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皮劃艇
1. 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的發展概況
本世紀20年代初,當時的國際大學生組織就已開始計劃舉辦世界大學生運動會。1923年5月,在巴黎召開了世界大學生體育代表大會,會議決定次年舉行第一屆國際大學生運動會。1924年,首屆國際大學生運動會(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 Games)在華沙舉行,設田徑、游泳和擊劍3個比賽項目。此後,運動會不定期舉辦,至1939年共舉辦了8屆。後因第二次世界大戰運動會被迫中斷。恢復和平後,1947年恢復舉行,由法國重新舉辦了國際大學生運動會。但從1951年起因國際形勢的變化,分裂成東西方兩個運動會,西方的名為國際學生體育運動會,東方的叫青年學生運動會或青年友好運動會。兩個陣營各自組織和舉辦自己的大學生運動會。
1957年,為了慶祝法國全國學聯成立50周年,在巴黎舉行了國際性的大學生運動會和國際文化聯歡節。經與會30個國家的代表一致同意,決定以後定期舉辦世界性的大學生體育比賽,定名為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原則上每兩年舉行一屆。
1959年,第一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義大利都靈舉行,來自45個國家的985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至1999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已舉辦過20屆。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正式規定的比賽項目一般有田徑、游泳、跳水、水球、體操、擊劍、網球、籃球和排球等9項,但東道國有權再增加1項。例如1977年的東道國保加利亞增加了摔跤,1979年墨西哥增加了足球,1985年日本增加了柔道。
1960年,仿奧運會賽制,又在法國夏蒙尼舉辦了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起初,夏季運動會和冬季運動會分別在單數和雙數年舉行,從1981年起改為在同一年舉行。至1999年,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已舉辦過19屆,比賽項目有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高山滑雪、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冬季兩項、冰球、北歐兩項、滑板滑雪。
1997年08月19日至08月31日,第十九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義大利西西里島的卡塔尼亞舉行。來自160個國家和地區的6000多名運動員,參加了田徑、游泳、跳水、網球、擊劍、足球、籃球、排球、水球和體操(含藝術體操)10個項目的比賽。在獎牌榜上位居前三名的國家是:美國(20金、19銀、22銅)、烏克蘭(17金、6銀、4銅)、日本(14金、8銀、11銅)。中國派出116名運動員參加了除游泳和水球之外的8個項目的比賽,獲得了10枚金牌、9枚銀牌和7枚銅牌,名列第五。
1999年07月03日至07月13日,第二十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西班牙的帕爾馬舉行。來自114個國家的5776名運動員,參加了田徑、游泳、柔道、帆船、跳水、網球、擊劍、足球、籃球、排球、水球和體操12個項目的比賽。比賽結果,美國以30枚金牌、19枚銀牌和15枚銅牌居金牌榜首位,俄羅斯以14枚金牌、18枚銀牌和12枚銅牌排位第二,古巴以12枚金牌、3枚銀牌和12枚銅牌名列第三。日本以11枚金牌、13枚銀牌和17枚銅牌位居第四。中國派出174名運動員參加了除帆船、足球和水球以外的9個項目的比賽,共獲得了9枚金牌、6枚銀牌和10枚銅牌,名列第五。
早期國際大學生運動會概況(1924-1949年) 屆次 舉辦時間 舉辦地點 1 1924 華沙(波蘭) 2 1927 羅馬(義大利) 3 1928 巴黎(法國) 4 1930 達姆施塔特(德國) 5 1933 都靈(義大利) 6 1935 布達佩斯(匈牙利) 7 1937 巴黎(法國) 8 1939 摩納哥(摩納哥) 9 1947 巴黎(法國) 10 1949 布達佩斯(匈牙利) 分裂時期的國際大學生運動會概況(1951-1957年) 舉辦時間 舉辦地點 1951 柏林(民主德國)/盧森堡(盧森堡) 1953 布加勒斯特(羅馬尼亞)/多特蒙德(聯邦德國) 1954 布達佩斯(匈牙利) 1955 華沙(波蘭)/聖塞瓦斯蒂安(西班牙) 1957 莫斯科(蘇聯)/巴黎(法國)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概況 屆次 舉辦時間 地點 參賽國家和地區 運動員人數 1 1959 都靈(義大利) 45 985 2 1961 索非亞(保加利亞) 32 1270 3 1963 阿雷格里港(巴西) 27 713 4 1965 布達佩斯(匈牙利) 32 1729 5 1967 東京(日本) 30 937 6 1970 都靈(義大利) 40 2080 7 1973 莫斯科(蘇聯) 64 2765 8 1975 羅馬(義大利) 40 712 9 1977 縈非亞(保加利亞) 85 3232 10 1979 墨西哥城(墨西哥) 85 3500 11 1981 布加勒斯特(羅馬尼亞) 87 2915 12 1983 埃德蒙頓(加拿大) 69 2402 13 1985 神戶(日本) 106 3949 14 1987 薩格勒布(南斯拉夫) 121 3904 15 1989 杜伊斯堡(聯邦德國) 90 3000 16 1991 謝菲爾德(英國) 101 3346 17 1993 布法羅(美國) 130 6000 18 1995 福岡(日本) 163 5740 19 1997 卡塔尼亞(義大利) 160 6000 20 1999 帕爾馬(西班牙) 114 5776 21 2001 北京(中國) 164 6757 22 2003 大邱(韓國) 172 7180 23 2005 伊茲密爾(土耳其) 133 7816 24 2007 曼谷(泰國) 150 12000 25 2009 貝爾格萊德(塞爾維亞) 145 10000 26 2011 深圳(中國) 180 13000 272013喀山(俄羅斯)282015光州(韓國)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創造的田徑世界紀錄
由於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是規模僅次於奧運會的世界大型綜合性運動會,自1959年舉辦第一屆比賽後,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紛紛派出最優秀的運動員參加角逐。從60年代以來,在歷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上,共打破了18項田徑和游泳世界紀錄(參見以下)。
田徑方面
第二屆: 索非亞(保加利亞),1961年08月25日至09月03日
男子跳高:2.25米 瓦萊里·布魯梅爾(Valery Brumel) 蘇聯
女子鐵餅: 58.06米塔瑪拉·普雷斯(Tamara Press) 蘇聯
第六屆: 都靈(義大利), 1970年08月26日至09月06日
女子跳遠: 6.84米 海德·羅森達爾(Heide Rosendahl) 聯邦德國
男子撐竿跳: 5.46米 沃爾夫岡·諾德威格(Wolfgang Nordwig) 民主德國
第九屆: 索非亞(保加利亞), 1977年08月17日至08月28日
男子800米: 1分43秒40 阿爾伯托·胡安托雷那(Alberto Juantorena) 古巴
男子110米欄: 13秒21 亞歷杭德羅·卡薩納斯(Alejandro Casanas) 古巴
第十屆: 墨西哥城(墨西哥), 1979年09月02日至09月13日
男子200米: 19秒72 彼得羅·門內阿(Pietro Mennea) 義大利
第十三屆: 神戶(日本), 1985年08月24日至09月04日
男子跳高: 2.41米 伊戈爾·帕克林(Igor Paklin) 蘇聯
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創造的游泳世界紀錄
游泳方面
第五屆: 東京(日本), 1967年08月27日至09月04日
男子400米自由泳: 4分08秒2 格雷戈里·查爾頓(Gregory Charlton) 美國
男子1500米自由泳: 16分34秒6 邁克爾·伯頓(Michael Burton) 美國
男子100米仰泳: 59秒5 道格拉斯·拉塞爾(Douglas Russell) 美國
59秒3 查爾斯·希考克斯(Charles Hickockx) 美國
男子200米仰泳: 2分09秒4 查爾斯·希考克斯(Charles Hickockx) 美國
男子100米蝶泳: 56秒5 道格拉斯·拉塞爾(Douglas Russell) 美國
56秒3 道格拉斯·拉塞爾(Douglas Russell) 美國
男子200米蝶泳: 2分06秒0 約翰·費里斯(John Ferris) 美國
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 3分57秒2
查爾斯·希考克斯(Charles Hickockx) 美國
肯尼斯·默騰(Kenneth Merten) 美國
道格拉斯·拉塞爾(Douglas Russell) 美國
肯尼斯·沃爾什(Kenneth Walsh) 美國
第十三屆: 神戶(日本), 1985年8月24日至09月04日
男子100米自由泳: 49秒14馬特·比昂迪(Matt Biondi) 美國
FISU獎牌得主在較近兩屆奧運會上奪取的獎牌簡況:
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FISU)1999年07月公布的一份統計資料表明,90年代以來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仍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就像60年代至80年代許多奧運明星最初都是在大運會上嶄露頭角的一樣,如今在奧運會上奪取獎牌的運動員仍有許多人都是參加過大運會的優秀選手。在1992年的巴塞羅那奧運會和1996年的亞特蘭大奧運會上,曾在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組織的比賽中披金掛銀的優秀大學生選手,總共奪得了80枚金牌、84枚銀牌和62枚銅牌(參見下表)。在這些從大運會走向奧運會領獎台的運動員中,比較著名的有田徑運動員邁克爾·約翰遜(Michael Johnson)、邁克·鮑威爾(Mike Powell),籃球運動員拉里·伯德(Larry Bird)、查爾斯·巴克利(Charles Barkley)、阿維達斯·薩博尼斯(Arvidas Sabonis),自行車運動員讓·隆戈(Jeanie Longo),擊劍運動員喬萬納·特里利尼(Giovanna Trillini),體操運動員維托爾·謝爾博(Vitor Saherbo)等。
FISU獎牌得主在較近兩屆奧運會上奪取的獎牌 項目 年份 金牌 銀牌 銅牌 田徑 1992 18 15 11 田徑 1996 18 16 7 籃球 1992 2 2 7皮劃艇 1992 23 2 自行車 1992 11 1自行車 1996 1 11跳水 1992 1 1 2 1996 1 21 馬術 1996 1 2 1 擊劍 1992 3 4 2 1996 3 4 2 體操 1992 42 6 1996 2 5 3 柔道 1992 5 7 8 1996 4 5 10 賽艇 1992 7 4 3 1996 9 3 1 游泳 1992 2 5 2 1996 3 3 1 排球 1996 41 1摔跤 1996 11 1總計 80 84 62 盡管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面對新聞媒體的評論,否認大運會水平逐漸下降、今不如昔,但在國際體壇形勢不斷發展變化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合理的商業運作吸引頂尖運動員參賽,提高運動會的觀賞性和整體運動水平,確實是在21世紀繼續辦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關鍵。
第2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於2001年08月在中國北京舉行。
第26屆世界大運會將於2011年08月08日在中國.深圳開幕。

2. 北京一位小學生智救2名落水大學生,這兩名大學生是如何落水的
北京一位小學生智救兩名落水大學生,這兩名大學生落水的原因是因為兩人劃船至湖中央,可能劃船技術沒有那麼嫻熟,導致船側翻兩人落水。
事情經過
春暖花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公園進行散心遊玩,在北京朝陽公園的湖中兩位大學生劃船遊玩,卻沒想到船突然側翻,兩人落入水中。這時候一位小學生看到有人落水劃船過去將兩人拉回岸邊,兩人事後采訪說非常的冷,幸虧有這個小學生將他們救回。大家都誇贊這個小英雄是一個王者。事後采訪這位小英雄,他說非常喜歡水上的運動,這次看到有人落水也沒有慌張,積極的把船劃過去,將兩人救了回來,對這一小學生的機智做法感到非常的欣慰,對此大家應該好好向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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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東省第22屆運動會的山東省第二十二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
舉辦山東省第二十二屆運動會是為了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選拔和鍛煉優秀體育後備人才,進一步推進我省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運動會堅持團結協作、開放創新,有利於促進業余訓練,有利於專業隊選材,有利於調動市縣為奧運、全運做貢獻;賽出風格、賽出水平,努力辦成隆重、和諧、節儉、圓滿的高水平體育盛會,為促進我省體育事業科學發展和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青少年組
田徑、游泳(跳水)、舉重、國際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擊(女子拳擊)、體操(蹦床、藝術體操)、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射擊、射箭、自行車(公路、場地、山地、BMX小輪車)、擊劍、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套路、散打)、鐵人三項、空手道
各競賽項目(小項)設置按照魯體綜字〔2007〕1號文件執行。
(二)高校大學生組
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武術、健美操
(三)行業體協組
乒乓球、羽毛球、籃球、田徑、象棋、游泳 (一)青少年組比賽以市為單位組團參加;
(二)高校大學生組比賽以高校為單位參加;
(三)行業體協組比賽以行業體協為單位組團參加; (高校大學生組、行業體協組另文通知)
(一)必須是山東籍運動員。
(二)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
(三)運動員注冊規定:
各代表團運動員必須按照魯體綜字〔2007〕1號文件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和注冊建證,獲得山東省體育局頒發的《山東省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競賽證》,並在2008-2010年參加兩次山東省青少年比賽或在省運會預賽前經省項目管理單位審核報省體育局同意代表國家、山東省參加國際國內重大比賽(奧運會、全運會、世錦賽或世界盃總決賽、全國年度最高水平比賽、亞運會)的運動員,才有資格參加二十二屆省運會。凡未參加省運會預賽的運動員(經省體育局同意參加國際國內重大賽事的運動員除外)均不得參加2010年省運會決賽。
(四)運動員交流規定:
1、允許省內各市之間運動員有序交流。凡交流的運動員必須具備參加本屆省運會資格;辦理交流時間統一截止到二十二屆省運會第一個項目預賽前30天,逾期不予受理。
2、 省內市間交流運動員,輸出市可不受單位和交流運動員人數限制,輸入市每個項目只能與一個市交流;足球、籃球、排球(沙排除外)、手球每個項目交流人數不得超過3人;其他2人(含2人)以上集體項目,每個項目不得超過2人;個人項目每小項只允許交流1人。(淄博市交流不受限制,但集體項目輸入只能同一個輸出市協議交流)。
3、運動員交流必須簽訂《山東省運動員交流協議書》,一式四份,由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統一印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全部材料交省項目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後報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省項目管理單位一份,交流雙方單位各持一份,省體育局在省運會預賽前公布名單。
4、交流運動員成績統計辦法:凡交流的運動員在省運會決賽取得的成績一律各按50%計入交流雙方代表團。
(五)省外引進運動員規定:
1、 以戶口所在地為依據,凡省外運動員注冊到山東省並參加第二十二屆省運會的,均按省外引進運動員對待,執行魯體綜字〔2007〕1號文件相關規定;允許已在我省辦理優秀運動隊轉正手續的適齡運動員參賽,引進運動員本周期代表山東省取得的成績可帶入第二十二屆省運會(以省體育局人事處提供的名單為依據)。
2、凡省外引進運動員必須在二十二屆省運會運動員資格審查結束前參加骨齡測試,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引進合格運動員名單將統一在省運會第一個項目預賽前公布。
3、省外引進運動員不允許進行省內市間交流。
(六)輸送到全國各大中專院校的山東籍運動員,全國首次注冊必須代表山東省,並符合本屆省運會運動員參賽資格,經省項目管理單位審核報送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方可報名參賽(以省項目管理單位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提供的名單為准,截止時間到2009年10月底前)。
(七) 輸送到解放軍具備與我省實行全運會兩次計分,並通過第二十二屆省運會資格的運動員,經省項目管理單位核准後報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方可代表所屬輸 送市報名參賽(以第十一屆全運會前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2008年12月底前簽署的兩次計分協議名單為准)。
(八)第十一屆全運會期間臨時轉會(交流)到省外參加第十一屆全運會,並符合第二十二屆省運會參賽資格的運動員,經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同意方可代表所屬輸送市報名參賽(以省項目管理單位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提供的名單為准)。
(九)山東省優秀運動隊正式隊員符合參賽資格的均可代表輸送市報名參賽。
(十)運動員骨齡標准按照魯體綜字〔2007〕1號文件執行。
(十一)凡無故不參加省體育局指定比賽或集訓任務的運動員,均不得參加第二十二屆省運動會比賽。 (高校大學生組、行業體協組另文通知)
(一)運動員報名參賽必須攜帶《山東省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競賽證》、縣級以上醫務部門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以及本人和教練員簽名的反興奮劑保證書。
(二)各代表團運動員報名人數和各項目參加決賽的人數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的規定執行。
(三)根據運動員骨齡劃分參賽組別,允許運動員同項目升組比賽,運動員參賽組別以省運會預賽報名為准(各項目競賽規程和規則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 凡被國家體育總局選派參加國際國內重大比賽(世錦賽或世界盃總決賽、全國年度最高水平比賽)的運動員,比賽時間與省運會該項目預賽時間沖突的,需在該項目 預賽前30天提供國家體育總局選調文件(原件)、省運動項目管理單位申請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證明,交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審定,經分管局長簽字後,可直 接參加決賽。
(五)淄博市可以在甲、乙組所設項目內增報10名運動員參加決賽,每個大項限報2人,增報的運動員必須符合參賽資格;可以直接參加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項目決賽。
(六) 各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含團長、副團長)數量規定:凡參加比賽運動員總數(不包含第二十二屆省運動會開幕式前決賽已經結束項目的運動員人數,下同)在20 人(含 20人)以下的代表團,工作人員人數不超過3人;運動員總數在 21人至50人的,可報工作人員 5人;運動員總數在51人至 100人之間的,運動員每超過10人(尾數不足10人的,按 4舍 5入的方法計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員; 運動員總數在101人以上的,運動員每超過15人(尾數不足15人的,按 7舍 8入的方法計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員。
各代表團團長、副團長:運動員總數在4人(含4人)以下的代表團,可報團長1人;5人至50人(含50人)的,可報團 長1人,副團長1人;運動員每增加50人可增設副團長1名,以此類推;此外,如各代表團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設副團長1-4人,不佔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比例,一切費用自理。
(七)各代表團每個項目代表隊配備1名醫生,在決賽報名時配備的醫生都須在指定某一個項目中進行工作。 (高校大學生組、行業體協組另文通知)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或國際單項運動協會審定的最新項目競賽規則。
(二)本屆省運會決賽中所有項目第一名不得並列。
(三)各項目按照《項目競賽規程》進行預賽,並根據《項目競賽規程》規定的錄取標准或錄取名額確定參加決賽人數。
(四)開幕式後舉行12個大項的比賽,除田徑、游泳、射擊、射箭、舉重、足球、籃球、乒乓球、賽艇、皮劃艇項目以外,承辦單位還可任選兩個項目,報省體育局批准後確定。
(五)預賽、決賽各項目裁判員由各運動項目管理單位根據競賽規程、規則的要求確定。預賽各項目裁判長和仲裁人員,決賽各項目副裁判長、裁判長和仲裁人員由省各運動項目管理單位提出建議名單,報省體育局批准後統一選調。 (一)興奮劑檢查按照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及山東省體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性別檢查將根據有關規定,各項目管理單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則進行。 (高校大學生組、行業體協組另文通知)
(一)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男、女甲乙組比賽均獎勵前8名。前8名依次計6、4、3.5、3、2.5、2、1.5、1枚金牌,依次計39、33、30、27、24、21、18、15分。
(二)手球男、女組比賽均獎勵前8名。前6名依次計4、3.5、3、2.5、2、1枚金牌,前8名依次計39、33、30、27、24、21、18、15分。
(三)沙灘排球男、女甲乙組比賽均獎勵前8名。前3名依次計2、1.5、1枚金牌,前8名依次計26、22、20、18、16、14、12、10分。
(四)獲得其它項目前8名依次計13、11、10、9、8、7、6、5分。
(五)參賽運動員(隊)不足2名(隊)的項目不進行比賽,運動員人數(隊數)以各項目參加省運會預賽正式報名單為准(各項目競賽規則和規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六)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灘排球)、手球項目如參賽隊數不足8隊的,按照實際參賽隊數獎勵;其它項目不足錄取名次的同樣按實有運動員(隊)數獎勵。
(七)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獲得前8名的頒發成績證書。
(八)並列名次的計分辦法:
除第一名不得並列外,其他比賽名次並列時,將名次並列的下一個(或幾個)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與獲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後的平均數,作為並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九) 符合參加省運會資格的運動員,省運會決賽期間因受國家體育總局指派參加國際國內重大比賽(世錦賽或世界盃總決賽、全國年度最高水平比賽)而未能參加省運會 決賽的,需在該項目比賽前30天提供國家體育總局選調文件(原件)、省運動項目管理單位申請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證明。並報省體育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經 分管局長簽字後有效。同時,將省運會該項目決賽開始前15天到本項目比賽結束之間該運動員參加全國以上比賽的成績按以下辦法計牌、計分:
1、 上述情況運動員取得的成績(名次)屬於帶入成績范圍內的,按第八款「獎勵和計分辦法」中第(十)條內相應規定帶入成績計入本代表團「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如果取得的成績(名次)不符合帶入成績范圍內的,按實際參加的項目(小項)取得的最好一次成績或名次與省運會該項目成績或名次計入本代表團「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
2、與外省運動員一起參加集體項目所獲得的成績按個人成績計牌、計分(最高按2人計算)。
(十)運動員在下列比賽中獲得成績,帶入該代表團「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給予其代表團計牌和計分獎勵,統計辦法為:
1、獲得第二十九屆奧運會前三名,依次計8、4、2枚金牌;計104、52、26分;4—8名分別計1枚金牌13分。
2、獲得第十一屆全運會前三名依次計4、2、1枚金牌,計52、26、13分。
3、獲得世界錦標賽、世界盃總決賽前三名依次計3、2、1枚金牌,計39、26、13分。
4、獲得2006年第十五屆亞運會金牌運動員計2枚金牌,計26分。
5、獲得全國最高水平比賽(國家體育總局體人字〔2002〕323號文件規定的項目)金牌運動員計1枚金牌,計13分,取得成績的項目(小項)應與第十一屆全運會所設項目(小項)一致。
6、上述比賽中集體項目按個人成績計算,最高不超過2人。
7、本周期內運動員成績按最好一次成績進行統計,(從2006年10月16日,到2010年9月26日),奧運會和全運會成績可以累計統計。
(十一)本周期內每向省優秀運動隊(2010年5月31日前以省體育局公布的名單為准)、解放軍(獲得十一屆全運會與我省實行兩次計分資格以國家體育總局公布 的名單為准)和職業俱樂部(代表山東省參加第十一屆全運會,以第十一屆全運會秩序冊、成績冊及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確認的名單為准)輸送1名運動員計 0.25枚金牌,計3分,計入輸送市「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
(十二)為了備戰第十一屆全運會,經省體育局同意由省運動項目管理單位交流到外省參加全運會的運動員獲得成績按省優秀運動隊運動員獎勵標准計牌、計分(名單和成績以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提供的為准)。 (一)設「青少年運動員組成績獎」,公布各代表團各組別實際參加二十二屆省運會運動員所獲金牌總數和團體總分,分別獎勵前十名。如金牌總數相等,以銀牌總數多者列前;如團體總分相等,以金牌總數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二)設「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公布各代表團優秀運動員本周期內帶入成績金牌總數和團體總分;並獎勵前十名代表團,如金牌總數相等,以銀牌總數多者列前;如團體總分相等,以金牌總數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三)設「競技體育貢獻獎」;即:各代表團「青少年運動員組成績獎」和「優秀運動員組成績獎」所得金牌總數和團體總分之和,並獎勵前十名代表團;如金牌總數相等,以銀牌總數多者列前。如團體總分相等,以金牌總數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四)設體育道德風尚獎,按照《山東省第二十二屆運動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執行。 (一)為維護體育競賽組織的嚴肅性,省體育局接受舉報運動員資格等賽風賽紀問題,但必須提交詳實的舉報證明材料,截至時間按項目決賽報名期限為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比賽期間對賽事組織、評判等方面有異議的,可在該項目競賽規則和競賽規程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申訴形式提交該項目競賽委員會裁決,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訴單位需交申訴費1000元,勝訴則全額退還,敗訴不退還。
(四)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停賽罷賽,打架斗毆,以及未經批准棄權等違反賽風賽紀者,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罰(辦法另定)。 (一)報名:各代表團於2009年12月31日前填寫《第二十二屆省運會參賽報項表》,並加蓋體育行政部門公章後報山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
(二)預賽報名:按各項目競賽規程要求報名,具體時間按各競賽項目規定執行,報名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和調整。
(三)決賽報名:按預賽後確定的運動員數報名報項,各項目決賽報名後,不得變更。
(四) 各代表團團部工作人員報到時間另定;各項目運動隊原則上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3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組委會負擔比賽期間各代表團編內人員住宿、市內 交通等有關費用,各代表團須按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伙食費;如個別項目在競賽規程中明確運動隊可以提前報到的,按具體規定執行,但提前報到的所有費用全部自 理。
(五)裁判員及仲裁人員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4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由於特殊情況,個別項目需提前報到的,需經省體育局批准。組委會提供裁判員及仲裁人員工作裝備,並負擔食宿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酬金等相關費用。 各代表團自備,顏色自定,規格為2×3米。代表團團旗除標明規程規定的代表團名稱外,不得出現其它標志,如濟南市代表團僅「濟南市」即可。
十三、比賽服裝要求按照各項目競賽規則、規程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競賽規程總則的內容由山東省體育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