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落戶成都政策6
發布時間: 2025-06-18 09:34:13
1. 大學生落戶成都新政策
法律分析: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
落戶條件:45歲(含45歲)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成都籍畢業生(含國外本科),可申請落戶成都。
2.普通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生入戶成都東部新區和近郊區
落戶條件:35歲(含35歲)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含國外大專)可憑畢業證在東部新區和近郊區落戶成都。
3.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大專畢業生入戶
落戶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的非成都戶籍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落戶成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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