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的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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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簡述大學生就業權益包括哪些內容。
大學生就業權益包括:
1.接受就業指導權
2.平等就業權
(1)獲取就業信息權。政府、高校、社會和用人單位為大學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應當遵循公開、全面、及時、准確的原則。所有信息應當向全體畢業生公開,不得截留和隱瞞;公布信息應當及時、准確,不得將過時無用的信息提供給學生。
(2)被推薦權。學校向用人單位推薦時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如實推薦,不得隨意抬高和貶低學生。學校推薦畢業生時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為學生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學校應當堅持擇優推薦的原則,根據學生的在校表現和用人單位的要求選擇優秀大學畢業生進行推薦。
(3)公平受錄用權。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的過程中,應當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用人單位在招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者提高錄用標准。
(4)公平待遇權。國家法律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民族、戶籍等因素降低大學生的福利待遇。
3.自主擇業權
4.違約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