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考查課取得學分解釋
Ⅰ 福州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 成績考核與記載辦法
福州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成績考核與記載辦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成績考核方式:
- 學生需參加全部課程教學,成績及格以上才能獲得學分和績點。
- 考核方式多樣,包括筆試、口試、實際操作等。
成績記載方式:
- 成績以百分制或五級制記分。百分製成績可通過公式轉換為績點,五級製成績則直接對應績點。
- 考查成績暫不計入績點。
學分績點的重要性:
- 學分績點是評價學生學習質量的重要指標。
- 學分績點影響獎學金評定、輔修專業申請和學位申請。
緩考與重修:
- 緩考申請需在考核前提出,由院長審批,成績計入正常考核。
- 不及格者需參加重修,需繳納重修費並辦理相關手續。
特殊課程規定:
- 進入畢業實踐環節需滿足學分要求,否則禁止參加。
- 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可申請保健活動,但缺課超過1/3或未完成作業者,考核資格取消,成績記為不及格。
違紀處理:
- 學生違紀行為如曠考、作弊,將受到相應處理並重修課程。
成績認可:
- 在其他學校修讀的課程成績,經教務處認可後可承認,但違紀行為仍按學校規定處理。
以上規定旨在確保學生的學術誠信和學習質量的維護。
Ⅱ 什麼是學分
所謂學分,是高等學校計算課業時間的單位。學生讀夠規定的學分才能畢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的學分,其計算辦法統一規定為:參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相應課程的授課時數,以及所需課外作業時數和各課程在考試計劃中的地位來確定的,凡一學期每周授課1學時,並需課外作業約2學時的課程,定為1學分;也就是17周(或18周)授課學時的內容份量為1學分。所需課外作業時數少於2學時的,學分數適當地減少。在此基礎上再視課程在考試計劃中的地位,對學分數酌量增減。按照上述計算辦法,自學考試規定:專科(基礎科)畢業的總學分一般不低於70學分,本科總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定為125至140學分。一門課程規定多少學分,是根據該課程的教學要求和該課程在專業總教學計劃中占的比重所要求的教學時數計算出來的。自學考試參照普通高等學校學分計算方法,來規定每門課程的學分多少,因此,一個專業的不同課程的學分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計算機信息管理(本科)專業,中國革命史和哲學都是4學分,而高等數學二)是9學分。同一門課程在不同專業中的學分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例如政治經濟學在會計學專業是8學分,而在英語和行政管理專業中則為4學分。從這里可以看出,學分直接與課程的教學要求,在教學計劃中佔有的比重及其教學時數相關,與考試成績不是同一概念。但這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考試成績說明學生對某一課程的教學要求所達到的程度,與該課程在教學計劃中所佔比重和教學時數並無關系,這是它與學分的區別。以百分制來衡量這一程度, 60分以上為合格,一門課程考試只要取得60分以上成績,就可以得到該課程所規定的學分,學分與考試成績在這里又有著一定的聯系。