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大學生就業補貼政策
① 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
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的發放對象是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填寫《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帶齊申請表和以下資料: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銀行卡(或存摺)、就業失業登記證(登記證在戶口所在街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申領)(以上證件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②用人單位出具的上年度從業人數、營業收入情況和所屬行業的證明;③近6個月社保繳費明細。
畢業生提交補貼申請後,市人社局收齊相關資料後按批次進行審核、公示、審批、撥付等程序兌現補貼。
② 大學生就業補貼什麼時候到賬
大學生就業補貼一般在網路公示後3個月內就會到賬。
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就業補助金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領取,各地就業補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是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就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
2、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
3、易於操作,精準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③ 大學生就業補貼
你好。你所說的是「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和「促進本地生源普通高回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1、《大中答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申領辦法》有二種津貼對象及標准:⑴2005年及以後畢業的**戶籍(指入學前戶籍已在**市並畢業後回莞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生產性或服務性企業持續工作滿一年的,給予崗位津貼,標准為每人每年津貼2000元,連續津貼兩年;⑵1999-2004年期間畢業的**戶籍(同上)大中專畢業生在生產性或服務業企業持續工作滿一年,且目前仍在企業工作的,一次性給予2000元崗位津貼。
2、「促進本地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門擬定,按文件規定,具體補貼辦法及操作細則由人事部門牽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