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課程修讀規定
❶ 大學本科可以一年或者兩年修滿所有課程嘛
提前修完學校所規定的課程,學生所得學分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因為要提前修完,所以需要通過自學參加高年級的考試,並且對成績的分數也有一定要求。最後是寫完提前畢業的畢業(學位)論文就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大三可以提前畢業。
(一)學生提前修滿主修專業畢業規定學分,同時符合學校規定的學生畢業的有關要求,可申請提前畢業;
1、思想道德表現及綜合素質良好,成績優秀,無重修課程記錄;
2、前3個學期至少應修滿主修專業畢業總學分的50%及以上,已修全部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5及以上;
3、在校修讀的時間不得少於3年。
不同高校對學分績點要求不同。
(二)申請程序
1、 申請提前畢業的學生應在第二學年的第二學期間,填寫《某某大學普通本科生提前畢業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
2、學生所在教學系審查其學業完成情況並簽署意見;
3、教務處對學生基本條件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
4、主管院長審批。
大學生,即在大學注冊入學和接受教育的群體統稱。包括全日制和在職學習兩類。通常指在校生,以上兩類俗稱讀大學。(不包含自考生,沒有大學注冊,畢業證書蓋自考委鋼印);各類高等學校畢業生一般稱大學學歷。
一般而言,大學生都是備受關注的一群,大學生就業率被視為社會穩定的一個因素。大學寬松的學習環境令大學生有非常多課余的時間,大學生可利用這些時間參加其他活動。大學生由於接受過高等教育,可視為知識分子的一群。大學生對政治的關注度相對較高,因此對政府的監察比一般民眾要多。
大學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碩士生、博士生)。
❷ 福州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第四章 課程與學分
第九條 課程分類
學校各本科專業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含理論及實踐環節全部課程)分為必修課、限定選修課和任意選修課三大類:
1.必修課:指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規定學生必須掌握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而必須修讀的課程(或課程組)。一般包括:公共基礎課、學科或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及實踐教學環節等。
2.限定選修課:指按照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為加深專業基礎、拓寬專業面、擴大知識面,規定學生必須從若干門課(組)中選修一定數量的課程(組)和實踐環節。一般包括:公共基礎選修課、專業基礎選修課、專業方向選修課等。
3.任意選修課:指按照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為改善知識結構和提高全面素質而開設的課程,學生可根據個人志趣和基礎按規定自主地進行選讀。任意選修課主要指跨專業、跨學科、跨學院以及學校面向各專業開設的選修課程。
第十條 應修基本學分
學分是衡量學生學習量的基本計算單位,也是學生修讀課程所需時間的反映。應修基本學分是學生完成本科學業的基本判據。
1.應修基本學分由必修學分、限定選修學分和任意選修學分構成。學生在允許的修業年限內必須分別取得本專業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必修學分和限定選修學分,且取得的總學分數必須達到應修基本學分要求。
2.各類學制本科學生應修基本學分數:四年制本科180學分左右,五年制本科230學分左右(以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計劃中所規定的為准)。
第十一條 學分計算
1.一般理論教學的必修課與選修課以及單獨設課的實驗課,課程學分=課程總學時/18。
2.體育課、上機實習課,每30學時計為1學分。
3.集中進行的專業實習、美術課、社會調查、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實踐環節一般每周為1學分。
4.學校為鼓勵學生在學期間參加科研實踐、社會實踐、學科競賽等,專門設置獎勵學分。獎勵學分經認定可取代選修學分和部分必修學分,具體辦法見《福州大學本科生獎勵學分實施管理辦法》。
5.所有課程和實踐環節的學分數均應為0.5的整數倍數,並按0.2舍、0.3入為0.5,0.7退為0.5、0.8進為1進行取捨。

❸ 廈門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第四章 課程修讀
第十條 學生應遵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按照教學計劃規定的順序和要求修課。
學生應當按照學校和學院的規定,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辦理選課手續。凡規定有先修課程的,必須取得先修課程學分後方可繼續修習後續的課程。
經過院系批准,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以提前修習某些後續課程;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可以推後緩修某些課程。
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特長,經所在院系和開課院系的同意,選修其他專業的課程。
學有餘力的學生可以按照學校規定的辦法申請輔修其他專業。
學生可以根據校際間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在他校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由所在學院根據校際間協議審核後予以承認,並且確定其可以替代或免修教學計劃規定的相應課程和學分。
未經辦理修課手續而參加聽課、考核者不能取得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第十一條 學生有正當理由可提出申請免修某些課程(政治課、體育課、實驗課除外),但須經學院批准。
學生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種疾病,由學校指定醫院出具證明,學院審批,可以申請免於或暫緩參加軍事訓練;體育課可轉修「保健體育課」。
學業優秀、學習能力強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和學院批准,某些課程(政治課、體育課、實驗課除外)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聽。經過考核,成績在及格以上者可獲得該課程學分。
申請免聽課程考試一般與上屆學生的課程考試同時進行,難度一致。免聽課程的考試必須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考核全部內容,試題由任課教師擬定,系主任核准。
第十二條 課程考核不及格必須重修。
學生不能按時參加課程考核,該課程必須重修。確有不可抗力正當理由的可以向所在學院申請參加該課程下一輪的考試。
一門課程缺課的學時累計達到該門課程總學時數的1/3者(獲准部分免聽者除外),或者實驗課缺做實驗達1/3者,該門課程必須重修。
重修課程可以與下一年級一起修讀,也可以及時選讀其他班級的相同課程。如課程停開,學院可以指定學生修讀學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課程。
學生可以根據對重修課程的掌握程度申請部分免聽,經任課教師同意、報院系備案後,可不必全程聽課而參加課程考試。
同一門課程重修不得超過兩次。

❹ 福州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第五章 課程的選修與免修
第十二條 學生應認真閱讀本專業的培養計劃,並在導師指導下,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學校公布的開課計劃進行選課,確定個人的學期修讀計劃,自主安排學習進程。一般每學期修讀理論課程學分(含重修)不宜超過30學分,但也應不低於15學分。
第十三條 學生選定了所修課程並經審批同意後,一般不能隨意退選。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在課程開課兩周內向所在學院提出退選申請並經學院院長批准後生效。若需改選其它課程也必須在該課程開課兩周內重新申請,未經批准新選課程的成績不予承認。
第十四條 學校允許成績優良且自學能力強的學生申請並經批准後免聽、免修有關課程。
1.免修:對通過自學已基本掌握下學期將要開設的某門課程內容的學生,可在學期末提出免修申請(須交課程的自學筆記、練習等),經學院院長同意後學院安排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成績在75分以上者准予免修。每門課程只能申請一次免修考試。
2.免聽:上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的學生可在開學第一周內書面提出免聽某門課程的申請,經學院院長批准後可不跟班聽課,但應按時完成作業,並參加期中測驗及課程實踐教學環節,方可取得參加該門課程期末考試資格。學生一學期申請免聽課程數一般不得超過二門。
3.政治理論課、德育、體育、軍事理論、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均不得免聽與免修。

❺ 心理學專業本科生須修課程有哪些
心理學專業課程方案
課程修讀要求
1、全校公共必修課為全體學生必須修讀之課程,計40學分,其中體育、軍事理論和計算機(第一階段)試行通過性考試;
2、學生必須從學校提供的公共選修課程中按人文社科類、自然科學類、藝術類和教育科學類分別選修4、2、4、2個學分,共修讀12學分;
3、學科基礎課為必修課程,共設6門計22學分,前2門為學科大類基礎課,後4門為學科專業基礎課;
4、專業必修課程共設10門計30學分,其中帶☆號課程為綜合課程;
5、本專業設置3門雙語教學課程(計劃表中帶*號者),不再單獨設置專業英語課程;
6、專業選修課程分為限選課和任選課,學生須按如下規定至少修讀44個學分:
○1 限選課修讀32個學分:可從人才測評與管理和心理咨詢與輔導兩個模塊中擇其一個修讀。
○2 任選課修讀12個學分:學生可從本專業課程計劃表中任選課模塊、限選課中自己未選擇的方向模塊、本院其它專業提供的選修課程、學校公選課程以及外院(系)校提供的選修課程中修滿學分。
7、實踐環節與畢業論文為全體學生之必修課程:
○1 教育實習為8學分;
○2 畢業論文6學分,允許並鼓勵學生自定選題,畢業論文實行答辯制度;
○3 另設研究與創新實踐2學分,不給學時,分散安排在第5-8學期進行,研究與創新學分由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根據有關條例組織認定。
8、實行「教師職業技能資格證」制。
9、就業指導課以講座形式進行,開設4—6個講座,計1個公選課學分。
課程結構比例表
課程類別 學時數
全校
公共課
公共必修課 928
公共選修課 204
學科基礎課 378
專業必修課 552
專業選修課 834/843
實踐教學、畢業論文 12周
總計 2896/2905
課程方案表
心理學專業課程計劃表(必修課)
課程類別 課程編碼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全校公共課
必修課 4400001 大學英語 16
2200006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概論 5.5
0100001 馬克思主義哲學 2.5
2200010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2
2601021 思想品德修養 1
2100058 法律基礎 1
3602001 大學體育 4
6100001 計算機基礎 6
8607067 軍事理論 2
小計 40
選修課
人文社會科學類 4
自然科學類 2
藝術類 4
教育科學類 2
3108030 就業指導 1
小計 13
心理學專業課程計劃表(一)
課程類別 課程編碼 課程名稱 學分
學科基礎課
公共專業必修課
3800020 普通心理學 5
7109003 人體解剖生理學 3
6200001 高等數學 3
3801051 心理統計學與SPSS軟體 5
3801007 *發展心理學 3
3100106 教育學概論 3
合 計 22
心理學專業必修課
3801041 實驗心理學 5
3801005 生理心理學 3
3801034 *教育心理學 3
3800005 *心理學史與流派 3
3800042 人格心理學 3
3801053 心理測量學 2
3801028 認知心理學 3
3800021 社會心理學 3
3800006 ☆心理學研究方法 3
2406001 組織行為學 3
合 計 30
實踐及畢業論文
3302037 研究與創新實踐 2
3105014 教育實習 8
3108005 畢業論文 6
合 計 16
心理學專業課程計劃表(二)(選修課)
類別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專業選修課(限選課)
方向1、心理咨詢與輔導
3801000 變態心理學與心理疾病診斷 3
2801058 ☆心理咨詢 4
3801067 心理衛生學 2
2403050 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 2
2406020 精神分析治療原理與方法 2
2406021 團體療法與團體訓練 2
2406022 行為主義治療原理與方法 2
3801069 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設計與組織 2
3800044 人本主義治療原理與方法 2
3302138 學習輔導 2
3100088 家庭系統治療 2
3106007 學生行為問題與個案 2
3801052 心理測量應用 3
3800129 認知神經科學 2
合計 32
專業選修課(限選課)
方向2、人才測評與管理
3100107 計算機程序應用 4
2406005 職務(工作)分析 2
8102003 人力資源管理與策略 3
3802042 人才測評技術(上) 3
3802042 人才測評技術(下) 2
8102005 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 2
2406001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管理案例研究 3
8100021 項目管理 2
8102101 薪酬規劃與管理 2
3802041 效績評估與效績管理 2
6103021 計算機程序設計 2
合計 32
專業選修課(任選課)
綜合性任選課
4706069 廣告心理學 1
3801017 消費心理學 1
3803001 工程心理學 1
3801049 旅遊心理學 1
2100152 犯罪心理學 1
3801060 ☆心理咨詢務實 3
8100023 項目反應理論與應用 2
6309008 常用儀器的性能與使用 2
8102012 ☆人力資源項目設計與務實 3
6406011 環境心理學 1
2404009 領導行為學 1
3105069 職業指導 1
合計 18
❻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課程、學分與免修
第九條 四年制本科生學習的總學分為:理科155左右,文科160左右(各系根據教學計劃以此幅度確定總學分數)。各專業學生修讀的課程分為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和選修課三大類,其中通修課學分為50—70;學科核心課學分為40—50;選修課學分為50—60。通修課指全校公共基礎課,文科或理科公共基礎課;學科核心課指學科群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選修課指全校公共選修課,文化素質課和專業方向選修課。通修課和學科核心課全部為必修課。
第十條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必須按照所屬專業的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數修讀指定的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對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必須符合如下規定:所有學生必須完成14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其中,①所有學生都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藝術類課程;②理工類學生必須選修8個學分的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③文科類學生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自然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和4個學分的非本專業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④所有學生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任選2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專業方向選修課程,由學生根據所在專業開出專業方向課程自由選擇。
第十一條 學生每學期應在期末考試前一周辦理下學期的選課手續。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可按教學計劃規定的選修課學分數進行選課。各類課程均有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生選課時應先修讀先行課程,再修讀後續課程。
第十二條 學生某門課程的預備知識基礎較好,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可選讀高一檔次的同類課程。
第十三條 學生經過規定手續選讀的課程,應該按時上課,參加考試。未經辦理選課手續,擅自聽課、考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承認。學生不得選讀與學科核心課程或通修課程上課時間沖突的課程。對於部分自學能力很強的學生,經任課教師審核同意,主管院長(系主任)批准可以申請不跟班聽課,但須交作業並參加所有測驗和考試。
第十四條 學生對選修課程的學習必須嚴肅認真,不能草率從事。經過審批註冊的選修課程不能任意退選,如果確屬選課不當,或不符合選修條件者,必須在上課一周內,徵得選課指導教師同意,方可退選。
第十五條 為了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免修某些學科核心課程。學生經過自學,認為已經系統掌握某門課程的教學內容,可在開學初提出免修申請,參加有關院系統一組織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在開學上課後三天內進行。申請免修課程者,須交有關課程讀書筆記和習題演算等自學材料,經指導教師口頭詢問和審查同意,方可參加免修考試。但是通修課程中的政治、德育類和體育類課程不得免修。
第十六條 申請免修課程考試手續:凡願參加免修考試的學生,應向所屬院系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院長(系主任)審核後,由院系統一安排考試。
進行免修考試的課程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考核全部內容。試題由有關教師擬定,並經教研室主任審核同意。
第十七條 免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同意免修,給予應得的學分,並按實得成績記入學籍檔案。若要另外選修其它課程,應在學期開學後一周內按照本規定辦理選課手續。
第十八條 學位英語考試安排在大三下學期,大四上學期和大四下學期。學生在大一上學期至大三上學期,不得參加學位英語考試。
第十九條 為了鼓勵學生參加全國課外科技、文化等項目競賽及課外學術活動,凡獲得獎勵者或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者可記入一定學分,具體規定如下:
凡獲得全國「挑戰杯」、「電子設計」、「數學建模」、「廣告藝術」競賽等全國類一等獎計3個學分,二等獎計2個學分;其它類型的全國科技、文化、藝術競賽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凡獲得省級科技、文化、藝術等競賽項目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學生在全國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3個學分,第二作者計2個學分,第三作者計1個學分。學生在一般性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2個學分,第二作者計1個學分,第三作者計0.5個學分。
學生獲得各類競賽獎和發表學術論文,憑獲獎證書和發表論文復印件到教務處登記,並領取學分認可證明回所在院系注冊學分。凡同一項目重復獲獎的,只記載一次學分。學生獲得競賽獎所計學分一律記作文化素質課程學分。獲得專業類論文發表所計學分,可以記作專業選修課學分。

❼ 大學里如何「雙修」,有什麼條件
一、輔修/雙學位的學習均實行學分制管理。
輔修專業必修課應在5—8門, 30學分左右,不得低於20學分。
雙學位的課程可在輔修課程基礎上增加3—6門, 40學分左右,不得低於30學分。
學生主修專業教學計劃與輔修或雙學位教學計劃中必修課程內容相近或相同時,學生應選修其他課程取得學分,重復修讀內容相近或相同的課程成績無效。輔修或雙學位教學計劃中要設置足量的選修課,供學生修讀。
輔修/雙學位專業的教學形式,各院系可根據學生人數自行決定。學生人數較少可採用學生個人選課辦法隨現有課程班上課,學生人數較多可單獨編班。各院系應根據課程特點,合理控制課堂規模。
二、學生選修輔修和雙學位專業的要求
在校本科學生(專科起點本科除外)修滿第一年全部課程,沒有不及格課程且平均學分績點在2.0以上,學有餘力,對某輔修/雙學位專業有特別興趣並有一定基礎者,可申請修讀輔修/雙學位專業。經批准後,學生可以從在校第二年或第三年開始修讀。每位學生只能選修一個輔修或雙學位專業。

(7)本科生課程修讀規定擴展閱讀:
畢業與學位資格審定
1、輔修/雙學士學生的畢業和學位資格申報和審查工作由開設輔修/雙學位專業的院系負責,與本科應屆畢業生畢業審查工作同時進行。
2、選修輔修專業的學生,在主修專業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發給北京大學輔修專業證書。未能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者,不發給輔修專沒配悄業證書,其輔修專業課程及成績,作為選修課轉入主修專業成績庫中。
3、修讀雙學位專業的學生,在主修專業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雙學位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在2.0以上,符合獲得學士學位條件者,賣掘授予北京大學雙學士學位。
未能獲得主修專業學位證書者,不授予北京大學雙學士學位,可根據學分完成情況申請輔修專業證書。所修課程成績或學分未達到雙學位要求但已達到輔修專業學分要求,可申請輔修專業證書。
4、學生在本科的主修專業規定學制內畢業時,未完成輔修/雙學位課程學習,但取得的學分數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數90%(含)以上者,枯渣可申請在畢業離校後一年內以旁聽形式補修所缺課程,經考試獲得規定學分,補發輔修專業證書;符合雙學位條件的補授雙學位證書。學生回校學習、參加考試、交通、食宿等自理。
5、學生完成輔修/雙學位課程的學習且成績合格,但主修專業為暫結業的(結業後一年內以旁聽方式繼續完成學業),須在規定時間申請換發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和領取學位證書同時,申請輔修專業證書或雙學位證書,逾期不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