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女大學生遇害
① 中國素媛案!女大學生疑似被奸殺,兇手模仿趙斗順毀屍滅跡,後來怎樣了
1月24日上午,19歲的女大學生張某到駕校學車。
1月24日下午,張某學車後打算坐公交車回學校。
1月24日下午,張某失去了聯系,家人報警,警方立案。
經過多天的偵查,案件有了重要進展。
正因為這起案件與素媛案有著很多相似點,所以很多人懷疑這是某個惡魔打算效仿趙斗順實施犯罪。兩個惡魔都在犯罪之後打算毀壞屍體消除痕跡,所以就殘忍對待受害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小郭相信謝這位惡魔很快就會露出馬腳,被警方抓住!對於這樣的罪犯,法律一定會嚴家懲處的!
作為女學生,大家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我們相信世上好人多,但是也會有一些心理變態的惡魔!女生們一定不要單獨出門,一定不要讓自己處在危險的環境中,時刻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② 女大學生遇害案主犯曾預謀殺害多人,這個「惡魔」是如何養成的
這位“惡魔”在殺人的過程中體會到了快感,所以在此後的生活中養成了惡習,逐步變成了一位實至名歸的“惡魔”。
這位惡魔為什麼要殺害女大學生?究竟有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
據了解這位惡魔跟女大學生是情侶關系,在兩個人談戀愛的過程中發生了很多矛盾,所以這位惡魔就有產生了想要殺害女大學生的想法。其實在之前他一直都在密謀殺人這件事情,但是一直都沒有付諸於行動,可能也是因為想要嘗試一下殺人是什麼滋味,所以他才會密謀這些殺人案。在事情還沒有發生之前,他經過了很多次的演練,主要就是為了一擊即中,這位行凶者不斷的放縱自己,從而一步一步變成了惡魔。
③ 女大學生遇害案回顧:女兒失蹤,母親苦尋三年發現已天人相隔,後來怎樣
2010年8月,北京市警方接到了一位母親的報案,她稱她在北京畢業工作的女兒王小婧在本月與其失去聯系,下落不明。北京警方接警後立刻進行搜查,但一直沒有王小婧的消息。
王小婧究竟去了哪裡?又是為什麼一直不和父母聯系呢?下面就讓小編帶大家一起來回顧一下整個案件吧。
案件經過
王小婧,1988年出生於寧德古田縣,是家中的長女,自小她就非常懂事,盡管父母在家裡經常爭吵,但她也像一個貼心小棉襖一樣,非常聽媽媽周木嬌的話。
宋健惱羞成怒,向王小婧提出了一些過分的要求,但遭到拒絕,兩人便吵了起來,後王小婧去廚房拿了一把菜刀逼宋健走,但宋健輕松的把刀奪過,並砍在了王小婧的脖子上。
王小婧倒在地上,失血過多身亡,之後宋健處理了王小婧的屍體,開車將其拋屍於內蒙古,並取走了她銀行卡中的19500多元錢,為了掩人耳目,他一直用王小婧的手機與其母親簡訊聯系。
案件結果
2014年7月21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次審理,判處宋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死者王小婧的家人並不滿足法院的死緩判決,並提出上訴,想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④ 李倩月知道了什麼
戀人之間的爭吵是完全正常的,甚至可以視為「曬幸福」。平時也沒有什麼深仇大恨。為了生活中的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洪某殺心起意,甚至雇兇殺人。你覺得合理嗎?
當然,你可能會覺得洪某可能有人格障礙,甚至扭曲或者變態。李與他同居了一年,但她並不知情?既然意識到了,就不會有分手的想法嗎?即使沒有,也可以隨時告訴家人或者朋友!實際情況是「小月很喜歡男朋友,很依賴他。在課堂上,只要洪某發信息,就會回復,」李的一位朋友說。而且在今年的端午節,她還帶洪某回家吃飯。可以看出,李和洪並不互相仇恨,而洪也沒有理由為了感情而殺死李。
那麼是什麼讓一對形影不離的昔日戀人想起了波Xi的險峻人生,以至於拔劍相向?
在李失蹤的日子裡,洪某接受媒體采訪,稱因為生活中的一些瑣事,兩人經常吵架。在小月失去聯系之前,他們為洗衣服的事爭吵過。
上述說法應該是洪某編織的謊言,目的是避重就輕,掩蓋殺人埋屍的真實意圖。洪殺李的原因,絕對沒有「恨」的因素。
根據警方的報告,這起案件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而且蓄謀已久。至於是什麼,我高度懷疑李一定是掌握了洪某等人的某種「罪行」,而且這種罪行惡劣到了不顧一切去殺人的地步。
而且,我感覺死者李似乎也參與其中,或者是被迫的,或者是主動投靠了它。千萬不要用常人的眼光去評判一個「掉進愛情陷阱」的女生的三觀。有多少無辜的女孩為了愛情變成了毒販、人販子或者間諜?這在法制紀錄片節目中經常見到。
基於這種推測,此後發生的一切就很好解釋了。在這里,我不忍心得罪死人。多漂亮的女孩啊!怎麼會呢?我希望我所有的猜測都是毫無根據的謠言,讓這個女孩的內心像她美麗的外表一樣純潔。
由於杭州殺妻案剛剛落下帷幕,另一個女大學生案也在同時被警方開展,兇手已經落網。令人驚訝的是,兇手竟然是一名女大學生的同居男友黃某某。警方稱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異地殺人案,兇手夥同他人誘騙受害人在異地殺人,謊稱被害女大學生失蹤。
上一次受害人和男朋友吵架,吵得特別凶。最後,在張某和曹某的指引下,被害人選擇前往勐海,而其男友則假裝不知情,也偷偷抵達勐海。最後,被害人被張和曹騙至一棵樹上,一起殺害女大學生,並到處掩埋屍體。
此時,女大學生已經遇害,但沒想到,兇手竟然是她的男朋友。最後勸各位朋友,交友謹慎。兩個人合不來,就要好好在一起。如果他們不能走到一起,最終會導致致命的矛盾。
客觀地說,李不應該被張、曹兩個人騙到千里之外的勐海,而是自告奮勇:
第一,李是缺錢而豁達的人。
他通常居住的城市周邊游從未去過更遠的地方。從各方面來看,他算不上有錢人,但衣食無憂。但是,李的性格是開放的,因為她在地鐵上認識了洪,並在幾天之內,成為了她的男朋友並同居了。
這恐怕是只有大學生,或者應屆畢業生才能做到的。一個男人,至少要知道他是做什麼的,他的家境等綜合條件,這樣才能在一起。
這傢伙,一步到位,直接同居了。
第二,李和是男朋友,是洪的哥們,這一點李自己也知道。
而且,從李的舉動來看,根本沒有和洪吵架,他吵完就跑了,摔門而出。附近,不可能盛裝打扮,拿著行李,一路跑到勐海。
所以有理由推測是洪某邀請他去的。而且,讓她先走,然後她就到了,旅遊幾天。
而且洪某已經有了殺人的心,要求張向陽與他聯手。
第三,洪某、張某、曹某應當從事違法活動達到死刑。
這個非法活動被李發現了。這個傻姑娘,沒有第一時間尋求保護,而是繼續和三個惡魔在一起。
這必然導致三人堅定了殺李的決心。
這也告訴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發現他人的違法行為,應該及時逃離,然後果斷向警方求助,而不是心存僥幸。因為,你放過壞人,壞人也不會放過你。
最後,真心希望我們的女大學生不要那麼幼稚,每年都有幾起類似的案例,讓人哭笑不得的同時又唏噓不已。希望三個小人早日歸案,早日死去。
現在案件正在偵破中,具體作案動機尚未公布,但實際上李已經遇害。從警方的初步詢問來看,洪承認是兩人經常吵架引起的,所以初步推斷是情殺。因李感情破裂,洪因愛生恨,買兇殺人。張和曹被洪用高薪收買,利用洪提供的情報,誘騙洪在勐海縣將其殺害。本案的關鍵點在於殺人動機是否成立,被害人洪某成為導火索。據知:兩人因網戀相識,對洪某一無所知。他們是一見鍾情,沒有感情可談。現在的年輕人都犯這樣的錯誤,而且相見恨晚,李某幻想破滅,覺得自己高估了洪某,於是爭吵不斷,產生了感情危機或者受害者。在某種大男子主義的驅使下,洪埋下了殺害女友的念頭,伺機而動。張、曹缺錢,投懷送抱。犯罪事實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