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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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貴州大學學位獲得條件(工科與理科)
《貴州大學2006屆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意見》的通知
雙擊自動滾屏 發布者:院學生科 發布時間:2006-6-6 閱讀:204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貴州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暫行條例》,在參考2005屆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基礎上,結合本屆畢業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科門類
根據我校現有本科專業,可按下列學科門類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
二、學士學位授予對象及基本條件
學士學位的授予工作必須堅持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則。
凡獲得貴州大學畢業資格並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授予學士學位:
1、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2、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學分,達到本專業培養規格與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其歷年課程學習、實習、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教學環節)成績良好,並確已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工作或擔任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具有健康體魄,能勝任所從事本專業的工作。
4、非外語專業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大學英語(或其他語種)四級考試成績達355分以上(或三級考試成績合格,2005年6月以前為50分以上)。
5、外語各專業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英語或日語專業四級考試達到60分以上。
三、不授予學士學位的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憲法、法律、法規者。
2、由於違反學校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無故不履行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者。
4、非本屆畢業生(休學者或經學校同意推遲畢業者除外)。
5、考試舞弊者。
四、可適當放寬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情況
(一)因外語條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學位者,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可授予學士學位。
1、各專業畢業生:在校期間各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或在本專業綜合排名75%以內,且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良好以上。(計算平均成績時,重修、補考科目一律以60分計算)。
2、畢業前參加與本學科相關的省部級以上學術競賽獲獎者,或科研成果獲得省級以上獎勵者,或國家專利獲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刊物(正刊)上正式發表論文或作品者。
3、學生入學取得學籍後,響應祖國號召應征入伍,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畢業生。
4、表演類專業畢業生,參加省(部)、市級以上比賽,獲省(部)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以上者;或在院內外成功舉辦經院表演類專業水平評定委員會審定的個人或多人(3人以內)音樂會者;或在對外公演劇目中擔任主要角色或重要角色(限第1、2號角色)。
5、造型類專業畢業生,其作品入選省(部)級以上專業作品展覽或入選市級專業作品展覽並獲三等獎以上者;或對外成功舉辦經院造型類專業水平評定委員會審定的習作個展或聯展者(3人以內)。
(二)因受記過以上處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學位者,受處分後,改過表現突出(有專題材料說明其確實具有突出表現),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適當放寬受處分的限制,授予學士學位。
1、達到本細則第二條中的正常授予條件,並獲得校級以上表彰者。
2、達到本細則第四條第(一)項的條件,且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有突出表現,獲得省級以上表彰者。
(三)各專業的畢業生,在畢業前考取碩士研究生者(應有考研成績和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
(四)外語專業的畢業生,畢業前通過了全國英語或日語專業八級考試(含日本國日語能力一級測試)者。
五、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程序
學院根據本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對應屆畢業生逐個進行審核,經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提出本院授予學士學位畢業生的初步名單並公示後,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對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
六、其他
1、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可在學制年限內申請推遲畢業,經學院審查報教務處批准後,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學分,達到培養規格與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者,可按該生畢業當年的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申請學士學位。
2、畢業時因外語受限,未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內外語達到條件,可向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如符合本人畢業時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後,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本細則解釋權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貴 州 大 學
2006年5月16日
③ 關於貴州大學學士學位的授予條件,急!
你好,我是09屆畢業生,我們那一級領取學士學位的條件如下:
1: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所有科目均通過(包括補考、重修、清考通過的),正常授予學位;
2:大學四年學習成績(也有說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學校規定水平(學校規定是總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學位;
3:如果四級沒有通過學校規定水平,通過計算機2級(3級也可)或者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過論文(論文學校到時候會進行審核),所有科目通過即可;
4:如果僅僅成績排名75%以前,四級沒有通過,無計算機2級,無論文。那畢業答辯成績必須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學位。
差不多就這些。
切記:1:如果最後清考有科目沒通過的話,可以第二個學期開學的時候參加畢業生考試,考試通過正常授予畢業證書,但是沒有學位;
2:在校期間受過院級以上處分(包含處分後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學位。我們班就人考四級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消除了畢業的時候仍然沒有得到學位證書,所以想作弊的話還是慎重些。
寫得那麼辛苦,給個最佳咯,謝謝!!
④ 貴州大學博士讀完可以留校當教師嗎
貴大一般引進博士的原則是要比貴大好的學校或者研究所單位的博士,如果是貴大自己的博士的話,那麼你的碩士學位含金量就的很高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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