就別來見我之類的話。
應試教育使學校和家長只關注孩子的分數,不重視他們的道德教育,將孩子培養成只會讀書的機器,到最後也許會培養成如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所說「培養的人越有知識,越可能成為社會的禍害。」
現在應該將重智育輕德育的現象扭轉,還原教書育人的本質。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說:「先生不應該專教書,他的責任是教人做人;學生不應當專讀書,他的責任是學習人生之道。」 只有這樣才能使老師和學生各盡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悲劇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