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考研代碼
Ⅰ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代碼是多少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代碼:10595
教育部為高校編排的代碼有5位(此代碼全國通用),各省教育考試院為高校編排代碼有4位(此代碼一般作填報高考志願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碼也不一樣),由於高校辦學情況每年都有變動,所以高校代碼也有變化。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坐落在世界寬模著名風景游覽城市——桂林市,虧巧逗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銷賣,入選國家「20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

(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考研代碼擴展閱讀:
2018年5月,入選廣西一流學科建設高校。7月,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正式成立人工智慧學院。8月,入選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9月,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2019年2月,被教育部認定為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7月,學校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簽署深化戰略合作協議。10月,入選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Ⅱ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為10595。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坐落於世界著名的風景游覽城市和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Ⅲ 報志願時一個學校兩個代碼什麼意思
兩個來招生代碼大致有3個可能,一源種是中外合辦辦學的專業,這種專業學費很高,教學方式也有很大不同。
還有一種是分校、異地校區,分校和異地校區在辦學水平、管理體制上等大多與本部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比如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等
最後一種就是原來是同一所大學,後來各自獨立,比如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等。
填報志願時,一個學校有兩個甚至多個代碼都是很常見的,考生要注意甄別。尤其是省內高校,通常會將本校所開設眾多專業按類別、收費標准、辦學性質、辦學地址不同分設在多個代碼下招生。

(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考研代碼擴展閱讀:
這些不同招生代碼下所招錄的學生,其入讀的當然是屬於同一所大學,只是在學習地址、收費標准等方面存在不同,考生填報志願時須結合院校內的具體專業、收費標准、辦學地址等因素,選擇正確的院校代碼填報志願。
如果這些專業與普通類專業安排在同一代碼下招生,意味著調劑專業時有可能會將考生從普通類專業調劑到異地校區或高收費的專業,對考生而言是極不公平的。
Ⅳ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代碼是什麼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院校代碼是:10595。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一所以電子信息類學科為主,機電結合, 工、管、理、文、法、教等學科協調發展的高等瞎友院校,座落在世界風景和歷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桂電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高等學校,也是廣西重點建設的5所高校之一。
學校佔地面積216.8萬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74.5萬平方米,分為西校區、金雞嶺校區、花江校區和北海校區。
學院主要設有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英語、工業工程、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動畫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9個專業,2012年新增軟體工程、社會工作兩個專業。至此,學院耐哪開設的本科專業共有21個。磨畝槐

Ⅳ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的代碼是多少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的院校代碼是13644
Ⅵ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代碼是多少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代碼:10595
教育部為高校編排的代碼有5位(此代碼全國通用),各省教育考試院為高校編排代碼有4位(此代碼一般作填報高考志願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碼也不一樣),由於高校辦學情況每年都有變動,所以高校代碼也有變化。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坐落在世界著名風景游覽城市——桂林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入選國家「20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
(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考研代碼擴展閱讀:
2018年5月,入選廣西一流學科建設高校。7月,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正式成立人工智慧學院。8月,入選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9月,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2019年2月,被教育部認定為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7月,學校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簽署深化戰略合作協議。10月,入選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Ⅶ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是多少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代碼:10595。 院校代號是全國各高校錄取時為方便考生填報志願而加註的由數字組成的代號串,即院校代碼或學校代碼。院校代碼就如同是學校的一個身份證號,方便查詢學校信息。

科研機構
截至2021年3月,學校有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公共服務平台廣西平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廣西重點實驗室(含培育)10個,廣西工程實驗室1個,廣西2011協同創新中心及培育基地3個,廣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廣西信息科學實驗中心1個,廣西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3個;廣西人才小高地3個,廣西高校創新團隊5個。
Ⅷ 2019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北海校區代碼(在線急等)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10595。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簡稱「桂電」,坐落在世界著名風景游覽城市——桂林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
入選國家「2011計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廣西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有國家大學科技園,具有自主招生資格,是總裝備部通信裝備預研項目定向發布高校之一和北斗ICD授權的高校之一。

(8)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考研代碼擴展閱讀:
學科專業
學校開設有本科專業76個,其中,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專業10個;現有國家級精品課程3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2門、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1門。學校獲得「十一五」和「十二五」國家級規劃教材9種。
學校獲得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6項。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1個,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5個;是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高校。「工程學」學科、材料科學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 。
Ⅸ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學校代碼是多少(10595)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逗做旁學校代碼是10595,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原始標識碼為4145010595,默認取後5位10595為學校代碼。
1、學校代碼說明
學校代碼在 高考 和 考研 時經常會用到,用於區分不同學校和不同招生類型,所以不同學校甚至同一學校不同校區代碼也不相同。
高考以省份為單位進行報名和錄取,學校山橡代碼由各省市教育 考試 院負責編排,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在全國的招生代碼並不一定都是10595,實際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信息為准。
研究生 考試是在"研招網"統一報名,並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錄取,學校代碼沒有重新編排,默認用的就是10595,如有異同,請以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公布信息為准。
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簡介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簡稱「桂電」,坐落於世界著名山水旅遊名城--桂胡笑林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 廣西 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入選「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備軍官選拔培養基地、國家 大學生 創新性實驗計劃、全國深化創新 創業 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廣西 一流學科 建設高校、是廣西唯一擁有國防特色重點專業的高校,是總裝備部通信裝備預研項目定向發布的30所高校和北斗ICD授權的高校之一。
學校始建於1960年,1980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桂林電子工業學院,2006年更名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學校先後隸屬於第四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電子工業總公司、信息產業部。2000年管理體制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
Ⅹ 202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 校招 生 工作 ,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10595。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與 廣西 共建高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培養包括博士 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第四條學校現有桂林市花江校區、金雞嶺校區、六合路校區和北海市北海校區。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於學校普通 高考 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基蔽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校黨委 書 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政策規定,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領導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執行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爛宴宣傳,編報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有關問題,組織對 新生 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等。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接受並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章程、學校網站等向考生和社會公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則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 平行志願 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 以內;實行非平行 志願 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 以內。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若計劃未完成則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徵集志願錄取;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三條非 藝術 類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當考生總分(含加分)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則按照以下排序規則排出位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理工 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數學科成績——語文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搏歷州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文史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第十五條按照 內蒙古 自治區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有關文件規定,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分=藝術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藝術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藝術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參照第十四條)。
第十七條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報考學校表演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82CM,女生身高不低於174CM,男生體重70-75KG,女生體重45-58KG,身體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O/X腿型。
第十八條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報考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少數 民族 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類型的考生,按國家有關文件和學校的相應規定投檔錄取。
第二十條經教育部批准,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與美國阿肯色大學小石城分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接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要求考生英語成績105分(含)以上(英語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滿分的70%進行折算)。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類型不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代碼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專業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除外),特別是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主要課程採用全英文教學,考生應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統考外語語種限定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1年或1.5年後,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在專業大類內確定專業。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性別、應往屆均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錄取體檢標准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公布。學校的錄取結果通過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後,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招生辦公眾號上提供查詢。
第五章入學與錄取資格復查
第二十六條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並通報給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中學,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入學報到後,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應參加專業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費 標准
1.普通本科專業按學分收費
新生報到時,藝術類專業預收12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預收6000元/人·學年。
2.應用型本科專業:物流管理專業7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7500元/人·學年。
3.與印度國家信息技術學院(NIIT)合作辦學項目:網路工程專業12500元/生·學年。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40000元/人·學年。
5.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預科期間按學年收費:8000元/人·學年,升入普通本科專業後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准收費。
6.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期間按所在培養學校規定的學費標准收費,升入普通本科專業後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准收費。
第三十一條住宿費標准
桂林校區:學生 宿舍 分四人間、六人間、八人間和十人間,住宿費500—1550元/人·學年。
北海校區:學生宿舍為八人間,住宿費1100元/人·學年。
第三十二條以上各項收費最終以自治區發改委批復的標准為准。
第七章獎勵資助政策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學校貫徹國家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並提供國家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辦法,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八章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三十四條針對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學校面向社會開通招生咨詢服務。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73-2290010(兼傳真)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www.guet.e.cn
招生網址:www.guet.e.cn/zs/
通信地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1號(郵編541004)
第三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並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73-2290659(兼傳真)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NIIT項目、第二學士學位等類型招生簡章請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十七條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公布後,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准。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