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兵優惠政策
⑴ 江蘇省大學生徵兵優惠政策
1享受優先政策大學生入伍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
檢綠色通道,大學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優待政策
優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相關優待。
3.大學畢業生可選拔為軍官。
4.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選拔為軍官,所稱選拔軍官包括:大學畢
業生士兵提干、報考軍隊院校和保送入學。
一、服役期間享受的優惠政策
1.享受優先政策
大學生入伍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大學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優待政策
優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相關優待。
3.大學畢業生可選拔為軍官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選拔為軍官,所稱選拔軍官包括: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報考軍隊院校和保送入學。
4.優先選取為士官
對於符合士官選取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要優先選取;師(旅)級單位范圍內相同專業崗位的士兵,在任職能力相當的情況下,應優先選取高學歷士兵。
二、退役後享受的優惠政策
1.保留入學資格或學籍
(1)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後兩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2)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
2.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應屆畢業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顫衫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2)在校大學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退役後復學的差洞陸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3)往屆畢業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簡化學費補償代償及學費減免程序,將往屆畢業生納入資助范圍。
(4)錄取未報到新生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後自願復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3.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升學優惠政策
(1)高職(專科)學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
(2)退役大學生士兵入學或復學後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虛頃)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5)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4.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就業安置優惠政策
三、經濟補貼
1、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6.4萬左右)×45%×2年,約為5.8萬元;
2、大學生入伍獎勵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2.9萬左右)×(40%~80%)×2年,約為2.3~4.6萬元;
3、退役金=4500元/年×2,共計9000元;
4、一次性補助金=南京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6.4萬元左右)×1.5
9000元,約為8.7萬元;
5、義務兵津貼=12400(第一年)+13200(第二年),共為2.56萬元;
6、慰問金=2000元/年×2,共計4000元;
7、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每年大學本(專)科生最高8000元,退役大學生復學,學費資助金每人每年5000元;
法律依據:
《江蘇省徵兵工作條例》
第三條 明確規定:①義務兵優待金,每年發放標准不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在西藏地區服役的,提高優待金標准;大學生應征入伍,政府另外發放獎勵金,專科在校生不低於優待金的40%,已畢業的不低於50%;本科在校生不低於優待金的50%,已畢業的不低於60%。②義務兵期間立功受獎的,當地政府發放立功獎勵金,榮譽稱號、一等功獎勵金不低於優待金的50%,二等功不低於40%,三等功不低於20%,優秀士兵不低於10%。
⑵ 大學生徵兵條件待遇
法律分析:
一、優先政策:
- 大學生徵兵享受報名、體檢、審批定兵和使用的「四個優先」。
二、軍校報考優惠:
- 在校大學生士兵報考軍校時,年齡可放寬1歲。
三、保留入學資格:
- 應征入伍的學生在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2年內可復學或入學,且可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四、國家學費資助:
- 大學生服兵役可享受學費補償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五、碩士研究生招生優惠:
- 退役大學生士兵在考研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項招生計劃增至8000人。符合條件的士兵可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六、家庭優待金:
- 2020年起,我省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基礎標准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本科生增發100%,高職高專生增發50%。進藏、進疆和高原條件兵家屬優待金標准提高。
七、創業扶持:
- 退役士兵創業可優先支持擔保貸款,個人最高20萬元,合夥創業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內享受財政貼息。
八、定向招錄公務員:
- 基層專武幹部新招錄全部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也提供定向崗位給退役大學生士兵。
九、生活優待:
- 現役和退役士兵可申請辦理參軍入伍專屬銀行卡,享受優先服務。退役後被錄(聘)用的高校畢業生,在安置地或工作地優先申請保障性住房,並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特定情況可免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