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學生權益的問題
① 大學生權益問題有哪些
1、大學生作為公民,作為社會的一部分,他們享有公民所有的權利與義務。一方面,作為公民應當享有法規規定的的權利,具體包括:受教育權、人格權 (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財產權、等法律法規 規定的公民應當享有的權利。
2、大學生作為一特殊群體,他們還享有一些特定的權益,包括與社會與學校之間的權益。當今大學生權益受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社會實踐 以及創業中的權益受損;在學校里的權益受損,包括與校方的摩擦;在就業過程中的權益受損。
作為一名大學生除了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具體有:
(1)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這是大學生作為受教育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它是指大學生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這項權利是大學生接受教育和完成學習任務的主要途徑。
(2)大學生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它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獲得物質幫助權在大學生身上的具體體現。這項權利能幫助家庭貧困的學生完成學業。這是學生的一項權利,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大學生都有權申請,學校和教師不得拒絕。
(3)獲得公正評價權,是指大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享有要求教師、學校對自己的學業成績和品行進行公正評價並客觀真實地記錄在成績檔案中,在完成相應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4)申訴起訴權,是指大學生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而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5)其他權利,是指《教育法》允許大學生享有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