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申請csc
1. 申請csc時本科成績單怎麼辦
CSC一般不卡GPA85(國內所在院校的篩選規則另說);
因為CSC(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項目比較多,針對研究生項目從2019年不再實施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所以題主可以考斗岩則慮的是訪問學者或者博士學習。這兩部分的申請主要看的是三部分條件:一、基本要求;二、邀請函;三、語言證明(英語為例)
要求: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棗納(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准。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註明或單獨出具證明,內容須明確空棚具體面試、考試形式及主要內容。
2. 國內本科生如何申請公費留學
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優先支持能源、資源、環境、農業、製造、信息等關鍵領域及生命、空間、海洋、納米及新材料等戰略領域和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
申請條件:
關於申請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在校優秀學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依照本辦法提出申請: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以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國家出國留學基金資助范圍暫不包括境內其他人員和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人員。
其他:
選拔辦法:
1、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
2、申請時間:一般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3、申請辦法: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cn)進行報名,並按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4、具體選拔辦法按《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的規定執行。
資助內容:一般為往返國際旅費和在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具體資助項目、標准在錄取時確定。
錄取:
博士、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錄取結果在每年5月份公布,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錄取結果在每年7月份公布,錄取通知將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辦法-教育部官網
3. 本科生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能申請公費留學
一、選派計劃
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加強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層次人才的培養,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交流與合作,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辦法和年度選派計劃,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05年計劃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7245名,其中:①以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方式選派810人;②按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選派424人;③按專項出國留學項目選派5099人;④按有關合作項目選派 912人。
二、選派類別
1.高級研究學者
2.訪問學者
3.博士後研究
4.研究生
具體選派類別、資助期限及資助方式等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確定。詳細情況請查閱《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三、選派學科
為更緊密地配合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使國家公派留學的選派工作更具針對性,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重點資助七大學科、專業領域,即:通信與信息技術、農業高新技術、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材料科學與新材料、能源與環境、工程科學、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具體學科及專業請查詢《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重點資助學科專業指南》。
同時,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鼓勵並支持其它學科領域的人員申報國家留學基金。
四、申請條件
1.申請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並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申請者應為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注冊在讀學生。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4)身心健康(須附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5)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標准,具體要求請見《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及有關情況說明》。
2.申請具體出國留學項目的,應符合有關出國留學項目規定的具體條件。
五、申請辦法
凡符合本簡章及有關出國留學項目規定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1.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並由留學基金委委託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受理,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受理機構負責接受咨詢、受理申請材料及對材料進行審核等事宜。各受理機構的地址及電話請上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詢。
申請者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由單位負責人簽發和蓋有單位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
(3)兩份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家、學者出具並署名的推薦信(固定樣式);
(4)工作簡歷;
(5)獲獎證書復印件(若無可不附);
(6)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
(7)身份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8)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若無可不附);
(9)體檢表原件;
(10)有關項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12)《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專家推薦信(附件2-1)》、《專家推薦信(附件2-2)》、《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等請從國家留學網下載(所有表格均為WORD格式),並按規定填寫(具體請見附件四《關於准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申請者須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復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時,須按規定交納報名費和評審費共計人民幣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機構將具體提供有關咨詢並受理申請。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2005年3月10日。
2.專項出國留學項目及有關合作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由各有關單位按項目要求統一組織申報並提交申請材料,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申請。
部分項目如高校基礎課任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俄羅斯藝術類項目等,留學基金委將委託有關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具體項目請查閱附件五《通過受理機構申請項目一覽表》)。
其他項目由留學基金委按項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請。部分項目的遴選事宜,留學基金委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上公布並將遴選通知發至有關單位,在此之前暫不受理申請。具體申請辦法請查閱《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六、評審、錄取
1.通過受理機構申請的項目
(1)受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內容包括: 申請者是否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表格填寫是否工整;有關名稱及代(類)碼是否准確、規范等。
(2)受理機構將於2005年3月15日前將審核合格的材料統一寄(送)至留學基金委。
(3)根據「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留學基金委將按項目要求組織同行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4)留學基金委擬於2005年7月31日前通過 「國家留學網」、《神州學人》雜志和有關媒體公布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及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錄取人員名單,並將有關錄取材料(《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等)通過各受理機構轉發被錄取人員所在單位。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其他項目的評審結果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上公布,錄取通知亦同時寄送申請人所在單位。
2.由留學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項目,評審、錄取辦法將根據項目要求另行安排。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站上公布並同時通知有關單位。
七、簽約公證、交存保證金
1.所有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派出的留學人員必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
2.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等事宜。協議書明確規定接受資助者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延長留學期限、按期回國及回國工作至少兩年等規定內容。
3.為保證協議的簽署和履行,留學人員應有二名具有經濟償還能力的經濟擔保人。
4.根據協議的要求, 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應按留學基金委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交存保證金事宜。保證金金額根據留學人員單位所在地區、留學人員的類別、留學期限和前往留學的國別確定,金額標准一至四萬元不等。出國期限為三個月的留學人員免交保證金。
5.留學人員按期回國並按規定履行義務,經留學基金委確認其有關材料後,其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退還留學人員本人。
6.如留學人員不按協議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或違反協議中的其他約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向留學基金委償還相應的出國留學費用並支付規定的違約金。對按規定須賠償全部留學費用的人員,其出國前所交保證金不再退還本人;同時,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須另賠償和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不足部分及違約金。如不按規定賠償,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7.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註明或說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
八、派出及管理
1.為保證被錄取人員出國前外語水平達到規定的合格條件,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先向留學基金委提交外語合格證明和外方邀請信復印件,經留學基金委審核並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後,方可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簽證等派出手續。
2.被錄取人員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和《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在外留學期間,應自覺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3.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派出後,其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 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經費管理規定執行。
九、其他
1.2005年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時間安排請查詢教育部考試中心網站(2005年1月下旬):http://www.neea.e.cn,或國家留學網。
2.本簡章由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http://www.csc.e.cn/gb/
4. 外國來華留學本科csc研究生能再申請csc嗎
外國來華留學本科csc研究生能再申請csc。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在讀的和已經畢業的都有資格申請,只要拿到免學費offer並滿足相應條件。CSC是申請其他加拿大金融專業資格的基礎考試,如CIM,FMA,CFP,CFA及期貨期權方面的專業資格。
5. 奧克蘭大學申請本科及碩士難嗎奧克蘭大學csc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奧克蘭大學的csc申請實際上是申請奧克蘭大學和CSC聯合贊助的獎學金,比如中國留學生獎學金,旨在為在讀博士的中國學生提供幫助,涉及生活津貼、留學生健康保險費、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等。申請時,學生一般需要提供500字的研究計劃、兩封推薦信、學校成績單、語言成績單等。
3.碩士:國內四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平均成績80分以上,雅思6.5分(單項6分)。
6.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留學貼士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留學貼士:
一、獎學金申請 ANUCSC獎學金:專為中國留學生設立的博士獎學金,涵蓋應用社會科學、WTO相關領域、農業、生物技術、通信與信息技術、能源與環境等方向。申請者需在獲得ANU錄取後,向中國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 工程和計算機科學學院獎學金:本科階段提供10個名額,獎學金額度為AU$10,000;研究生階段提供5個名額,獎學金額度為AU$5,000。申請者需成績優異,且已獲得ANU的錄取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准備 基本材料:包括學歷證明、成績單、個人陳述、推薦信、身份證明等。 語言成績:本科及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供IELTS 6.5或其他等效的語言成績。
三、入學要求 本科申請:需為在讀生或高中畢業生,滿足語言成績要求。 研究生申請:需持有中國教育部認可的學歷,滿足語言成績要求,部分專業對平均成績有較高要求。
四、學費與獎學金 學費范圍:本科和研究生的學費根據專業不同有所差異,大致在$23,000到$34,000之間。 額外獎學金:經貿、機械和信息科學等專業還提供額外的獎學金機會。
五、實習與就業 實習機會:ANU與多家知名企業及機構合作,為學生提供豐富的實習機會。 就業前景:作為澳洲頂尖學府,ANU的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上具有極高的競爭力。
六、校園與生活 校園環境:澳大利亞國立大學位於堪培拉,校園佔地廣闊,四周被國家自然保護區環抱,環境優美。 生活設施:學校提供完善的生活設施和服務,包括宿舍、餐廳、圖書館、體育設施等,滿足學生的日常生活和學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