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基金要還嗎
① 大學生創業基金要還嗎
大學生創業基金是需要還的。以下是關於大學生創業基金需要償還的具體說明:
- 資助扶持成功回報再資助的模式:大學生創業基金是一個資助型的公益基金,它遵循「資助扶持成功回報再資助」的循環模式。在這一模式中,捐資方首先提供資助,幫助大學生創業者獲得扶持。
- 回報機制:當創業項目獲得成功並產生收益時,捐資方會通過項目的收益收取回報。這一回報機制確保了捐資方的資金能夠得到有效利用,並持續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創業者。
- 還款的重要性:如果大學生創業者未能按時償還基金,捐資方可能會考慮終結創業項目。這不僅會影響創業者個人的聲譽和未來發展,還可能對後續的大學生創業者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大學生創業者在使用大學生創業基金時,應充分了解其還款機制,並在創業成功後按時償還基金,以維持這一公益基金的良性循環。
② 大學生創業基金要還嗎
大學生創業基金是需要還的。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釋:
- 資助扶持成功回報再資助的模式:大學生創業基金是一個資助型的公益基金,其運作模式遵循「資助扶持成功回報再資助」的循環。這意味著捐資方首先提供資助,大學生利用這些資金進行創業並獲得扶持。當創業項目成功後,捐資方會從項目的收益中收取回報,這些回報將用於再次資助其他的大學生創業項目。
- 回報的必要性:由於大學生創業基金的資助是公益性的,但同時也是有條件的。捐資方期望在創業項目成功後能夠獲得一定的回報。如果受資助的大學生不歸還基金,捐資方可能會考慮終結該創業項目的進一步支持,甚至可能影響到其他潛在受資助者的機會。
- 創業基金的可持續性:為了確保大學生創業基金的可持續性和長期運作,受資助的大學生有必要在創業成功後歸還基金。這有助於維持基金的良性循環,使更多的大學生能夠受益於這一公益項目。
因此,大學生創業基金在創業項目成功後是需要歸還的。
③ 大學生創業基金要還嗎
大學生創業基金是一個資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資助-扶持-成功-回報-再資助。捐資方先進行資助,然後大學生獲得扶持,之後創業項目的獲得成功,然後捐資方通過項目的收益收取回報。所以大學生創業基金是要還的,否則捐資方有可能終結創業項目。
④ 創業補貼需要還嗎
不需要。
大學生申請的創業補貼是當地政府為了扶持創業者提供的,補貼是不需要還的,但是創業貸款就是需要還的,而且創業補貼也分為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初創補貼,社保補貼,場租補貼等四項,資金各個地方的不一樣,在深圳這四項加起來的在萬。 同時三年年免息的資金額度在30-60萬,這個是需要還的,只是政府借給你使用三年的免息創業資金。
創業補貼政策是怎麼樣的
就業創業培訓補貼
一、補貼對象
七類人員:貧困勞動力、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或畢業前一學年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在校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學生村官、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
七類人員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開展的免費就業創業培訓,根據培訓後的合格率及就業率,給予定點培訓機構培訓補貼。
二、就業培訓補貼標准
根據培訓課時的不同,分為A、B、C三類。A類培訓80—160課時,培訓補貼1000元;B類培訓161—320課時,培訓補貼1400元;C類培訓不少於321課時,培訓補貼1800元。
三、創業培訓補貼標准
創業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50課時,補貼標准區分兩種情況確定。若培訓對象參加創業培訓後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但在6個月內未實現創業的,按每人每期1200元給予補貼;若培訓對象參加創業培訓後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且在6個月內成功創業的,按每人每期2000元給予補貼。
四、培訓機構申報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流程
(1)定點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就業創業培訓班要申報培訓補貼的,應於開班前5日向同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並經人社部門發放開班批復函後方可開班;
(2)培訓結束後6個月內為受理期,可向人社部門申請就業創業培訓培訓補貼。經人社部門審核後,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支付給定點培訓機構。
就業培訓與創業培訓能否同時享受?
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就業培訓或創業培訓,兩類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職業技能補貼政策
七類人員在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免費進行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向人社部門申請,標准為每人200元。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九)加大政策支持。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鼓勵地方開展一次性創業補貼試點工作。對在高附加值產業創業的勞動者,創業扶持政策要給予傾斜。(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等負責)
(十)拓寬融資渠道。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依託信用信息,科學評估創業者還款能力,改進風險防控,降低反擔保要求,健全代償機制,推行信貸盡職免責制度。促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互聯網金融等規范發展,靈活高效滿足創業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財政出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服務。(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銀監會、證監會等負責)
(十七)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方式。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完善補貼標准,簡化審核流程。創新培訓模式,探索職業培訓包模式,充分運用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優質培訓機構開發數字培訓課程,支持平台開展網上創業培訓,支持培訓機構引進國外優質資源或開展聯合辦學。在現行職業培訓補貼直接補貼個人方式基礎上,可根據去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特點,創新培訓組織形式,採取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直接補貼培訓機構等方式開展集中培訓。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