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在校大學生被河南警方刑拘
㈠ 多名在校學生被警方跨省刑拘,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南京多名在校學生被河南警方跨省刑事扣留”,這樣一則令人匪夷所思的新聞引起了許多人關注。此案涉及到多個學校多名學生,這些學校多是高中職校或是技校,還有高職院校,這些學生齊齊被跨省刑拘的原因是 " 涉嫌詐騙 ",這個詞與高中生聯繫到一起,本就是令人難以想像之事,並且還是多人共同涉案被刑拘,這就更加令人不解,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背後是怎樣一個故事呢?下面來給大家說一下。
這件事告訴我們,雖然這些學生只是出售了個人信息,可能並沒有參與詐騙和經營,但是卻被人利用來做犯罪的事,這也是一件危險的事,所以對於容易泄露個人信息的行為還是需要格外謹慎。
㈡ 南京多名在校大學生因瘋狂注冊數百家公司被刑拘,有什麼隱情
學校內部安排的創新創業要求的指標,學校的面子工程,安排學生去注冊卻沒想到會害了學生。
㈢ 河南18歲女孩和5人聚餐後失蹤,這名女孩的現狀如何
河南18歲的女孩和5個人聚餐後離奇失蹤,這名女孩已經遇害了。在當天夜晚,這一個年僅18歲的女孩和好朋友一起去到朋友的家裡吃飯,由於事先有事。在凌晨1點多的時間,這個女孩獨自離開了飯桌,自此就再也聯系不到這個女孩的下落。警方也是通過多方的監控錄像進行查詢,才發現原來在女孩失蹤當天,發現有可疑人員一直尾隨在女孩的身後,而女孩在當時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情況。
對於更多的網友反而是批評女孩子,認為一個女孩子家在凌晨1點多的時間還沒有回家。雖然說不能評判女孩的行為,但是女孩子都應該學會提高自身的一些防範意識,為此外賣騎手也已經被抓獲。讓很多人也不能理解外賣騎手的行為,表示作為一個男性即使自己工作有多麼辛苦,都不應該有犯罪的想法,這樣只會搭建了自己的一輩子。
㈣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到底怎麼回事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事件經過:
1、10隻鳥賣給三個人
2014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庄鄉土樓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村外樹林里有鳥窩。於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隻小鳥。飼養過程中逃跑一隻,死亡一隻。
後來,小閆將鳥的照片上傳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網友與他取得聯系,說願意購買小鳥。小閆以800元7隻的價格賣給鄭州一個買鳥人,280元2隻的價格賣給洛陽一個買鳥人,還有一隻賣給了輝縣的一個小夥子。
2、再次掏鳥引來警察
7月27日,兩人又發現一個鳥窩,又掏了4隻鳥。不過這4隻鳥剛到小閆家就引來了輝縣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兩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檢察院向輝縣市法院提起公訴。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三次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權威部門鑒定,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今年5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閆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和5000元。新鄉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小閆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們已替孩子請了律師,希望能啟動再審程序。
(4)9名在校大學生被河南警方刑拘擴展閱讀:
《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小閆的情節是屬於特別嚴重的。輝縣市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認為,「被告人閆某在判決宣告以前犯有數罪,應予數罪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