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大學生落戶政策
Ⅰ 武漢大學生落戶,不在武漢工作的能享受政策嗎
不可以的。
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要求規定:留漢大學畢業生年齡不滿40周歲的,可專憑畢業證申屬請登記為武漢市常住戶口,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放寬年齡限制條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

(1)武漢市大學生落戶政策擴展閱讀:
武漢大學生落戶要求規定:
1、當年新招錄的大學生,憑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由學校集中辦理落戶。
2、往年招收的大學生,憑本人書面申請、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和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學校加蓋公章),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
3、對無自有房屋的,可在單位集體戶落戶,也可在工作地、租賃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Ⅱ 武漢大學生落戶政策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納稅證明等材料。
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的具體辦理條件、需提交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按《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辦理工作規定》執行(見附件1)。對有自有房屋的,應在房屋所在地落戶;對無自有房屋的,可在單位集體戶落戶,也可在工作地、租賃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原《武漢市公安局關於貫徹落實全市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的通知》(武公規〔2017〕1號)對「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

(2)武漢市大學生落戶政策擴展閱讀:
「畢業3年內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畢業超過3年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和「在漢就業創業非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的規定,與留漢大學畢業生試行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試行政策執行。其他未作調整的,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三、實行普通高校學生「全自由」戶口遷移
全面放開普通高校學生戶籍遷移的限制,大學生在就讀期間可自願選擇,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當年新招錄的大學生,憑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由學校集中辦理落戶。
往年招收的大學生,憑本人書面申請、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和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學校加蓋公章),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
四、切實保障留漢大學畢業生「快落戶」
各單位要不斷創新突破,在「快」和「准」上狠下功夫,服務留漢大學生落戶。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各分局要根據大學生落戶量的實際情況,合理增設戶籍窗口,增配人員,完善服務設施,更新一次性告知書和上牆公示內容,確保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順利實施。
二是強化接待服務。要加強窗口民警及社區民警的業務培訓,准確把握和執行試行政策。戶籍窗口要落實首接責任制和終身責任制,做好預約、延時等接待服務工作。要落實「三辦」要求,讓大學生「少跑路、少證明、少排隊」。要組織專家團隊「進高校」、「進企業」為大學生現場辦理落戶。
三是強化宣傳引導。此次調整放寬的政策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分局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及時解答大學生落戶咨詢,引導大學生辦理落戶。
Ⅲ 武漢落戶口有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年齡不滿45周歲(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的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落戶。市、區政府引進的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的非本市戶籍職工,單位注冊資本和納稅已在漢落地,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的,均可申請落戶。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積分落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達到當年積分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子女為武漢市常住戶口,且在漢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可以申請投靠子女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Ⅳ 武漢大學生落戶條件

武漢大學畢業生落戶申請條件如下:
1、年齡不滿45周歲(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的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生,本人可以申請落戶。
2、上述畢業生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落戶。
辦事流程:
縣(市、區)公安機關受理→審核→辦結→派出所歸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湖北省公安機關戶政業務工作規范(試行)》、《湖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范》、《中共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優化人才落戶政策的通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漢落戶啟用電子遷移證:
啟用時間:2020年12月15日起
預約入口: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
辦理落戶方法:
湖北省內
省內戶口遷移人員只需提前在網上預約並提交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後,攜帶原戶口本和身份證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湖北省外
省外戶口遷移提前在網上預約並提交完材料以後到指定窗口領取遷移證後回原籍地下戶口,再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Ⅳ 武漢大學生落戶政策是什麼
在2022以前大學生落戶政策為:
1、畢業3年內的普通高校大學生,憑畢業證申請落戶;
2、畢業超過3年的,在武漢有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簽訂就業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可申請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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