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兼職拖欠工資
1. 拖欠大學生兼職的工資怎麼辦
解決拖欠大學生兼職工資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
1. 首先,與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嘗試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
2. 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尋求政府的介入和幫助。
3. 另外,可以向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如基源山肢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鄉鎮、街道設立的相關組織申請調解。
4. 除了上述途徑外,還有其他合法的方式可以用來追討拖欠的工資。
相關法律依據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該法條規定,當勞動爭議發生時,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大學生做兼職不給工資去哪裡投訴
大學生做兼職不給工資去可以去投訴的部門是: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1)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去當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1)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