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撿棄嬰
A. 撿養棄嬰如何上戶口
法律分析:撿到棄嬰需要先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但是辦領收養登記,首先需要被撿養棄嬰在公安機關被遺棄的證明,所以說撿到棄嬰,第一件事要先去報警備案;有了收養手續然後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B. 撿到的棄嬰怎麼辦收養公證書
撿到棄嬰後,若想要辦理收養公證書,需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首先,明確收養公證書的辦理需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共同進行: 收養人:指有意收養棄嬰的個人或家庭。 送養人:在棄嬰的情況下,送養人通常指社會福利機構或相關部門,因為被撿到的棄嬰往往已由這些機構暫時收養或管理。
接著,准備並提交必要的材料: 收養人需提交: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狀況證明、身體健康證明、申請書以及收養協議等。這些材料用於證明收養人的資格和能力。 送養人需提交:身份證明、被收養人的情況證明以及書面意見等。這些材料用於確認送養人的身份以及被收養人的狀況。
然後,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 收養人和送養人需共同前往收養人或被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收養公證的申請。
公證處進行審查: 公證處收到申請後,會按照收養關系形成時的有關規定和條件進行審查,以確認收養關系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最後,出具公證書: 如果經審查確認收養關系真實合法,公證處將依法出具收養公證書。收養關系自公證書確認之日起成立。
特別提醒: 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在收養過程中,應始終遵循這一原則,確保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任何形式的兒童買賣都是非法的,必須堅決禁止。
請注意,由於實際情況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收養公證書前,先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以獲取准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