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博士招生簡章2015
❶ 【2018年海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海南大學研究生院
考博網免費發布2018年海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更多2018年海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信息請訪問博士入學考試網。 【導語】大範文網考博頻道將發布各招生單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考博專業目錄、考博參考書目、及導師聯系方式,請考博考生密切關注。以下是《2018年海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海南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海南大學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公告
海南大學2018 年計劃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1名(最終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的為准),為做好本次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學歷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② 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茄脊業或取得碩士學位);2018年我校暫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顫談滲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現場認證截止前必須取得碩士學位。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學校的體檢要求。
4.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現役軍人報考海南大學博士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要求辦理。
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及導師
我校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申請-審核」制招生結束後人數確定,其中招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計劃總數的20%。
招生專業見《海南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已完成碩博連讀或申請審核博士招生的導師,不再招普通招考博士生。報考普通招考的考生請根據「申請-審核」錄取情況再確定報考專業。(3月20日左右我校將在研究生處網頁公布「申請-審核」擬錄取情況)。
二、報名
2018 年海南大學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認證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8 年3月16日—2018 年4月16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
2.報名流程:
① 考生注冊並登錄海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網址為.cn)網報頁面,按要求准確、完整、真實填寫報考信息,並提交數碼登記照;
② 網報成功後,考生列印《報考海南大學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確認簽字,並於網報截止前送達或用郵政特快EMS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註明「博士生報考材料」,以郵戳時間為准)。
3.說明:
① 考生在報名前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說明》,並按照要求和提示進行操作。
② 考生可直接與所報考的學院聯系,了解有關報考專業、導師的詳細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
(二)報名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200 元/人。網報成功後,考生須在網報截止前通過郵局匯款到我校,並務必註明考生本人姓名+博士報考費+報名號。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 號海南大學研招辦安夢老師收,郵編:570228。
(三)現場認證
1.時間:2018年侍飢5月7日。
2.地點: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海甸校區行政辦公樓309室)
3.流程:① 現場資格認證→ ② 提交相關材料(附後)→ ③ 領取准考證(我校不寄發准考證)。
4.要求:
① 現場認證時,往屆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最後學位證書和最後學歷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列印);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完成注冊的研究生證(或學生證)原件和學籍證明(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包含入學年月、學制的證明)。
② 資格審查通過後,現場提交相關報考材料。
③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機構獲得學位、學歷的考生,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原件報考。
④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5.須提交的相關材料(相關表格文檔可在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統內下載):
① 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
② 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校級研究生培養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檔案室的公章);
③ 本科、研究生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學籍證明,入學前補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並交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學歷者,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身份證復印件;
⑤在職攻讀人員(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報名時還須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⑥我校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須在現場認證時,提交由報考人員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該生被我校錄取後全脫產學習且把該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的證明。
三、考試
2018年海南大學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加試和面試三個階段進行。初試、加試的考試方式均為閉卷考試,每科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 分。具體科目名稱見招生專業目錄。
(一)初試科目:
①公共英語(代碼為1101)考試時間為2018年5月8日上午8:30-11:30;
②一級學科綜合(代碼為2XXX)考試時間為2018年5月8日下午14:30-17:30;
③專業課(代碼為3XXX)考試時間為2018年5月9日上午8:30-11:30。
具體初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上公布的為准。
(二)加試
碩士研究生畢業(已取得畢業證書)但沒有取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需要加試,加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已取得碩士學位人員和應屆碩士畢業生不用加試。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復試(面試)
1、復試人選確定
參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復試名單由研究生處統一公布。
2、復試工作安排
復試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進行,由一級學科博士點所屬學院組織完成。各學院將各學科復試工作安排及其實施細則公布在本學院網上,供考生查閱
3、復試內容
復試(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由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確定,主要包括專業能力、專業英語應用、綜合素質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的潛能。面試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40分,英語表達能力20分,綜合素質40分。學院應根據本學院的復試安排、面試考核要求及分值分布等提前設計並製作好面試打分表。每位復試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0分鍾。
相關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及面試成績,計算其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4、體格檢查
❷ 詢問海南大學法學研究生錄取情況
海大是C區!!!
我是海大的,不過不是很清楚我們學校的法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我覺得這個不重要。海大不難考的,你別擔心太多。我把法學的招生簡介給你:
法學理論(030101)
法學理論主要研究法學的一般理論、基礎理論與方法論,涵蓋法理學、法哲學、法社會學、法經濟學、法律文化以及法律教育等研究領域,體系博大,內容精深。
海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起點高,現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專職教研隊伍,研究人員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者4人。本學科現承擔國家級科研課題一項,省部級科研課題多項。出版專著多部,發表論文100多篇。
海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主要培養法學基礎理論領域的研究性人才,下設三個研究方向:1、法學基礎理論;2、法哲學;3、法律文化。
聯系人:阮老師(電話:0898-66270162)
下面還分了很多具體的法學,都是聯系這個老師的。
、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①政治理論 ②英語 ③專業基礎(含刑法和民法)④綜合考試(含法理、憲法、中國法制史)。
其中政治理論和英語試卷滿分值各為100分,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專業基礎和綜合考試滿分值各為150分,命題由教育部委託「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承辦。
2、入學考試業務課參考書目: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2008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2008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
1、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試時間為准。
2、考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的考試地點為准。
電話:0989—66279166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❸ 往屆研究生如何報考博士
具體要看所報學校的招生簡章規定,往屆生一般是可以參加審核的。以上海交通大學為例,2015年「版申請權入學」(即審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申請條件為:
1.國內重點院校或所在高校學習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應屆或歷屆碩士畢業生(不含專業學位);取得國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或國內重點院校學術成就特別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2.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
說明:①對不滿足上述兩條件,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特殊學術專長的考生,經所報考的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或以上的資深教授本人提出,相應學科招生委員會綜合考核,成績優異者也可以「申請入學」。②國內重點院校一般指「985工程」高校。招生類別為「全日制非在職」。
❹ 海南大學報考要求
一、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2年或2年以上的人員(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且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進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4門以上(須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合格單科證書);②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1篇以上(含1篇)。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第(一)、(二)、(四)、(五)和(三)中的1,2,4,5各項要求。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人員,且須進修過本科主幹課程4門以上(須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合格單科證書)和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不限學科專業)。
3.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第(一)、(二)、(四)、(五)和(三)中的1,2,4,5各項要求。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人員,且須進修過本科主幹課程4門以上(須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合格單科證書)和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不限學科專業)。
3.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一)、(二)、(四)、(五)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即專科生),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外,我校其他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即專科生)跨專業報考。(五) 我校專業學位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委培或自籌類別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與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n,或 http://yz.chsi.com.cn),
3、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和考試時間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執行。請查看海南大學研究生處網頁( http://www.hainu.e.cn/zy_yjs/)招生信息欄目公告。
4、考試地點以報名點通知的地點為准,考試時間以《准考證》上通知的時間為准。
5、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460100)、公共管理碩士(490100)和美術學(050403)專業的考生須選擇我校海甸校區報考點(4603)報名,且須到我校海甸校區報名點進行確認、考試。 四、聯系方式: (一)海甸校區: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570228)
2、聯系電話(傳真):0898-6625173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儋州校區: 1、通信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寶島新村海南大學儋州校區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郵編:571737)
聯 系 人:李老師
❺ 博士研究生簡介及詳細資料
博士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下達各招生單位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數,制定全國招生簡章,並匯編《全國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或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並達到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人員也可以報考。
各招生單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題、考試、閱卷等工作。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考試成績由招生單位書面通知考生。招生單位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錄取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要當年入學。經過培養學習階段後,可獲得國家承認的博士生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
大學名單
武漢理工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山西大學
武漢大學
南開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成都理工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吉林大學 河北大學 延邊大學 山東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南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東南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同濟大學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湖南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鄭州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暨南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江南大學 江蘇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西北大學 河海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北京郵電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遼寧大學 煙台大學 浙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北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武漢科技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吉首大學 雲南大學 河北農業大學 華僑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寧夏大學 溫州醫科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華北理工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河南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社科院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條件
《同等學歷申請博士學位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施行。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為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的人員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准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二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於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歷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並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後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