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博士生獎學金
『壹』 華東師范大學:生科院研究生學費是多少,獎學金比例如何
學術型的是不交學費的,每個月有250塊補貼。(也就相當於以前的公費,只要考上100%公費)
另有助管助教崗位可以申請,每月400元。
專業碩士(學科教學這樣的專業)是要交學費的,每年10000塊。
也可以申請助管助教,補貼是一樣的。
一、獎學金種類及數額
研究生獎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當年培養費和部分生活費,具體設置如下: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分為A、B、 C三類,100%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均可獲得。其中A類獎學金占本年級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的10%,獎勵金額為每年1.5萬元(含培養費全額資助每年1萬元);B類獎學金占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的60%,獎勵金額為每年1.3萬元(含培養費全額資助每年1萬元);C 類獎學金占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的30%,獎勵金額為每年0.3萬元。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獎勵金額為每年1.6萬元(含培養費全額資助每年1.2萬元),100%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職)均可獲得。
二、參評對象和資格
研究生獎學金參評對象為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在職研究生不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參評研究生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學習、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項有益的集體活動。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學年參加獎學金評定的資格:
(一)參評學年度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各級處分或校、學院、系、所通報批評;
(二)在學術研究中有悖學術道德;
(三)參評學學業考評結果為D等;
(四)參評學年度"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五)本人未提出申請。
三、評定標准
(一)新生根據入學考試的初試復試綜合評定。
(二)二、三年級根據研究生學業考評結果,結合中期考核,按照各院系獎學金評定細則實行動態調整,引進激勵機制。
四、評定時間及流程
(一)評定時間
新生定於入學考試結束後進行,二、三年級定於中期考核結束後進行。
(二)評定流程
1、學校根據參評學生人數和各類獎學金比例下達各院系所獎學金指標。
2、符合評定條件者提出申請。新生獎學金申請在入學考試的復試階段提出,二、三年級研究生在中期考核結束後提出申請。所有申請獎學金的學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真實准確地填報相關書面資料。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資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3、各院系所審核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和學業考評情況,根據本單位獎學金評定細則在學校下達的獎學金指標內提出獎學金獲得者建議名單,並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審材料及結果報學校審批。
4、研究生教育資助管理委員會在審批後將獎學金獲得者名單通過網路進行公布。
5、獎學金獲得者由學校頒發證書,獎學金中生活費資助部分按標准每年分十個月在規定時間內由財務處劃入獲獎研究生的銀行卡中。
五、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教育資助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獎學金的全面管理,指導檢查獎學金的評定和落實情況,審核院系所獎學金評定委員會的評定結果。
(二)各院系所應本著充分體現民主的原則,成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按本辦法結合學科特點,制定本單位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負責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的具體工作。
六、其他
(一)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應充分體現動態原則,各院系所應從學生實際情況出發,保證評定的公正性;應充分發揮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鼓勵優秀研究生脫穎而出,使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形成良好的競爭氛圍。
(二)對參評過程中提供不符事實的個人,將取消該生當年的評獎資格並予以公示;對協助提供不實材料的教師,將報學校予以批評乃至處分。
(三)研究生獎學金制度創新是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系我校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重大事項。各院系所應高度重視獎學金工作,在評定過程中,要以學生為本,進一步規范和落實對研究生的各項管理要求,同時注意在研究生中宣傳獎學金評定的條件、方式、意義,做好各項政策的解釋工作。
(四)本辦法從2007級研究生開始實行,2007年以前入學的研究生獎學金管理按原辦法實施。
(五)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教育資助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