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公民的理解
① 結合實際談談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作為公民如何理解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三、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國家對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須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責任。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5)依法納稅。
另外, 根據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明此灶、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扒頌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激扮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② 我是大學生和我是公民這兩句話有和聯系
1、大學生概念隸屬於公民
2、我是大學生,是我是公民的細化
③ 作為一名國家公民,大學生有哪些義務和責任
責任:
(一)夯實綜合素質根基。
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不僅包括扎實的科學文化素質、健康的身體心理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質素質,還應包含崇高的愛國主義情操。因此,大學教育不能偏科缺項,忽視國防教育的開展,否則就會生產出缺少零部件的「產品」,向社會輸送營養不良、素質不全的不合格人才。
(二)培塑國家意識和責任擔當。
一個人如果缺乏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很難在事業上有很大發展。在高校中深入開展國防教育,就是通過普及基礎國防知識,培塑大學生的國家責任意識和勇於擔當精神。
(三)端正愛國精神
愛國精神是衡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重要標准。一個大學生,應該建立了積極的愛國精神,正確的愛國態度,科學的報國方法,從而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拓寬視野眼界。
必須通過學習了解了當今前沿科技的發展,在軍事上各種武器的應用,各種先進的戰略系統應用,各種戰術策略的實施;必須通過學習了解軍隊建設的各方面問題,步兵的基本軍事技能,毛澤東軍事思想的偉大貢獻。
這些知識會極大的拓寬了眼界,豐富和健全知識結構,使大學生進一步適應當今社會大發展。
(五)培養精神品質
在軍事理論教學中,在無數英雄身上都印證了一種堅韌的品質,正如竹子「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而這種品質是成就人生,取得事業輝煌和美滿家庭的重要品質,是適應社會積極人生的寶貴品質。
義務:
(一)參加軍事訓練
(二)服兵役:根據兵役法,凡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法服兵役。

拓展資料:
國防建設,是國家為保衛自己的安全,遏制和抵禦外來侵略而採取的軍事、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等一整套措施的總稱。國防建設的目標,取決於國家的目標, 它依賴於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
其基本內容包括:國防領導體制 和軍隊指揮體制的確立;國防資源(包括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使用和管理;國防教育的實施;國防科學技術和武器裝備的發展;國防工程設施;常備軍戰鬥力和戰備水平的提高;國家動員體制的建立和健全;國防立法以及國防理論的研究等。提高常備軍實戰水平和增強國家威懾能力,是國防建設的基本任務 。
國防建設指的是為國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國防能力而進行的各方面的建設。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的建設,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建立和發展國防力量的措施和行為,是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 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
國防建設的內容主要包括:武裝力量建設;戰場建設,人力物力的多種動員准備;邊防、海防,空防和人防建設,戰略物資的儲備,國防工業建設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對人民群眾和學生進行國防教育和軍事訓練,發展國防體育事業,建立,健全國防法規體系。
軍事理論研究,發展軍事科學,制定並完善符合實際的戰略戰術原則;後備力量的建設,以及與國防相關的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電、能源、水利、造林、氣象、衛生、航天等方面的建設。重點是武裝力量建設。
④ 學生和公民有什麼區別呢
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扒空。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春羨瞎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學生是正在讀書的派耐人。可以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也可以不是,如外國留學生。
公民可以是學生,也可以不是。畢業以後,沒有再讀書,就不是學生了。
⑤ 我知道學生或未成年人是公民,可是他們算是人民嗎
是。公民消跡臘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人民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公民和人民在我國的區別主要有: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拿滑,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圍大,公民包括全體社會州旁成員,人民不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依法被剝削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不屬於人民。所以是。
⑥ 應該如何理解「公民」涵義
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從其產生來看,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緊密相連的。在歷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現在古希臘的雅典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在這個奴隸制時期,在民主政治的雛形的基礎上,出現了「公民」的稱呼,也叫「市民」。古羅馬曾經頒布過「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兆型調整羅馬市民之間的關系。歐洲封建制時期,奴隸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族猛猜出,各國憲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知碧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⑦ 當今大學生應具備什麼樣的公民意識
"愛國守法"主要是規范公民與國家的關系。對在校的大學生來說,愛國是要了解中國的
歷史和現狀,尤其是辛亥革命前後八十年的歷史,中國由一個災難深重的國家成為一個社會主義的強國。要在這個基礎上,認識愛國主義與社會主義本質上是一致的,從而激發他們努力學習報效祖國的熱情。"守法"是"愛國"規范的延伸,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建設是一個有序的發展過程,個人行為要遵循國家的法製法規。這也是規范公民與國家關系的主要形式,在高校要特別強調和教育大學生把"守法"作為個人對國家的道德責任的"底線",做一個合格的公
民首先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大學生。學校一方面要嚴格校紀校規,使大學生在校內養成遵紀
守法的習慣,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大學生自覺抵制校園內外的一些不良風氣,尤其是學習過程中出現的抄襲、作弊等現象,潔身自好,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
"明禮誠信"主要是規范公共生活中的公共道德行為。大學生沒有真正的進入社會,雖然懂得一些基本的禮貌,但還是缺乏應有的社交禮儀和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在校內進行必要的文明禮貌教育,既能幫助他們懂得在公共場合應當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則,又能提高他們個人的社交能力。"誠信"主要是規范公共關系中的道德行為,是對"明禮"規范的進一步深化和升華。很多人認為社會轉軌時期自然會出現信用危機,甚至把市場經濟與信用滑坡混為一談,其實市場經濟的前提是信用經濟,"誠信"是規范和完善市場經濟的前提條件。現在社會上的信用危機也開始侵入校園,大學生中不守信用,不重承諾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大學生個人至上,為了個人的利益不惜犧牲學校和他人的利益。所以,要讓大學生成為守信用、重良知的人,必須進行信用教育,這是學會做人的一個基本道理。我國歷來十分重視立身處世之道,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中早就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格修養模式。所謂"修身",是指"修心"、"養性",是立德、立業的基礎,是做人的根本。陶行知先生也強調:"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這里的"真人"指的就是做人要"誠信"。
"團結友善"主要是規范公民與公民之間的道德關系,強調公民之間的親和力。現代的大學生自我意識很強,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中強調個性,好勝心強,所以大學生之間的競爭也
非常厲害,很容易造成好、中、差學生的分化現象,這使學生間的交往有了一定的障礙,也
是大學生普遍缺乏團隊意識和合作精神的原因之一。所以,教育大學生懂得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適當地讓他們學一些與人相處的技巧,有利於加強同學間的親善關系,增加與人相處的親和力。
"勤儉自強"主要是對公民個人提出來的道德要求。現代的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條
件比較好,依賴性較強,個人意識比較強,於是就出現了"勤儉"不足,"自強、自立"意識不足的人格特徵,所以,在學校里要培養大學生的自立意識,學一些基本的理財知識,鼓勵他們參加勤工儉學,讓他們接觸社會,體驗生活的艱辛,在這基礎上培養"勤儉自強"的道德素質。"
奉獻敬業"主要是規范公民與職業的道德關系。對在校的大學生來說,"敬業"就是努力學習,
通過學習不斷地了解世界,了解他人,更加深刻地了解自己,審視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成為符合時代精神的成功的人;"奉獻"主要是規范個人與學校、個人與社會的道德關系,並引申出大學生對待他人的道德責任。學校可以在校內外設立一系列學生實踐基地,組織義工活動、志願者活動、參觀、社會調查等,讓學生在奉獻過程中進行自我教育,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
⑧ 公民的概念
基本含義
公民是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共事務的權利的人,這是公民定義。公民應該是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人:這是公民身份或公民資格。一方面,根據政治權利的平等原則,每個國民都應該享有政治權利,都應該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權利;另一方面,根據人作檔缺為政治動物之本性,每個國民都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能力:實在的或是潛在的。因此,每個國民便都應該具有公民資則蠢笑格,都應該成為公民,都應該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對於那些不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而僅僅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潛能的國民,政府負有通過公民教育而使這些國民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責任:保障每個國民的政治潛能得到實現乃是國家的義務和國民的權利。
公民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一個人取得了某一國家的國籍,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他僑居在國外,他也受所屬國家外交機構的保護。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孫含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⑨ 大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在校大學生的基本權利
1、有義務完成教學計劃內的學習作業任務,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
2、有義務遵守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有義務維護國家、民族及學校的尊嚴;
4、有義務維護學校的穩定、團結和利益;
5、有義務繳納規定的學費、住宿費及其它費用;
6、有義務承擔本人經手的工作、文件簽署、財務收支及言論所帶來的責任和後果;
7、有義務承擔因自己的過錯、失誤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責任、損失;
8、有義務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嚴、安全、隱私及財產;
9、有義務愛護學校公共財產安全;
10、有義務保守學校保密、機密及絕密的文件、圖文信息及談話內容不外傳;
11、有義務接受軍事國防教育和訓練;
12、有義務檢舉不正當的違法違紀行為;
13、有義務對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教學進行年度評議;
14、有權利拒絕參與或執行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違紀或不道德的行為;
15、有權利對學校教學計劃提出異議或合理化建議;
16、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17、學生有權依法結婚生育;
18、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人身自由、個人財產及隱私不受他人侵犯;
19、在教職員工不作為的情況下,有權利向更高級領導反映情況;
20、有權利對處分處罰決定提出申辯、申訴;
21、有權利參加各項體育鍛煉、各類競賽活動;
22、男女學生的權利享有公平平等待遇;
23、有權利享受學校規定的醫療衛生補貼;
24、有權利分享學校、院系或班級的集體榮譽或獎勵成果;
25、有權利向學校或學工處申請成立學生社團組織;
26、有權利用課余時間進行社會實踐和勤工助學活動;
27、有權自由選擇就業工作單位;
28、有權利依法享受雙休日、節假日及寒暑假;
29、有知情權(指對涉及自己權益的文件信息、行為舉措的知情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