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畢業遷戶
① 大學畢業戶口遷移問題
大學畢業後,大學生可以選擇將自己的戶口從學校遷回老家,即生源地,也可以在落實就業後,選擇遷移刀工作地點落戶,全憑個人意願。但畢業之後沒有落實工作,且不想遷回原籍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畢業生戶籍可以在校保留兩年,兩年期滿後將遷回生源地。
大學畢業後戶口遷移的辦法: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
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前笑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世茄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
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搜悔察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
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
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徵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
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
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
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後,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