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入戶成都
『壹』 外地大學生落戶成都有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辦理條件:1.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辦理時間: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辦理資料:1、住房落戶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戶聯系函》(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權證的提供備案購房合同或房產信息摘要)(4)落戶地居民戶口簿(落戶地已登記有戶口的提供)(5)親屬關系證明(落戶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2、集體戶落戶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戶聯系函》(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本市無房證明(指《個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記錄》)(4)集體戶戶主主內頁和空白內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貳』 大學生落戶成都新政策
法律分析: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
落戶條件:45歲(含45歲)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成都籍畢業生(含國外本科),可申請落戶成都。
2.普通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生入戶成都東部新區和近郊區
落戶條件:35歲(含35歲)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含國外大專)可憑畢業證在東部新區和近郊區落戶成都。
3.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大專畢業生入戶
落戶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的非成都戶籍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落戶成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