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41號令
① 大學請假報備當天可以來回進出嗎
寒假將至,各位同學無論是返鄉、開展社會實踐、實習、旅行等等,想必大家都有了具體的計劃,請查閱研究生請假及報備管理規定,放假前及時向學院報備自己的去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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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及報備管理規定
為加強我院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上海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生手冊》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一部分 請假管理規定
一、學年注冊
研究生應在每學年開學前及時返校,並在規定時間內繳清學費、住宿費等有關費用後,持本人研究生證到學院相關負責老師處辦理注冊手續。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期報到
研究生應在每學期開學前及時返校,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因故不能返校或不能參加教育教學活動者,必須請假。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擅自不返校、不參加教育教學活動者一律記為曠課,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學校規定進行處理。
三、學期中請假
1、學期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1)當天可以完成的,向當天任課教師或活動組織者請假;(2)需要離開學校超過2天(1夜)及以上者,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類型包括:病假、事假、外出學術交流/調研等。因病請假應憑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2、請假應事前辦理,經批准方可生效。除急病或緊急事故外,不得事後補假。假期滿時,必須及時到導師及輔導員處銷假,否則一律記為曠課。
3、請假流程:下載《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報備登記表》,由本人申請,班長知情簽字,研究生導師簽字同意,交輔導員處備案。研究生導師和輔導員根據情況定期向學院匯報研究生請假情況;請假5天以上,經學院討論,報校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備案。
4、研究生在學期中一般不得請假出國探親、旅遊。
5、研究生請假理由應當真實,因理由不實引發不良後果的,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院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6、一學期內病假、公假和事假累計超過五周者,應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7、班幹部、輔導員、任課教師、研究生導師要對學生教育教學活動嚴格考勤,並對缺勤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院將按《上海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相應條款,對缺勤學生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部分 報備管理規定
四、寒假、暑假及法定節假日去向報備
寒假、暑假及法定節假日前,研究生應如實向研究生導師、輔導員、班級負責人報備具體去向,班級負責人將各班匯總情況反饋給輔導員留存備案。研究生應按學校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不得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應先辦理請假手續。
五、校外住宿報備
研究生個人因某種原因需校外住宿,必須提前2周提交《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報備登記表》,寫明校外住宿原因、校外住宿地址,提供緊急聯系人姓名及電話,由研究生導師簽署意見後,由輔導員提交學院,並向社區管理部、研究生部備案。凡不報備擅自校外住宿者,予以嚴肅處理。
六、校外實習報備
根據學院規定,研究生一年級秋季、冬季、春季學期應以課業為重,原則上不允許外出實習,如有特殊情況的,必須提前2周提交《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報備登記表》,寫明實習單位,提供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由研究生導師簽署意見後,由輔導員提交學院。
七、學校組織的國際交流報備
研究生因參與學校統一組織的國際交流活動,無論出國時間長短,必須於出發前一周提交《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報備登記表》,寫明出國原因及時段、到訪國家、國外居住地址、出國期間聯系方式、緊急聯系人姓名及電話。由研究生導師簽字後,交輔導員出留存備案。凡不報備擅自出國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請假/報備登記表》見「閱讀全文」)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回家路上也要注意安全,保護隨身物品。我們都要好好規劃自己的假期,勞逸結合。祝大家都有一個快樂而又有意義的寒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