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往屆本科生落戶
⑴ 大學畢業戶口怎麼辦
處理方式:
第一,如果畢業之後在大學所在城市能夠找到穩定的工作單位,而且單位能夠出具證明,那麼就可以把戶口從學校遷到你的工作單位,所以戶口還是屬於這個城市的。
第二,如果你畢業之後發現自己不合適留在這個城市,想要回家或者去其他城市,那麼可以選擇把戶口遷回農村,這個時候是你自願選擇的,因此與遷戶口之前的性質差別不大,一般不會有什麼影響。
第三,如果畢業之後找不到工作,沒有工作單位,在學校也無法繼續呆下去了,那麼戶口就只能被打回農村了,但是這個時候你的戶口和遷戶口之前的性質是不同的,是屬於掛靠親友。

(1)南京往屆本科生落戶擴展閱讀:
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全文共二十四條。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⑵ 南京大學生遷戶口時效
1、對在寧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戶口在就讀高校的畢業生,可在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落戶;
2、往屆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允許其本人在本市落戶:
(1)本科學歷畢業生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工作滿一年,並按規定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
(2)大專學歷畢業生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工作滿二年,並按規定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二年。
3、以上內容參考來源:《南京市人才落戶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4〕25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