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多少年
發布時間: 2025-06-22 06:49:38
A.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年限
西部計劃志願者的服務年限具有一定的可調整性。志願者初次的服務期有兩種選擇,即1年或3年。如果服務1年的志願者希望延長服務,他們可以在服務期滿後的次年3月向服務所在地的項目辦公室提出申請。
根據相關政策,如《關於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09]42號)和《關於從大學生「村官」項目中選拔公務員的通知》等,參與西部計劃並在基層服務的大學生,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將被計入基層工作經驗。對於服務滿兩年並獲得合格評價的志願者,他們將有機會享受公務員定向考錄的優惠政策。在新規定中,要求公務員考試需要兩年或以上的基層工作經驗,因此各地鼓勵志願者選擇兩年以上的服務期。
自2009年起,對於在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服務滿3年的畢業生,國家實施了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然而,如果志願者最初簽約1年並後來延長至3年服務,他們可能無法享受這筆代償。具體申請流程由符合條件的今年新入選志願者向其畢業高校的學生管理資助中心或其他相關機構進行咨詢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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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是團中央、教育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要求而實施的、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持。這項計劃從2003年開始,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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