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博士後是什麼
1. 博士後是學位嗎,學士是什麼
一、博士後不是學位。
1、博士後指獲得博士學位後,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一定時期研究工作的階段;
2、也指在博士後流動站進行專題研究的人員。
3、博士後指的是一些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在他成為正式的專職研究人員之前,經過競爭而獲得有關部門提供的津貼,在一所水平較高的研究機構做一段研究工作,以取得科研經驗。一般稱這些人為博士後研究人員,簡稱「博士後」。 博士後實際上只是獲得博士學位後的一段經歷,它不是學位也不是職稱。
二、學士-- 大學畢業之後就叫學士 。

拓展資料
在中國,取得博士學位是成為博士後的必要條件,但在國外也有一些不具有博士學位,但卻是以博士後身份開展工作的研究人員,所以博士後是科研工作經歷。
一般博士後的任期時間不長,被認為是一種從事科研的過渡性安排。中國國家博士後基金對博士後在站資助時間為兩年。國外高校一般對博士後沒有統一的安排,經費來源、時間長短均比較靈活。
學士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大體可依學科類別分為理學學士、工學學士、文學學士、社會科學學士等。有些院校會提供銜接學士課程,予副學位課程畢業生升讀。
2. 什麼是博士後
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也可以說博士後表示的是一種工作經歷。
簡介
指獲得博士學位後,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一定時期研究工作的階段;也指在博士後流動站進行專題研究的人員。
人們的誤解
博士後很容易形成誤解,就是「博士後是博士以上的學位」實際上博士後站是一種工作站,具有流動性。凡符合條件的博士可在國家認證地博士後流動站申請成為博士後,期間做相應地研究項目,期滿了以後可以出站。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博士後制度,激勵廣大博士後研究人員奮發努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績,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研究決定,給期滿出站,並且工作達到一定標準的博士後(一般為兩年)研究人員頒發《博士後證書》。所以說"博士後"其實是一種工作,而擁有"博士"學位是申請成為"博士後"必要條件。 博士後指的是一些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在他成為正式的專職研究人員之前,經過競爭而獲得有關部門提供的津貼,在一所水平較高的研究機構做一段研究工作,以取得科研經驗。一般稱這些人為博士後研究人員,簡稱「博士後」。 博士後實際上只是獲得博士學位後的一段經歷,它不是學位也不是職稱。他是又一段研究工作。在西方發達國家,一般是不能馬上找到工作或是教授那裡特別需要才經歷這段工作。當然他對適應將來的研究工作非常有好處,這段時間並沒有固定的限制,有的題目大所需時間就長。職稱是我們中國的說法,國外只有職務這一說。 有些人在找到工作之前,可能會連續做幾個博士後。 不是學歷不是職稱,只是一個經歷過程中的稱呼 日益激烈的科技競爭,使人才特別是青年高級研究人才的培養備受各國重視,博士後制度成為許多國家造就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徑。 獲得博士學位後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並繼續深造的階段.也指博士後研究人員.
歷史源頭
1876年,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設立了一項研究基金,用以資助優秀的青年學者在較好的研究條件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由於在最初基金資助的20人中有4人已經獲得了博士學位,故人們稱之為「博士後」。 1983年至1984年,諾貝爾獎獲得者、華裔物理學家李政道先生兩次致信鄧小平同志,建議中國實行博士後制度。1984年5月,鄧小平同志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李政道,並仔細聽取其關於實施博士後制度的意見和方案,當即表示:「這是一個新的方法,是培養使用科技人才的制度。」次年7月,國務院批准了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試行博士後制度的方案——博士後制度在我國正式確立。 自1984年在中科院和北大、清華、復旦首批設立流動站以來,目前,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建立了流動站。如今,全國343個高等院校和科研研究所設立了136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專業覆蓋工學、理學、農學、法學等12個學科門類的86個1級學科;在企業中建立了1018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全國現已累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逾3.2萬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逾1.2萬人。博士後工作已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博士後在中國
在中國的學位等級中,博士是最高的學位了,博士後不是學位! 「博士後」,是對英文postdoctoral的直譯,根據《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下的定義,是指「獲得博士學位後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並繼續深造的階段。也指博士後研究人員。」 有人認為,「博士後就是待業的博士,同樣都是找不到工作的人,人家多了個好聽的名字而已,可是國人卻覺得這個名字很神聖,等同於『聖賢』!」。的確,從某種意義上,這句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隨著競爭的日益激烈,不同學校的博士並不是處於一個平等的地位,因此,即使是一點點高低之分也足以分出勝負。而且,隨著博士培養的質量的下滑和實踐經驗的缺乏,越來越多的高校、研究所和很多機構都開始將目光投向既有博士學位,又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博士後。除此之外,由於目前我國科研機構、高校等單位缺乏起碼的淘汰機制,這使得一些「水博士」就業後就有了「混」的條件,因此,用人單位開始將目光定位在博士後,這樣用人單位就低成本的獲得了1-2年的考察期,並同時從博士後身上獲得了一定的「效益」。這在某種程度是變相延長試用期,很多單位趨之若鶩。如浙江大學曾經規定留校博士,如未能再做滿兩年本校博士後達到兩篇SCI文章,以及申請到國家或省基金的要求,應立即出站,自尋其他就業途徑。後來考慮到科研周期的問題,已修改政策。 因此,那些單純認為「博士找不到工作,只有在博士後流動站呆著,叫博士後」的觀點是不全面的。但是,由於不少國內高校在招聘以及待遇方面偏向於有博士後經歷的人員,這種觀點中可能夾雜不少利益的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