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律故事案例
發布時間: 2025-09-08 02:07:28
⑴ 廣西大學生被同學灌醉後強暴,現場遺留紙巾成關鍵證據,法院判決是否合理
大學生醉酒強奸女同學,強奸罪能判緩刑嗎?
2020年11月27日19時許,被告人趙某某組織學校音樂社團成員喝酒聚餐,當晚10時30分許,趙某某趁嚴某某醉酒無力反抗,將其抱至隔壁房間沙發強行發生性關系,案發後,趙某某隨即被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強奸罪是指侵犯了女性的性自由權,違背了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性行為的犯罪行為。趙某某利用嚴某某醉酒無力反抗、不能反抗的情況,違背其意願強行在沙發上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既遂,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趙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網友紛紛熱議該判刑是否過輕?判處緩刑是否合理?
三、趙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其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四、趙某某滿足緩刑條件。首先,趙某某在綜合考慮量刑情節後,依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同時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因此,可以宣告緩刑。
一般而言,在強奸罪案件中,具有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情節,或具有自首、坦白情節,或為從犯,或案發前有特殊關系(如情人關系),同時積極賠償被害人並獲得被害人諒解的,均可能被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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