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❶ 往屆研究生如何報考博士
具體要看所報學校的招生簡章規定,往屆生一般是可以參加審核的。以上海交通大學為例,2015年「版申請權入學」(即審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申請條件為:
1.國內重點院校或所在高校學習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應屆或歷屆碩士畢業生(不含專業學位);取得國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或國內重點院校學術成就特別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2.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
說明:①對不滿足上述兩條件,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特殊學術專長的考生,經所報考的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或以上的資深教授本人提出,相應學科招生委員會綜合考核,成績優異者也可以「申請入學」。②國內重點院校一般指「985工程」高校。招生類別為「全日制非在職」。
❷ 重慶大學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簡章
重慶大學2017年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體制改革,積極探索適宜創新拔尖人才的選拔機制,持續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質量,重慶大學2017年將在“211”、“985”及境外高校採用“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切實加強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和培養方面的密切合作。下面,我為大家提供重慶大學2017年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簡章,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yz.cqu.e.cn/view.php?nid=923
一、招生專業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有專業均可採用“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請基本條件
1. 申請者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其它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 申請者應為“211”、“985”及境外高校(如是獲得境外高校碩士學位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申請資格由報考學院和學科審定) 2015年6月以來獲得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含應屆),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並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潛質,已經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開發表若干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取得相應的科研成果;
3. 報考類別應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入學前將全部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轉入重慶大學;
4. 由碩士指導教師和所報考博士生導師共同推薦;
5. 申請者的健康狀況應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學體檢標准。
三、申請材料
申請者採取網上申報(具體時間及程序詳見“重慶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並在網上報名完成後向所報考學院研究生辦公室寄(送)達以下申請資料(自備信封,全部填寫後按順序裝訂並裝入 ),共計8項:
1.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報名登記表》;
2. 由學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應屆碩士研究生證明信,或碩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復印件,只有碩士學位證無碩士畢業證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位認證書;
3. 由畢業學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檔案館出具的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課程成績單;
4. 碩士學位論文初稿或詳細摘要與目錄;
5. 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和申請報考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推薦書(網上報名完成後下載表格);
6.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擬致力研究的問題和設想的陳述書;
7. 學習和工作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陳述和證明;
8. 英語水平與身體健康狀況證明(在網上報名完成後下載體檢表表格);
申請者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作偽並核實,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且5 年內不接受其報考。申請材料請用A4 紙並按以上順序,加上封面裝訂成冊(封面格式見附件),以便審核。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 申請者應於2017年3月1日前登錄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ate.cqu.e.cn進行網上報名,並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寄(送)申請材料到報考學院研究生辦公室。申請材料收到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
2. 學院成立“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審核工作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負責選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實施(包括申請材料資格審查與綜合考試)。審查申請材料合格的考生,由學院負責通知考生到校參加綜合考試,並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
3. 綜合考試要對申請者的外語水平、專業基礎、專業知識、綜合能力與創新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核。①外語水平、②專業基礎和③專業綜合知識的考核以筆試方式進行,考核范圍涵蓋公開招考的內容,考核每部分分值均為100分。綜合能力與創新素質的考核採取面試方式(與公開招考考生和碩博連讀考生同時進行面試)。
4. 學院綜合申請者的綜合能力和考核成績,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並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
5. 獲得擬錄取資格的考生經商調檔案和政審合格後,錄取為2017年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並在入學時查驗其取得的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學費、獎助學金及其他
2017年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培養費收費標准按教育部及重慶市的相關文件執行。
非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可申請學業獎學金,並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2000元的博士生助學金(助學金資助年限按不超過四年計算)。
重慶大學一直重視研究生教育國際化,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單位。學校每年可派出100名以上的博士研究生赴國外參加國際會議、合作科研、聯合培養和攻讀博士學位。
;❸ 博士研究生簡介及詳細資料
博士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下達各招生單位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數,制定全國招生簡章,並匯編《全國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或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並達到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人員也可以報考。
各招生單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題、考試、閱卷等工作。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考試成績由招生單位書面通知考生。招生單位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錄取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要當年入學。經過培養學習階段後,可獲得國家承認的博士生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
大學名單
武漢理工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山西大學
武漢大學
南開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成都理工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吉林大學 河北大學 延邊大學 山東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南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東南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同濟大學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湖南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鄭州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暨南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江南大學 江蘇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西北大學 河海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北京郵電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遼寧大學 煙台大學 浙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北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武漢科技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吉首大學 雲南大學 河北農業大學 華僑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寧夏大學 溫州醫科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華北理工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河南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社科院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條件
《同等學歷申請博士學位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施行。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為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歷的人員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准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二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於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歷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並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後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❹ 國內在職博士招收的院校
院校一、上海交通大學
1、課程安排:
上海交通大學在職博士,學制2.5年,學費298000。集中授課,本科及以上學歷可以就讀,碩士有學位者可申請博士學位。
2、招生要求:
擁有碩士或以上學歷(理學碩士、EMBA高級工商管理碩士、MBA工商管理碩士,或具備研究生同等學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只參加兩年半課程班且只具有學士學位者需由其上級主管單位開具推薦信,情況優秀者可酌情錄取;
院校二、武漢大學
1、課程安排:
武漢大學在職博士,學制3年,學費8.4萬。非全日制集中授課,碩士及以上學歷即可就讀,可獲得畢業證書及博士學位證書。
2、招生要求:
已獲得碩士學位或者博士學位,單證碩士學位(無學歷證書)的考生應於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獲得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報考當年8月3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院校三、同濟大學
1、課程安排:
同濟大學在職博士,學制4年,學費15萬。非全日制集中授課,碩士及以上學歷即可就讀,可獲得畢業證書及博士學位證書。
2、招生要求:
已獲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位者,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至少3年;應具有較強的工程實踐經驗、取得突出成果、並主持或者作為骨幹參與重大工程項目。

(來源:在職研究生之家)
❺ 上海交大研究生
上海交大2016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約4600人(含「推薦免試」直碩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生。各學院(系)根據社會需求的生源情況和學科發展的辦學條件,確定分學科(類別)、分專業(領域)的招生人數。我校擬招收推免直碩生人數以上報教育部備案的錄取信息為准。
一、報考
(一)報考條件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相當四級水平);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以上條件外,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以上條件外,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條件和要求另見我校關於「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二)報考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等考生應選擇我校報考點(3105)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預報名時間: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即為網報有效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考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時間: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如有變更,以各報考點的公告為准
(2)本考點(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參加入學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含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3105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並登錄「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完成本考點的「確認網報信息、上傳本人圖像照片、繳納報名費」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應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
(5)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後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初試
(1)考生根據教育部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試均在國家教育考試標准化考點的考場進行;上海交通大學考點(報考點代碼3105)的考場設在我校閔行校區。
(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
(四)復試
(1)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籍信息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凡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列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復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和提交復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我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2)採取差額復試,以面試為主,輔以必要的筆試。原則上按1:1.2的比例確定復試人數,各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加大復試比例。
(3)我校按照學科門類和不同學位類別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院系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得低於學校公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並以此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
(4)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的培養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准確定,並在復試前通過各院系網頁向考生公布。
二、體檢
復試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含推免生)。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三、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其在校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復試、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在考生錄取前,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均須與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簽訂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將不予錄取。
四、學費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碩士生均需繳納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可查詢我校財計處網上的公示學費項目。
五、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代碼:10248。
2.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代碼:3105
3.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的招生專業為「專業學位」,第三位不是「5」的為學術型。
4.若國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本簡章所涉內容若有調整,也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
六、聯系方式
1.各招生院系聯系方式:http://yzb.sjtu.e.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2.校研招辦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陳瑞球樓339室
電話:021-62821069傳真:021-34206123-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