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畢業接收函
❶ 應屆畢業生接收函能亂簽嗎
應屆畢業生接收函不能亂簽的哦畢業生的就業接收函是不可以隨便找一個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的就業接收函,是證明你在哪一個單位就業,以便於學校、政府等准確掌握大學生的就業狀況。只有在畢業生真正就業的單位才能開就業證明,真實證明其就業狀況。畢業生絕不能沒有就業也去找單位蓋章證明其就業,這會害了自己。
最好不要亂簽,萬一檔案丟了很麻煩。只要你和上一單位拿到解約函,學校也可以把檔案就會發回原籍,你還可以和學校協商,當初我簽了單位,還和學校申請檔案回的原籍。反正多和學校溝通下吧,學校沒那麼霸道。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讓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出具接收函。對於簽訂國企事業單位的同學,人事檔案關系可以由單位接收,這個沒什麼影響。
如果是私企,單位沒有人事權,又沒有委託存檔機構,所以檔案很多滯留在自己手裡,造成死檔,長時間還有可能丟失,考研、考公、入職時需要用檔案時都是不能調檔的,很可能錯失很多機會。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同意接收畢業生而出具的函件。人事關系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計劃經濟時期,單位分有人事接收權單位和無人事接收權單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才能發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單位不被允許發接收函,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或者委託人事代理部門才能發函(一般只有黨委機關、政府單位及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才有人事接收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十四條應當歸檔的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拒絕歸檔或者據為己有。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第十五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檔案館不得拒絕接收。經檔案館同意,提前將檔案交檔案館保管的,在國家規定的移交期限屆滿前,該檔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仍由原製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單位辦理。移交期限屆滿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檔案按照檔案利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