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博士獎學金
發布時間: 2025-07-16 19:43:02
⑴ 天津大學國家獎學金評定標准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關系調入天津大學並被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碩士生,入學後第一學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獲得助研經費至少2400元。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數額不等的學業獎學金,就讀期間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學後在每年21000元基物帶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至少獲得助研經費6000元,以及數額不等的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表現優秀者還可申請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金30000元。
2.對來自教育部批準的設有研究生院院校、原「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學本校學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1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來自原「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1000元。註:上述綜合成績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則螞鄭本科畢業生免試攻孫頌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准。
3.對於來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學後一次性給予500元差旅補助。
中央財政對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簡稱中央高校)學業獎學金所需資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准及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將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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