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補貼政策寧波
❶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
一、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實行屬地發放。即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5.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
❷ 寧波大學生首次購房優惠政策有哪些
寧波大學生首次 購房 優惠政策有哪些 畢業十年內大學生夫妻買首套房,可獲的政府補貼將翻倍。 寧波出台《優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實施細則》,就各類人才享受住房補助發放、購房補貼、 公積金 優惠政策和辦理手續做了明確和細化。 1、2 015年開始未來三年大學生 買房 補貼翻倍無面積限制 。 2、2014年10月,寧波首次出台大學生購房補貼政策。 畢業10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購買首套普通 商品房 的,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 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 2015年,大學生購房補貼政策進一步升級,在購房補貼翻倍的同時,取消了購房面積的限制,但對最高補貼額有所限制。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創客人才、基礎人才,在甬以家庭為單位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 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同一房產只能享受一次。申報流程與去年相近,詳詢當地人社部門。 據了解,截止到2015年9月20日,全市已經累計辦理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11348人,按人均1萬元每人享受測算,預計發放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1.1億余元。 創客人才是指海內外高校在讀或畢業十年內在寧波開展創意轉化等創業實踐活動,並帶動創業就業的人才。 基礎人才指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 3、大學生 公積金貸款 優惠延長一年 。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辦理 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貸款 優惠,延長一年。 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期間購買普通住宅的,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憑審核完成的《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享受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時間3個月,即可辦理貸款優惠。 在符合貸款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貸款額度可上浮20%,但每戶不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規定。 4、頂尖人才來寧波工作可獲300萬安家補助 細則還對各類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作了明確。 2015年8月12日起,市及各縣市區所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從寧波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可享受相應的安家補助。 其中,新引進的頂尖人才,給予300萬元的安家補助;新引進的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的安家補助;新引進的高級人才給予15萬元安家補助。 綜合上述,從政策頒布開始至今,寧波政府對 大學生首次購房優惠政策 包括了對購房補貼的提高、取消了購房面積的限制、大學生公積金貸款優惠時間延長一年以及對於頂尖人才的安家補助等。由此可見政府對於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是相當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