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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5-07-12 00:43:50

A. 黑龍江: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博士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 #考博# 導語】 從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博士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承擔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學術領域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素質、高水平創新人才。

二、招生學科與導師

博士研究生招生學科與導師詳見《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考生及其他在報名前未能拿到碩士學位證書者,需提供由指導教師簽字、本人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前將取得碩士學位證書的證明。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正高級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三種,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內外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簡稱推免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遴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拍閉悉。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階段,取得直接攻博資格的學生應按時獲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於次年秋季學期辦理博士研究生入學手續。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入學考試方式為統考或推免的我校在學碩士研究生遴選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碩博連讀招生工作每年度進行2次,分別安排在當年的秋季學期和次年的春季學期。秋季學期的遴選工作面向研二、研三的在學碩士生,春季學期的遴選工作主要面向研一的在學碩士生。

(三)申請-考核

申請-考核是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優秀考生選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請-考核招生工作每年度進行2次,分別安排在當年的秋季學期和次年的春季學期。秋季學期為面上招生,面向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春季學期為補充招生,面向所有報考類別的博士生。

五、報考類別及錄取類別

考生的報考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報名後不允許更改。

(一)非定向就業

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指入學時人事檔案全部轉入我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博士生。此類博士生享受學校各類獎助政策,畢業時採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非定向就業博士生在擬錄取資格確定後,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未按規定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和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定向就業

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博士生入學時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不享受學校各類獎助政策,錄取前由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考生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按照定向協議就業。

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學制與學費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直博生為5年。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准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教育實行全面收費。我校博士生學費標准為每生1萬元/年。

六、資助體系

對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態啟博士生,學校設立助學金、獎學金、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獎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學金和助研津貼每年每生不少於2.9萬元,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獲評學生每年3萬元,設立「學業獎學金」,每生每年0.8-1.5萬元(以學校公布的最新文件為准)。

七、其他說襲乎明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我校將嚴格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生的學生證)及本科和碩士的學歷(學籍)情況。所有以申請-考核方式報考的考生均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 ),按要求提前進行在線或書面學歷(學籍)認證。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將隨時取消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

八、信息查詢及聯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http://yzb.hrbeu.e.cn ),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有關報考、錄取等事宜,請咨詢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有關研究方向、導師情況等信息,請咨詢報考學院。

(四)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451-82589675

聯系人:孔老師 馬老師

附件: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

B. 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為「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高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北京電動車輛協同創新中心」三個項目。相關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需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基本條件,具體要求請查看《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報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計劃的考生錄取類別只能為「定向就業」,並且應為承擔國家重大專項、科技支撐計劃、重點型號、重大工程等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技術研究和技術管理工作的骨幹人員,或國家重點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工程技術骨幹。

二、招生計劃及方向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招生計劃30名,依託學科如下:

(二)「北京電動車輛協同創新中心」博士畝岩銷招生計劃共20名,具體招生方向和導師如下:

三、報名及選拔

(一)郵件報名

考生請於2021年5月20日前將《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專項計劃研究生項目申請表》(附件1)填寫完整後發送至對應學院招生老師郵箱,郵件名稱為「項目名稱」+姓名(聯合培養專項計劃考生在「項目名稱」後+合作單位名稱+姓名)。

(二)提交材料及資格審查

考生須在2021年5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見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郵戳日期為准)寄或送至對應學院博士招生辦公室(具體查看聯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招生學院按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並將通過審查並准考的名單進行公示。

(三)網上報名

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並繳納報名費200元,網報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選拔方式及要求

因受疫情影響,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面試等工作將全部採取線上及遠程網路視頻形式開展,面試平台選用學信網遠程面試平台+騰訊會議(備用)。具體安排請咨詢各招生學院。

五、錄取

招生學院根據考生考核成績、綜合表現、政審情況確定錄取名單,並報研究生院審批後進行公示。

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相應定向就業協議書,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我校,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學校於2021年7月發錄取通知書,9月入學報到。

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具體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誠實守信情況等方面);

2.總成績不合格者(百分制的總成績低於60分);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

六、體檢

所有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將在入學後進行,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七、培養與學位授予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培養方式

1.「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學2020版工程博士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2.獲得碩士學位的工程博士基本學制為4年,最長不超過6年。

3.學習期滿,完成培養環節所有要求,通過論文答辯,符合2021級工程博士學位授予標准,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可頒發工程博士畢業證,並授予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證。

4.「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學費:第一學年40000元/人,第二學年及以後基本學制內每年20000元/人。

(二)「高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培養方式按照「聯合招生、合作培養、雙重管理、資源(成果)共享」的培養模式,採取「導師組集體指導,主管導師負迅游責」的指導方式。雙方遴選出若干名學術造詣深厚和道德高尚的學術骨幹組成培養導師組,作為招生、培養的責任主體。一方確定其中一人為第一主管導師,另一方確定一人為第二主管導師,第一主管導師對博士生培養全過程負主要責任,其他導師協助主管導師負有指導責任。

以碩博連讀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6年(含碩士階段),最長不超過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最長不超過6年。

(三)「北京電動車輛協同創新中心棗歲」博士按照對應學科的學術型博士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以碩博連讀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6年(含碩士階段),最長不超過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最長不超過6年。

八、其它說明

1.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就業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自己解決。

3.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材料郵寄地址:

中關村校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報考學院工作地點」郵政編碼:100081。

良鄉校區:北京市房山區北京理工大學良鄉校區+「報考學院工作地點」郵政編碼:102488。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8913781。

學校主頁: http://www.bit.e.cn 。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主頁: http://grd.bit.e.cn 。

C. 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 #考博# 導語】 考 網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租配判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3.經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

4.定向就業的應屆畢業(或在讀)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現正在履行合同約定的在職人員考生,需徵得定向就業單位的同意。

5.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獲碩士學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是國家學歷教育碩士生且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含)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2021年9月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需具備下列條件:(1)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參加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560分,或通過全國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考試;(2)已在所報考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兩篇(含)以上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具有已實現轉化應用的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含國防)一項(排名前兩名),或獲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省部級科技成果獎(排名前五名),或獲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有證書)。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選拔方式及安排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將在全部招生單位實行「申請考核制」。招收類別為全日制學術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業)。選拔方式及安排將由各招生單位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等專項計劃招生詳見後續通知。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援疆博士師資」專項招生計劃的招考工作與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進行。

三、報考程序及要求

普通招考報名安排參照《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請考核制弊改)報考指南》。

四、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兩類: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人事檔案等關系須轉入我校,畢業後自主擇業者。

2.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專項計劃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簽訂相應少數民賣檔族專項計劃協議書,畢業後按所簽署協議工作。其他在職考生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等關系不轉入我校,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相應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我校錄取定向就業名額控制在總錄取人數的10%以內,且原則上不提供住宿。

五、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制

被錄取的考生應於2021年9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經北京市教委審核通過後,獲得博士研究生學籍。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4年,最長不超過6年,本直博、碩博連讀基本學制為6年(含碩士),最長不超過8年。

七、學費及獎助

按照教育部相關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其中,博士(含「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基本學費標准為10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獎、助學金具體評選條件和要求詳見《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方案》。

八、其它說明

1.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並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博士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3.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就業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自己解決。

4.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查閱2021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導師情況,或直接與報考單位聯系咨詢有關招生情況。(專業目錄中標注*的為兼職博導,標注#的為雙學科導師的第二學科,標注△的為新增博導)

5.雙學科導師的招生計劃在第一學科,第二學科是否有招生計劃在錄取時由導師與相關招生單位協商確定。

6.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7.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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