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南大學博士招生簡章
『壹』 博士研究生簡介及詳細資料
博士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下達各招生單位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數,制定全國招生簡章,並匯編《全國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或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並達到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人員也可以報考。
各招生單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題、考試、閱卷等工作。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考試成績由招生單位書面通知考生。招生單位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錄取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要當年入學。經過培養學習階段後,可獲得國家承認的博士生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
大學名單
武漢理工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山西大學
武漢大學
南開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成都理工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吉林大學 河北大學 延邊大學 山東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南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東南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同濟大學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湖南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鄭州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暨南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江南大學 江蘇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西北大學 河海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北京郵電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遼寧大學 煙台大學 浙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北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武漢科技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吉首大學 雲南大學 河北農業大學 華僑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寧夏大學 溫州醫科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華北理工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河南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社科院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條件
《同等學歷申請博士學位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施行。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為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的人員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准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二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於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歷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並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後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貳』 重慶的重點大學 西南大學學費是多少
西南大學學費,
普通專業每年4500元。
中外合作專業是普通專業的10倍。
祝你好運。
『叄』 西南大學網路與繼續教育學院的招生簡章
1.2015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地域為:重慶、四川、貴州、雲南、湖南、廣西、甘肅、福建、江西、廣東等十省市區。
2.2015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專業、學制、學習形式、授課地點、收費標准見《2015年西南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各省市區招生專業、層次、學費標准一覽表》 。 1.學制: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專科起點本科學制2.5年,學習期限2.5-6年。
高中起點專科學制2.5年,學習期限2.5-6年。
高中起點本科學制5年,學習期限5-8年。
2.學費:按學年收取。收費標准見《2015年西南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各省市區招生專業、層次、學費標准一覽表》。
3.繳費:學生學費原則上實行「網上繳費」方式。繳費方法詳見西南大學網路與繼續教育學院網站內的「學生繳費流程」欄目。

『肆』 西南大學在職博士怎麼報考
西南大學在職博士是在職人員提升自己的很好學習方式,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學習版,通常是在職人員利用空權余時間學習專業知識的一種。而且西南大學在職博士可以免試入學,所以入學是沒有難度的。
西南大學在職博士報名程序:
1、報名資料:填寫《報名申請表》,並附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2份),近期藍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2寸各兩張以特快專遞方式送發至西南大學,
2、審核:學校收到報名材料後對學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向學員發出《錄取通知書》。
3、交費:學員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將學費轉賬至西南大學賬戶,(也可到校交納現金)
4、報到:學員應按《錄取通知書》時間准時報到,報到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正式入學手續。報到時交納報名費。詳情:網頁鏈接
『伍』 2022年西南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南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和《西南大學章程》,為做好學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西南大學(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大學,是國家首批「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有兩個本科招生國標代碼,分別是:西南大學10635,西南大學(榮昌校區)1063519635。
第三條學校設北碚和榮昌兩個校區,辦學地點分別在 重慶 市北碚區、重慶市榮昌區。
第四條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習 形式為全日制基蔽。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類、 藝術 體育 類、公費 師范 生、國家優師專項、中外合作辦學、保送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 就業 、體育單招、港澳台僑和少數 民族 預科等。
第五條學校對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西南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科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組織實施 考試 招生各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參與和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郵編:400715。本科招生網址:http://bkzsw.swu.e.cn。招生咨詢電話: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招生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就讀地點
第九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狀況等情況,科學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定後,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2022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10100名,招生專業102個。招生計劃根據歷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分配,並向中西部地區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傾斜。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招生計劃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求分配。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搏歷州2022年學校共有16個大類招生,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後,學習統一的基礎課程後再根據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其中植物生產類 新生 ,第一年由學校隨機分配到農學與生物科技學院、植物保護學院、園藝園林學院按大類統一學習,再分流到各專業及相應學院。
第十二條學校在榮昌校區設置9個招生專業(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動物科學、動物醫學(五年制)、動物醫學類(含動物葯學、中獸醫學)、水產類(含水產養殖學、水族科學與技術)。
第十三條西南大學西塔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學與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塔斯馬尼亞大學聯合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包括生物技術、經濟學、電子信息工程爛宴、食品質量與安全4個專業。
第十四條西南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包括心理學、軟體工程、自動化、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植物科學與技術、動物科學等6個專業,由西南大學分別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澳大利亞迪肯大學、澳大利亞西澳大學、紐西蘭奧克蘭大學、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以及澳大利亞詹姆斯庫克大學合作舉辦。
第十五條西南大學(招生國標代碼:10635)錄取的考生在北碚校區就讀,西南大學(榮昌校區)(招生國標代碼:1063519635)錄取的考生在榮昌校區就讀。學生進校後的專業轉換按照《西南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入學考試
第十六條學校各專業錄取的各類考生(保送生、體育單招、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港澳台僑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七條2022年學校藝術類各專業不單獨組織校考。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學校錄取時以各生源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學校在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藝術類招生計劃,具體分省招生專業安排見《西南大學2022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
第十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組織保送生招生、港澳台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考試。
第五章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學校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在實行 平行志願 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在實行順序 志願 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有明確投檔比例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執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製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學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三條對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及類別,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則依次錄取後續志願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將根據錄取要求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及類別,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徵集志願。若徵集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未完成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條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分數級差原則(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即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和成績,根據專業志願分數級差「2/1/1/0/0」後的等效分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等情況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安排實行專業志願清的原則。即先將進檔的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安排結束後,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後續專業志願考生直到完成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六條在專業錄取時,對高考投檔成績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文史類考生參考文綜、語文、外語、數學成績, 理工 類考生參考理綜、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綜合改革類考生參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後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同分排序按照我校當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對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英語口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葯學(全英文創新實驗班)以英語為主要授課 語言 ,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 上海 、 浙江 、 北京 、 天津 、 山東 、 海南 、 河北 、 遼寧 、 江蘇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重慶等14個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定向生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定向招生計劃只招收填有我校此類志願的考生,根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原則為: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對該專業有明確的投檔排序規則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時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對該專業沒有明確的排序投檔規則或將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考生按志願全部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十二條國家專項計劃的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及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保送生、體育單招招生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2022年有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執行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三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要求,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其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第三十七條公費師范生入學前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入學前須簽訂《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入學前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
第七章收費和資助
第三十八條 學費 標准:普通類專業3700-55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學年4500元/年、三四學年10500元/年,運動訓練專業8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少數民族預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在西南大學就讀期間28000-50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專業在西南大學就讀期間50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機構專業在外方高校就讀期間,按相關合作高校學費標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繳納學費;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四年修讀年限內免繳學費、住宿費,並領取生活費補助。各項收費標准最終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准為准。
第三十九條學校構建了完整的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過程的獎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陸』 西南政法大學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6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在現場確認時已於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須發表學術論文):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4各項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畢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審計碩士和金融碩士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即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一)中第1、2、4項要求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五) 我校既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單位,又是接受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推薦和接收辦法已公告在校園網主頁上。具有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考我校並參加復試。到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及聯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修改或查詢本人報名信息,其中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內容。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餘缺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只能選擇西南政法大學報名考試點。
(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以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報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6.現役軍人、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網報時自己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1.報名考試點現場確認時間:重慶地區定於11月10日至12日;選擇其他省市考點的,請以省級招辦公告為准;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按網報時所選擇報考點的「報名須知」中指定的地址辦理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照像。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須一並提交在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單考生另加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函、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並備復印件一份,以及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報名考試點按教育部規定當場攝像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級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准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列印。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系統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開通,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列印《准考證》)。並在復試時對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初試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初試科目:請查閱《專業目錄》。
(二)復試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完成。復試規則和程序等信息將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園網主頁上,復試內容及形式請閱《專業目錄》的「說明」及「復試欄」。復試通知書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園網主頁下載列印。
六、復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一律加試。復試時加試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兩門,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科目請詳閱《專業目錄》的「加試欄」。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在初試、加試、復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獎助學金和學制
(一)學費:據國家有關規定,西南政法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政策通過各種途徑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頁(http://www.swupl.e.cn/yjsgzb/)。
(三)錄取為定向就業(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學位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助學金。
(四)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為三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三年)。
十、其餘事項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按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定向就業合同。
若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75;圖文傳真:023-67258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