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生殺人
A. 雲南大學馬加爵案回顧:因自己心裡有陰暗,兇狠殺死舍友,後來怎樣
雲南省,簡稱滇,是中國五千年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該地區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和豐富的自然資源。它被稱為「動植物王國」。雲南也是中國著名的旅遊省。許多人來這里看自然風景。雲南省也有許多國內知名的大學,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雲南大學。本案的主人公馬加爵是雲南大學的一名學生。
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2月13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馬加爵殺害了和他在一起四年的室友。在接下來的兩天里,他接連殺害了宿舍里的另外三名學生。2004年3月15日,他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被當地警方逮捕。
2月14日晚,邵子力從網吧回到宿舍,和馬加爵(音譯)打了個招呼就去睡覺了。此時的馬加爵並沒有因為邵志傑的友好問候而放棄自己的殺人之心,他用工具再次殺了邵志傑在衣櫃里。而剩下的兩名被害人因為看到了馬加爵正在處理的血跡,馬加爵覺得事情暴露得這么厲害讓兩人下了殺手的痛苦。
2004年3月15日,警方通過現場證據確認犯罪嫌疑人為馬加爵,在發現馬加爵失蹤後,立即追捕並逮捕了馬加爵。2004年4月24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他死刑,2004年6月17日執行。
只因為一場牌局大戰上了殘忍的謀殺同學,他的內心是多麼的黑暗。我還想問,為什麼馬加爵在犯罪的時候,不去想他的父母和四個學生的父母。他們的初衷是讓孩子健康成長,順利大學畢業。然而,由於一場沖突,這五個家庭的幻滅實在令人遺憾。
B. 馬加爵事件是什麼
其實我覺得最應該反思的應該是教育問題,就像三字經里寫的一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每個人生下來之後,天性可能都是比較近似的,但是由於習慣和教育的問題才影響了一個孩子最後的結果,很多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人,童年的教育都不是很好,而且家庭環境因素比較大,所以一個孩子以後是否有出息,甚至以後是否會走到違法犯罪的道路,主要看一個家庭對他的教育是不是很正當,當然想要完全普及優秀的教育,短時間之內是不可能達到的,所以這就牽扯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於這些有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的人我們一定要識別並且避免,因此在生活當中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3、對待別人態度盡量友好
很多先天性自尊心受到傷害的人,一般情況下心理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這種人如果同時有犯罪傾向的話,那麼我們應該盡量保持距離,但是很多人無法識別這種人,不過卻有一個做法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對待別人的態度要盡量保持友好,因為除非特別極端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去主動傷害一個經常從態度上非常友好的人。
C. 雲南大學女版馬加爵案:19歲女生殺害金主,拍下碎屍過程,結果怎樣了
俗話說,「心有餘而力不足」,很多人熱衷於追求金錢,這是可以理解的,他們這樣做,也是為了獲得幸福。
但是很多人在尋找的過程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的心。盡管他們已經擁有了財富,但他們並不快樂,想要更多的錢。
其實這樣的人是很傷心的,不僅失去了幸福,還成了金錢的奴隸,使家庭、友誼和生活中的美好被忽視,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雲南就發生了這樣一件嚴重的案件,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大二女生張超,年僅19歲,卻成了殺人犯。
本應努力學習的年紀,張超卻成了有錢人的情人。盡管她的捐贈者每個月給了她3萬多人民幣,張仍然不滿意。她想要更多。
最終,張超和她的男友控制了店主,強迫他找出一張存款超過300萬元的銀行卡的密碼。達到目的後,張超仍不停手,決心要殺死金主,也把破屍的全過程都帶走了。
張超冷酷無情,讓人想起了她在雲南大學讀書的哥哥馬加爵,所以人們稱她為「馬加爵的女版」。
張超為何執意要殺碎屍,她與金主有仇?
張超這樣做了,一是為了拿章木弘的悲慘形象,發泄心中的仇恨,二是為了避免內訌,這樣做,有一個視頻在裡面,三個人不能跑,必須前進,在總撤退。
最後殘忍地將三具屍體碎了260多塊,然後利用夜色將屍體四周澆鑄。
張超在被殺後沒有回到學校,當然她也沒有逃跑。第二天,張木紅的妻子發現丈夫失蹤了,第一時間報警。
被困了多久,辦案人員發現了張慕紅的殘缺屍體,還發現有人用其銀行卡拿錢,至此鎖定了嫌疑人張超。
2007年12月23日,張超在麗江被捕,隨後是謝紅、陳廣祿。在一審中,張先生和謝先生被判處死刑,而陳先生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三人都提出上訴。
在二審中,雲南省高等法院對張木紅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稱他參與了犯罪,但沒有直接殺害張木紅(張木紅被謝某一人勒死)。謝和陳保留了他們的原話。
值得深思的是,張超和謝紅以前很恩愛,但卻被抓後承認對方是幕後主使。謝紅中槍,張超救了他一命。
《道德經》說;沒有比慾望更大的罪惡,沒有比不滿更大的災難。穆鴻章因放縱慾望而被殺,張超因不滿而被慾望和仇恨所困,最終做出了如此殘忍的事情。
雖然張超救了她的命,但她漫長的牢獄生活應該足以讓她悔悟醒悟了。我希望人們都是幸福的,不要因為金錢而失去,避免這樣的悲劇。
D. 雲南大學生馬加爵殺人事件始末,兇犯為何如此毫無人性
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
2004年3月1日,「學生殺人犯」馬加爵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民警們又給他量身高,結果與公安部通緝的馬加爵一樣,該男子的口音也是廣西口音。最後,民警還從他的身上搜了幾張錄音帶和2400元現金。公安人員播放了錄音帶,內容與馬加爵殺人有關。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4名被害學生多為貧苦農村家庭的孩子,事發後,家人悲痛欲絕。2004年3月12日,4名遇害學生屍體在昆明火化,死者家屬陸續返回家鄉時,有關單位先後共送去了8萬元慰問金。
E. 馬加爵事件是怎麼一回事
馬加爵事件是2004年2月23日發生在雲南大學學生公寓發生一起惡性兇殺案。
2004年2月上旬,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技術專業學生馬加爵,與同學唐某某、邵某某、楊某某、龔某4人在打牌過程中發生言語沖突,產生了殺害4人的念頭。
2004年2月13日晚間,在宿舍里,馬加爵用事先准備好的石工錘擊打同學唐某某頭部,致其死亡,並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
2004年2月14日晚,馬加爵用同樣的手段將邵某某殺害。2月15日,馬加爵分別於午時與晚間,再次用同樣的殺人手段將同學楊某某、龔某殺害。作案後,馬加爵帶著現金和作案之前製作的假身份證,乘坐昆明至廣州的火車逃離昆明。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馬加爵。3月15日晚,馬加爵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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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加爵的抓捕過程
2004年3月在「緝捕馬加爵獎勵舉報有功人員新聞發布會」新聞發布會上,三亞市公安局局長王少山和河西派出所所長陳忠介紹了公安機關抓捕馬加爵的過程。
「在接到陳賢壯報案後,河西派出所的胡崇軍、黃宏志等8名公安民警先後來到現場,即『亞航大廈』對面的河堤上,辨認馬加爵。被捕時馬加爵不講話,只是笑,還不停地眨眼,作出瘋癲狀,民警問話他也不回答。到了派出所,民警們拿通緝令對其辨認了近6分鍾。從馬加爵身上搜出2400元錢,他還背著個大棉袋,很臟。」
說到這里,陳忠伸開胳膊比劃了一下,「就像北方裝棉胎用的那種棉布袋子。裡面有一個『步步高』復讀機和四盒磁帶。裡面有兩盒我聽了,是音樂。另外兩盒馬加爵特別交代,是自己作案後錄的,但內容我目前還不能透露,是用廣西白話錄的,我只能聽懂幾句。」
陳忠還特別強調:「馬加爵被捕時眼睛沒有神,幾乎沒有反抗。後來接受審訊時說話思路很清楚。根據他的交代,他的逃亡路線是昆明-廣州-湛江-三亞。前兩趟乘火車,最後乘大巴進入三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