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去台灣
A. 在校大學生去台灣旅遊要什麼手續呢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個人自由行,需要先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再辦理入台證。
1.申請赴台個人旅遊的,本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紙,白色或淡藍色背景)一張;
(2)交驗北京市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3)填寫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3.學生類情況:
年滿18歲的在校學生:
(1)不用提供財力證明,僅需提供目前就讀學校的學生證或在校證明。(一定要有注冊頁學籍注冊戳,彩色掃描件)
(2)需要父母提供同意書。
18 歲以下兒童:
未滿 18 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申請台灣個人游,須由直系親屬陪同前往。 與父母通行的,如戶口簿能體現與同行的父母親關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戶口簿復印件;如戶口簿不能體現與同行的父母親關系的,則需提 供出生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3.如果是赴台團隊游,要簡單得多。首先到擁有赴台游資質的旅行社拿蓋有他們章的通行證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勾選團隊游簽注(代碼L)。通行證出來後由旅行社代為辦理台灣地區核發的「入台證」,在讀大學生跟團赴台,需要父母手寫個無法同行的說明即可,無需開財產證明。
B. 去台灣旅遊有什麼手續啊我是在校大學生
這個首先要看你是想赴台個人游,還是赴台團隊游。
想個人游,最主要是看戶籍:目前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戶籍人士已可赴台個人遊了。如果樓主是如上地區戶籍的,並且想個人游,可以攜帶戶口簿、身份正到當地的出入境管理處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勾選個人游簽注(代碼G);等通行證拿到了,再到當地擁有赴台游資質的旅行社(一般是國旅、中旅、青旅等)交資料,由其代為辦理台灣地區核發的個人游「入台證」(目前台灣方面不受理個人游直接申請入台證)。由於是在校大學生,如果自行結伴前往,沒有監護人同行,還要監護人提供關系證明(公證下,說明雙方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親屬關系)、還有監護人的財產證明(銀行5元存款證明),以及承諾書,寫明無法同行,但會承擔你赴台期間費用等等。總之比較繁瑣,而且機票、住宿的價格肯定比團隊貴,一般個人游的開銷是團隊價格的2-3倍。
如果是赴台團隊游,要簡單得多。首先到擁有赴台游資質的旅行社拿蓋有他們章的通行證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勾選團隊游簽注(代碼L)。通行證出來後由旅行社代為辦理台灣地區核發的「入台證」,在讀大學生跟團赴台,需要父母手寫個無法同行的說明即可,無需開財產證明。
C. 學生去台灣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是想赴台個人游而不跟團的話,首先所就讀的大學所在地,必須是已經開放赴台個人游的26個城市之一(列表附後),如果不是,則一切都無從談起,只能在當地找擁有赴台游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赴台(一般是中國國旅、中旅或者青旅等)。如果滿足此條件才可做自由行,要從兩方面准備資料:
一是大陸地區核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如果是在讀大學生,戶口應該是轉到大學的集體戶口裡了吧?找輔導員問下,把集體戶口戶口卡復印下,帶身份正原件、學生證原件,到大學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的部門去辦這個通行證。可打114問問看具體地址,一般2寸白底照片會要求在指定的照相館拍,自己帶去的不認。去了後填寫通行證的申請表,記得勾選個人旅遊(G簽注)
二是台灣地區核發的「入台證」,這個相當於目的地簽證。這個的辦理就比較復雜了:
1)目前入台證尚未開放自行申請,仍然要都擁有赴台游資質的旅行社去代為辦理;
2)提供「通行證」的原件或者掃描件;
3)提供「身份正」的復印件(正反面,且要求夠清晰);
4)年滿20周歲在讀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或者掃描件(每頁,含個人信息頁、每年注冊頁),如果年滿18歲、但不到20周歲的,還要提供父母同意書(內容大致意思是工作繁忙無法隨行但會承擔旅行期間費用等等);
5)由大學生本人提供5萬元存款證明(存錢到當地銀行並開具),如果是用父母本人名下5萬元存款證明,還需要提供出生證復印件或之前戶籍轉出至大學時候的頁面(證明直系親屬的關系)。
6)填寫入台證申請表;
7)提供在台期間的詳細行程計劃;
——如上入台證的辦理、往返機票的購買、當地酒店的預訂等等,可詳詢辦入台證的旅行社。
=======附表=======
已經開通赴台個人游的城市列表:廈門、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昆明、泉州、南寧
D. 我是安徽的一名大學生,想去台灣,請問台灣通行證怎麼辦理
您好,請您去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16歲以下兒童及70歲以上老人可代為辦理)。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 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 「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