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輕傷
發布時間: 2025-09-13 17:13:59
A. 大學生打架怎麼處理
大學生打架燃冊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年滿16周歲以上的,學生打架造成傷害報警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2、打架致人傷害,應當進行法醫鑒定,如果構成輕微傷,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3、如果構成輕傷以上,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應當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打人碧消的立案標准,具體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打人的量刑標准,具體如下:
1、如果傷情屬於輕傷以上的,對打人者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
2、如果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是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皮慧宏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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