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墜樓事件大學生
㈠ 兩名女大學生先後陷傳銷遇到什麼結局
1月24日訊兩名臨近畢業的女大學生楊琪和劉梅,先後被熟人騙入無錫一個傳銷窩點,其中楊琪很快適應,因積極能幹當上「主任」,而後來的劉梅非常抵觸,楊琪和其他傳銷頭目採用威脅恐嚇等手段迫其就範,誰知劉梅趁他們不注意時從六樓陽台跳下,不幸身亡。日前,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楊琪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0年。
2016年7月25日晚,一名女子在無錫市濱湖區某小區不幸墜樓身亡。民警調查發現,這名女子叫劉梅,疑似從小區的6樓墜下,很快就確認她住在該棟601室。民警隨即進入劉梅居住的房間查看,結果發現大門背後有棉被遮掩,窗戶均被鐵條焊死,一間卧室內設有講台。
民警很快想起來,這一切與警方正在偵辦的「天津某有限公司」傳銷組織的住房布局極其相似。次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抓獲了劉平、趙沛等人(均已判刑)。經訊問,劉平等人交代了與犯罪嫌疑人楊琪結伙非法拘禁劉梅,迫其加入傳銷,最終致其墜樓死亡的犯罪事實。
因為被同鄉趙沛欺騙,2016年6月9日,劉梅第一次出現在無錫的這個傳銷「家庭」之中。她不願干傳銷,想方設法要離開。原先負責看管劉梅的王某等人採用各種手段,威脅恐嚇或假意勸慰,讓其加入組織,效果不明顯。第三天,已經榮升「主任」的楊琪出馬了。
「我見到劉梅時,她的情緒還比較穩定,主動與我握手,我以為她已經『順從』,誰知那天我剛教訓了她幾句,她就向我撲過來。王某等人看見我倆扭打在一起,把她按倒在地上威脅。後來,我就不允許她睡覺,以此懲罰,連續三四天後,劉梅就老實了。」面對檢察官,楊琪這樣描述她與劉梅的交鋒。
到了2016年7月初,劉梅依然沒有被馴服,脾氣倔強的她被轉到隔壁601室的傳銷「家庭」接受教育。「沒想到25日晚上,劉梅想逃跑,趁人不注意,從陽台窗戶墜下了樓。」楊琪說。
傳銷害死人。
㈡ 中國海洋大學嶗山學生墜樓事件
記者今天(10月1日)上午獲悉,位於山東省青島市的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發生了一起慘劇,一名就讀於該校的三年級學生在自己宿舍窗口墜樓,經搶救無效已經死亡。
據稱遇難男生系中國海洋大學工程學院08級船舶專業孫某,據該同學個人網路主頁顯示,他故鄉在山東威海,出生於1989年2月13日。事故發生在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21號宿舍樓,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目擊者稱墜樓事故發生在上午10點左右,據該目擊者稱遇難者墜樓之時上身沒穿上衣,手中也沒拿任何東西,是像跳遠那樣向陽台邁出兩大步,但是第二步踩空了,好像是急著想看什麼東西。另據同在21號宿舍樓的同學稱,因為這棟宿舍樓,晾衣服的鋼繩在走廊里,所以無法見到陽光,遇難者當時可能是在向窗外晾曬衣物或者拿鞋子的過程中失足墜樓身亡。目擊者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和120,警察和救護人員在30分鍾之後才姍姍來遲,經法醫確定該男生已經當場死亡,具體涉谷原因仍在調查中,遇難學生家長已經抵達學校,目前記者已經聯繫到遇難男生家屬。
據記者所見,目前中國海洋大學的所有出入口都有保安嚴密把守,據稱外來人員須出示證件後才允許進入,外來媒體采訪可能會受到阻攔。
事發的中國海洋大學近年來已經發生過多起墜樓事件,造成數位在校學生遇難,歷來被指責基礎設施不完備,缺乏憂患意識,尤其是學生住宿方面問題嚴重,僧多粥少,宿舍嚴重不足,但是卻一直在擴招,基礎設施與學生數量嚴重不配套,發生事故的21號宿舍樓原計劃是作為後勤集團辦公樓使用,但由於學生宿舍不足,才改造成學生宿舍使用,條件極其簡陋,室外露台設計有嚴重缺陷。不管如何,中國海洋大學對此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試圖封鎖消息,打壓知情人則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㈢ 上海遭網暴墜樓女子丈夫表示會追究網暴者責任,因網暴引發的悲劇還有哪些
㈣ 天啊,還記得前幾天的新聞《女大學生與兩男生開房後墜亡》嗎
肯定是記得的啊
20歲的大二女生小陳,安徽省安慶岳西縣人,在安徽蕪湖職業技術學院涉外旅遊專業上學,2016年1月1日凌晨,她被兩名大一男生帶進學校對面一家賓館。三個小時後,這名女大學生從賓館6樓墜樓。目前,這兩名大一男生已經被蕪湖警方控制,具體案情還在調查。
據媒體發布的消息,陳女士得知妹妹去世是在1月1日。當天上午,她的父親接到妹妹所在學校老師的電話,說小陳墜樓了,經過確認後,匆匆從合肥趕到了蕪湖。
陳女士了解到的情況是,2015年12月31日晚,小陳和兩名大一男生外出吃飯喝酒,第二天凌晨2點多,她被這兩名男生帶入學校對面的賓館。約三個小時後,這兩名男生穿著褲衩跑到賓館吧台,說和他們一起入住的小陳從6樓墜樓了。
安徽蕪湖天都商務酒店經理張先生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當時是凌晨2時許,三人是正常入住,並未發現小陳有癱瘓或者神志不清的情況。凌晨5時許,兩名男子身上只著內褲從房間內跑出來。
但事發後家屬獲得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時女孩明顯處於人事不省狀態,被其中一名男子背進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