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貧困證明蓋章
發布時間: 2023-08-06 13:21:35
『壹』 大學生貧困證明蓋哪幾個章
取消貧困學生申請表蓋章,學生不再需要到當地村鎮、街道蓋章。由申請對象為證明家庭經濟困難。
向學校提交有關證件(如扶貧幫扶手冊、五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兒童福利證、低保證、特困職工證、救助證、低收入證、優撫對象證明、因公犧牲警察證明、殘疾人證等),由學校來核實申請對象是否符合申請經濟困難的款項。

(1)大學生貧困證明蓋章擴展閱讀
大學生貧困生資格
一、烈士子女、困難優撫對象家庭子女、見義勇為學生或見義勇為者家庭子女、英雄人物或其子女;
二、孤兒和殘疾人家庭子女;
三、父母一方身幫故或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四、城鄉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養人員及其家庭子女;
五、納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的在檔困難職工(包括勞動模範)家庭子女;
六、父母(雙方或一方)因患重病(白血病、尿毒症等),需要長期治療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而無力支付學費的家庭子女;
七、無固定經濟收入困難家庭子女(家庭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
八、其他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子女。
熱點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